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甲以前的朋友丙,甲对乙说:“我一瞧到丙就不舒服。”乙听说后便用手中的匕首戳丙,致其重伤,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题目

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甲以前的朋友丙,甲对乙说:“我一瞧到丙就不舒服。”乙听说后便用手中的匕首戳丙,致其重伤,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相似考题
更多“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甲以前的朋友丙,甲对乙说:“我一瞧到丙就不舒服。”乙听说后便用手中的匕首戳丙,致其重伤,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向甲借款8万元,丙又欠乙货款8万元,经过协调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甲、乙、丙相互关系及性质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甲、丙二人之间订立协议,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B:如果乙、丙二人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甲、乙二人之间协商同意,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故本题选B、C两项。

  • 第2题:

    孕妇甲之前曾有过出轨行为,为弥补丈夫乙,向乙表示给乙找个女孩,乙同意。甲在路边假装摔倒,骗女孩丙搀扶,并请求丙送其回家。到家后,甲骗丙喝下含有迷药的酸奶。乙将昏迷的丙抱到床上意图强奸,但正值丙的经期,乙放弃。乙怕丙醒来后报案,跟甲说把丙杀了,甲同意,乙遂用枕头闷死了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甲乙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B.乙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对甲乙应该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甲乙均有犯罪的故意.且甲策划案件,乙实施犯罪行为,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虽然丙正值月经期,但在客观上并不能阻止乙的犯罪行为,乙是主动停止犯罪的意思,所以乙构成强奸的中止。故B项正确。甲乙共谋杀害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c项正确。甲乙对丙的杀害是强奸未遂后出于灭口的动机,另行起意的,应该按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且最高刑为死刑。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3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A、甲乙二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致丙死亡。事后查明,甲只想伤害,乙则暗藏杀机。由于二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因此不成立共犯
    B、甲(15岁)邀请乙(20岁)在其盗窃时为其望风,乙答应,甲成功窃得财物3000元。因为甲无需对自己的盗窃行为负责,因此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甲乙共谋杀丙,到丙家后,甲从前门进入,乙则堵住后门。结果丙见到甲后向后门逃窜,被守在后门的乙杀死。由于丙是被乙杀死的,因此,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
    D、甲将乙囚禁在地下室,第三天,甲的好友丙在知情的情况下加入进来,与甲一同看管乙。甲的行为虽然已既遂,但不妨碍甲丙二人成立共犯

    答案:D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乙二人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不影响二人成立共犯。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二人在构成要件重合(即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共犯是一种“共同制造利益侵害”的模式,其成立与罪责无关。甲乙二人显然是共同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因此成立共犯。只不过,甲由于15周岁,不需要为盗窃罪承担最终的刑事责任而已。但此时,综合甲乙二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无法说明乙是将甲作为犯罪的工具予以支配,因此乙不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而是帮助犯。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乙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彼此要为彼此的行为导致的结果负责(正所谓“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丙属于承继的共犯,与甲共同承担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 第4题:

    甲欲绑架张某之子勒索财物,但恨无帮手,遂对其好友乙谎称张某欠债不还,希望能与自己一道将张某之子绑架,逼其还债。乙信以为真,遂与甲协力将张某之子绑架到甲 地下室,在绑架过程中因用力过猛致张某之子重伤。后甲指使自己的另一朋友丙打出勒索话,向张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丙按甲授意打出电话后遭拒绝,甲将张某之子残忍杀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 禁罪
    B.甲、丙二人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C.对甲应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丙对其加入来以前甲、乙二人的过失重伤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部分犯罪共同说、绑架罪的事中共犯、绑架罪的处罚
    讲解:本题中乙并不具有绑架罪的故意,只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因此只能认定为非法 拘禁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 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之后杀人的,仍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丙属于绑架 罪的事中共犯,但对其加入之前的结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本题ABD正确,当选。

  • 第5题:

