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1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应定期对押运人员进行()等方面的培训。
第2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可以从《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中获得各种有用信息,用以确保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第3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托运人所提供的放射性物品(),进行装卸作业。
第4题:
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5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和运输工具上设置()标志。
第6题: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报()审查批准。
第7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事相关工作。
第8题:
托运人和承运人应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监测。
第9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事相关工作。
第10题:
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第11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制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第12题:
进行考核
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发放个人防护手册
第13题: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应有具备辐射防护与相关安全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14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等方面的培训。
第15题: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托运人提供的辐射监测报告结果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托运。
第16题:
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押运人员,可以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工作。
第17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生产和()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18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安全负责。
第19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20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应定期接受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21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22题: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交哪些材料?
第23题: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24题:
托运人
承运人
托运人和承运人
托运人和监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