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中国唐代中叶后,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与唐廷抗衡的政治局面。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为控制和防御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边兵,并创设节度使制,节度使以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之权。这些节度使统掌的军镇有藩卫(即保卫)唐廷之责,故又称藩镇。安史之乱后,为了抵御叛军,军镇制度扩展到内地。唐代后期,藩镇林立,这些藩镇亦称方镇。其中一部分不受朝命,不输贡赋;有的甚至倚仗自身实力对唐廷跋扈不驯,割据叛乱,或藩镇相互兼并,最后唐廷被强藩朱温所灭,演变为五代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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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后腹部最后一个肛刺分叉的枝角类为()

    A、蚤状潘

    B、象鼻潘

    C、秀体潘

    D、裸腹潘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多潘立酮可用于

    A.镇咳

    B.平喘

    C.祛痰

    D.镇吐

    E.助消化


    正确答案:D
    多潘立酮选择性阻断外周多巴胺受体,发挥镇吐作用。

  • 第3题:

    王化西岙口的潘氏据说和()有关。

    • A、潘仁美
    • B、潘守仁
    • C、潘士夫
    • D、潘孝忠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努尔哈赤割据辽东后建立的政权叫什么?


    正确答案: 努尔哈赤割据辽东后建立的政权叫后金。

  • 第5题:

    下列措施中有利于限制地方割据势力的是()①秦始皇建立郡县制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③唐玄宗设置军镇④宋太祖派文臣做知州

    •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④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唐后期藩镇割据指的是()后以河北、山东、河南各地节度使为代表的拥兵自重、对抗中央的军阀割据势力。


    正确答案:安史之乱

  • 第7题:

    简述工农武装割据思想。


    正确答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以根据地建设为基本依托。
    土地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武装斗争,是进行土地革命,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强有力的工具;革命根据地,是开展土地革命,进行武装斗争的基础和依托。这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 第8题:

    单选题
    柳宗元的《封建论》中“封建”一词指的是()
    A

    分封建国制度

    B

    蕃镇割据制度

    C

    郡县制度

    D

    分封诸侯与实行郡县并举制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俗话“才过宋玉,貌比潘安”中的潘安原名______。
    A

    潘山

    B

    潘岳

    C

    潘江

    D

    潘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潘岳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据《世说新语》载,潘岳每次外出,都会有不少女子手牵手地围着他的车子,又向他的车子投掷水果。成语“掷果盈车”即来自于此典故。后来人们就以“潘安之貌”形容男子俊美。

  • 第10题:

    问答题
    潘某失踪8年,经公安机关侦查仍下落不明。潘某的妻子及父亲向法院申请宣告潘某失踪,法院审理后宣告潘某失踪,并指定潘某的妻子为财产代管人。妻子代管着潘某百万元财产,不愿申请宣告潘某死亡,潘某的父亲便单独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潘某死亡,这种情况可以吗?

    正确答案: 法院在此案的处理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198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可以看出,配偶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其不愿意申请宣告死亡,其他顺序的人不能越位申请宣告死亡。不同的利害关系人,就其利益的权衡有所不同。配偶最为特殊,与失踪人有最为亲密的人身关系,因为宣告死亡意味着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配偶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相比,在宣告死亡问题上具有优先性和排他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宣告死亡是利害关系人按照顺序申请,并没有确定配偶为唯一的申请人。在查明配偶基于财产掌控或恶意转移财产等其他不正当目的,故意不提出申请,致使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不能排除第二顺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权。
    我们同意另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民法上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在于结束长期失踪人所涉及之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使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及社会生活秩序得以保障。从我国《民法通则》的原文来看,第二十三条只是规定了:“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无先后顺序之分。如果因为第一顺序的配偶基于各种原因长久不申请宣告死亡,而无法启动宣告死亡的程序,失踪人所涉及的一系列法律关系将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显然与立法的本意相悖。
    第二,宣告公民死亡后随之而来的就是遗产的继承问题,《继承法》明确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配偶不申请宣告死亡,其他继承人永远也不可能继承遗产,这等于变相剥夺了其他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比如男方先后有两个妻子,与前妻生育了子女。男方失踪多年,现任妻子基于财产因素拒不申请宣告男方死亡就会导致无法启动继承程序,男方与前妻所生子女的继承权将实际落空。至于说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子女的配偶)支付赡养费,这和财产继承完全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财产数额的取得上也可能相差甚远。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司法解释是1988年出台的,20年后的今天,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公民的财产状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制定司法解释时恐怕没有考虑到配偶一方可能基于控制财产的目的而恶意拒绝宣告死亡的情况。从配偶本身来说,宣告死亡的确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终止,但不宣告死亡,夫妻一方失踪的现实也无法改变。如果说配偶与失踪一方感情深厚,其完全可以选择不再结婚,万一以后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就自然恢复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宣告死亡对配偶一方的身份关系并无太大损害。当配偶的身份关系(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与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变相剥夺法定继承权发生冲突时,法律更应该保护谁的利益,应该是比较清楚的,更何况那种假借感情之名实为控制财产的情形了。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确立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明确配偶为申请宣告死亡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具有合理性。如果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不顾失踪人亲属的感情抢先申请宣告死亡,显然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因此,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有先后顺序之分,但在失踪人长期下落不明已经符合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基于掌控财产等目的拒不行使申请权,致使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应当给予第二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必要的救济手段,这样才符合法律的公平理念。
    针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问题,梁慧星教授在给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讲授“民法解释学”时指出:根据最高法院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第一顺序配偶不提出宣告死亡申请,其他人无权提出申请。但如果第一顺序配偶拒不提出申请,目的是为了得到财产,这样就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应有顺序,另一种认为不应该有顺序,到底哪一种解释正确?我们用目的解释方法来探讨这一问题。死亡宣告程序与宣告失踪是完全相同的,但宣告死亡的财产需要继承,由继承法具体规定。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决不是保护被宣告死亡人,而是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失踪宣告的立法目的却是为了保护失踪人,对其财产需指定财产代管人,两种情况的立法目的截然不同。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目的,其配偶以种种理由拒不提出申请,违背了目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多数学者认为,对配偶恶意拒绝宣告死亡的情形应该有救济手段,否则会严重侵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其结果背离了设立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初衷。
    因此,在失踪人长期下落不明已经符合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下,配偶基于财产掌控等目的恶意不行使申请权,致使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二顺序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龚自珍《咏史》批判了()。
    A