    甲打击乙,乙奋力还击,丙路过,甲请丙帮忙,共同对乙实施打击,致乙重伤。甲、丙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甲与乙开玩笑时持塑料匕首追逐打闹,乙的朋友丙路过,见甲持匕首“追杀”乙,以为甲要持刀杀乙,遂持刀将甲砍成重伤,丙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
    • B、意外事件
    • C、故意犯罪
    •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甲与乙有素怨,甲准备了弹簧刀,欲杀死乙。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挥拳打乙,丙系该二人朋友,恰巧从此经过,此时甲抽出弹簧刀随手刺出,丙上前拉架走至二人中间,甲将丙刺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
    • B、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过失
    •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请乙为其到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两人相约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甲、乙与丙素有仇隙,一日,甲持刀追杀丙,丙快逃脱时,乙正好在路边目睹,便暗中将丙绊倒。甲趁丙摔倒,上前将其砍伤。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1万元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与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C、甲属主犯,乙属从犯
    • D、甲与乙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乙二人同时在一仓库盗窃,但二人互不联络
    • B、甲、乙二人同时打丙,甲出于杀人故意往丙头上打,乙出于伤害故意往丙腿上打,致丙死亡
    • C、甲教唆乙打断丙的腿,乙听后没有产生伤害故意
    • D、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正确答案:A,B,C,D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乙二人同时在一仓库盗窃,但二人互不联络

    B

    甲、乙二人同时打丙,甲出于杀人故意往丙头上打,乙出于伤害故意往丙腿上打,致丙死亡

    C

    甲教唆乙打断丙的腿,乙听后没有产生伤害故意

    D

    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故A项不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甲出于杀人的故意,而乙仅出于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打击丙的要害部位而导致丙死亡,此时二人所有共同的行为,但由于没有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犯关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故B项不属于共同犯罪。
    C项中乙没有产生伤害故意,更谈不上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甲单独构成犯罪。
    D项甲是间接正犯,甲和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 第13题:

    甲、乙二人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丙旁观。甲边打边掏钱向丙买羊角锤。丙递锤时对甲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甲用该锤将乙打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B.甲、丙不构成共同犯罪
    C.丙是正常经营行为
    D.丙成立帮助犯

    答案:A,D
    解析:
    店员丙的行为是一种外表无害的“中立”行为,但这种行为在客观上帮助了正犯时,是否成立帮助犯?对此应当综合考虑正犯行为的紧迫性、店员丙(帮助者)对法益的保护义务、行为对法益侵害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行为人对正犯行为的确实性的认识等因素,得出妥当结论。如果甲的杀人行为并不紧迫,丙只是大体估计对方将来可能实施犯罪行为,对于丙的经营行为不宜认定为帮助犯,但向正在斗殴的人出售利刃的,成立帮助犯。故本案丙与甲成立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丙成立帮助犯。

  • 第14题:

    甲欲绑架张某之子勒索财物,但恨无帮手,遂对其好友乙谎称张某欠债不还,希望 乙能与自己一道将张某之子绑架,逼其还债。乙信以为真,遂与甲协力将张某之子绑架到甲 家地下室,在绑架过程中因用力过猛致张某之子重伤。后甲指使自己的另一朋友丙打出勒索 电话,向张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丙按甲授意打出电话后遭拒绝,甲将张某之子残忍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曱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
    B.甲、丙二人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C.对甲应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丙对其加入进来以前甲、乙二人的过失重伤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乙并不具有绑架罪的故意,只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因此只能认定为非 法拘禁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甲、乙二人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 罪,但甲成立绑架罪,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之后杀人的,仍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丙属于绑架罪的事中共犯,但对其加人之前的结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本题A、B、D 正确,当选。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91-94题。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B
    解析: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将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明显符合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主要问题在于甲乙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甲乙原本没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欺骗丙为之修车,则构成诈骗罪。但是本案中,虽然假币具有欺骗性,但甲乙在开始时并没有修车不付钱的意图,故不能认定甲乙实施了欺骗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同时,二人的行为明显也不构成抢夺罪与抢劫罪。综上,甲乙的行为只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故意;过失【详解】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案中,甲在乙作出提醒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可见其对丙重伤的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即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甲、乙只是共同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但对于甲致丙重伤的行为,二人事前并无共同故意,因此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B是错误的。既然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自然也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选项A也是错误的。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详解】基于上述几题的分析可知,甲修车后以假币骗付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致丙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

  • 第16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 甲、乙、丙、丁
    B. 乙、丙、甲、丁
    C. 乙、甲、丙、丁
    D. 甲、乙、丁、丙

    答案:C
    解析:
    假设甲的话为假,那么排除A、D,则乙是最高的,由丙的话推出甲第二,丙第三,丁第四,故答案为C。

  • 第17题:

    甲与乙因琐事相殴,甲吃亏后回家纠集其朋友丙、丁将乙殴打致伤。甲、丙、丁对造成乙的伤害构成()的行为。

    • A、混合过错
    • B、共同过错
    • C、正当防卫
    • D、共同侵权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甲、乙因做生意共同与丙产生较大矛盾。乙心里暗藏杀死丙之意,但其未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约定共同去丙住处教训丙。甲、乙二人到丙家后,同时对丙进行殴打,致丙死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共同犯罪
    • 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
    • C、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不属于共同犯罪
    •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同故意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甲男与乙男于2010年5月25日共谋入室抢劫某单位宿舍女职工丙的财物。5月26日晚,乙在宿舍院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内。甲持匕首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匕首相威胁,令丙把手表(价值2000元)给自己。丙说:“表是我男友送的,其他东西你可以拿。”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说:“好吧,那我都不抢了,你把衣服脱光,我看看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顺手将手表放在桌上,一边脱衣服。甲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把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公安机关将乙抓获,乙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收取保证金500元,并由乙所在村村书记做保证人。请对本案中甲、乙的犯罪行为全面进行分析:甲、乙何种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间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由于乙与甲共谋入户,甲事实上也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入户,对乙也应适用入户抢劫的法定刑。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第20题:

    甲、乙共同盗窃,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本案应当如何认定?()

    •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与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C、甲属主犯,乙属从犯
    • D、甲与乙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甲(15周岁)与乙(16周岁)在一住宅楼前闲坐,见女学生刘某、张某在马路上行走,甲说:“我一瞧这俩女生就来气。”乙听后便用手中的弹弓向刘某、张某二人射石子,结果,打中刘某的左眼,致刘某左眼失明。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成年人)教唆15岁的乙去丙家小区里拦住丙进行抢劫,但是丙一直没有出现,乙就想去丙家看看丙是不是已经回家了,结果正好看见丙家的门虚掩着,乙进入丙家进行了盗窃,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B

    甲在抢夺丙之后,被丙追赶,正在厮打时,甲的朋友乙正好经过,甲就叫乙帮忙,乙问甲什么情况,甲如实说了,乙知晓后帮助甲一起殴打丙,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

    甲、乙商量想给丙点颜色看看,但是其实乙早就对丙起了杀心,在甲、乙一起殴打丙的过程中,乙就一直攻击丙的头部,最后导致丙死亡。甲、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犯

    D

    甲、乙一起殴打丙,想教训一下丙,在殴打过程中,乙拿起身边的椅子朝丙砸去,砸到了丙的头上,导致丙死亡,甲、乙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只有乙承担致死的加重后果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A项,甲教唆乙抢劫,但是乙实施的是盗窃,抢劫罪包含了盗窃罪的犯意,两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
    B项,乙在得知甲的犯罪过程后仍然帮助甲对丙实施暴力,乙构成甲的承继的共犯,所以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项,乙有杀害丙的故意,甲只有伤害的故意,两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是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在共同犯罪中,只要个别犯罪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出犯罪意图,那么所有犯罪人就都要对结果承担责任,虽然是乙的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但是乙的行为是在伤害的故意下出现的,并未超出共同犯意,所以甲乙都要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