    官僚政客

    B

    潘镇割据势力

    C

    明哲保身的士子

    D

    权贵富豪豢养的清客

    E

    没有廉耻的女子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雌性第1触角通常短小,不能活动的是()
    A

    裸腹潘

    B

    象鼻潘

    C

    秀体潘

    D

    蚤状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64-66] A.镇咳 B.平喘 C.祛痰

    D.止吐 E.助消化

    64,多潘立酮可用于 65.右美沙芬可用于 66.胃蛋白酶可用于


    正确答案:D,A,E

  • 第14题:

    龚自珍《咏史》批判了()。

    • A、官僚政客
    • B、潘镇割据势力
    • C、明哲保身的士子
    • D、权贵富豪豢养的清客
    • E、没有廉耻的女子

    正确答案:A,C,D

  • 第15题:

    平度市()三个村庄上榜“山东省森林村居”。

    • A、云山镇西宋戈庄村
    • B、店子镇史家村
    • C、大泽山镇响山潘家村

    正确答案:A,B,C

  • 第16题:

    “工农武装割据”的中心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工农武装割据”的中心内容是土地革命

  • 第17题:

    “工农武装割据”


    正确答案:是毛泽东提出的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一个科学概念。它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以农村革命根据地为战略阵地的三者密切结合。

  • 第18题:

    柳宗元的《封建论》中“封建”一词指的是()

    • A、分封建国制度
    • B、蕃镇割据制度
    • C、郡县制度
    • D、分封诸侯与实行郡县并举制度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名词解释题
    工农武装割据

    正确答案: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以革命根据地为战略阵地;以上三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鲁提辖、史进和()来到()喝酒说闲话,而后听到金翠莲的哭声,随后了解情况,拳打“镇关西”。
    A

    王进,王家酒楼

    B

    李忠,潘家酒楼

    C

    林冲,金家酒楼

    D

    朱武,赵家酒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名词解释题
    潘镇割据

    正确答案: 中国唐代中叶后,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与唐廷抗衡的政治局面。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为控制和防御周边各族的进犯,大量扩充边兵,并创设节度使制,节度使以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之权。这些节度使统掌的军镇有藩卫(即保卫)唐廷之责,故又称藩镇。安史之乱后,为了抵御叛军,军镇制度扩展到内地。唐代后期,藩镇林立,这些藩镇亦称方镇。其中一部分不受朝命,不输贡赋;有的甚至倚仗自身实力对唐廷跋扈不驯,割据叛乱,或藩镇相互兼并,最后唐廷被强藩朱温所灭,演变为五代十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工农武装割据思想。

    正确答案: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以根据地建设为基本依托。
    土地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武装斗争,是进行土地革命,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强有力的工具;革命根据地,是开展土地革命,进行武装斗争的基础和依托。这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唐后期藩镇割据指的是()后以河北、山东、河南各地节度使为代表的拥兵自重、对抗中央的军阀割据势力。

    正确答案: 安史之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