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三间平房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一次性交付了全部价款,甲交付了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3月,这三间房屋被依法征收,按照补偿标准可获400万元补偿款。甲、乙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B、甲有权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C、甲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通知乙解除该买卖合同D、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题目

2010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三间平房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一次性交付了全部价款,甲交付了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3月,这三间房屋被依法征收,按照补偿标准可获400万元补偿款。甲、乙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B、甲有权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C、甲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通知乙解除该买卖合同
  • D、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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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间上加盖三间楼房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添附问题。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添附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权人的财产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形成新的财产。本题A选项是对自己平房上加盖房屋,不为添附。本题B选项为侵权行为,不为添附。本题C选项属于动产与动产的混合,为添附。本题D选项在我国不为添附,因为,在我国,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法律上不予承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 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讲解:关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甲保留所有权,故乙将汽车转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完全有效,A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本题中,乙擅自将汽车转卖给丙,甲作为保留所有权人,似乎有权行使取回权。但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支付价款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75%,故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B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不知情,本题中汽车登记在甲的名下,第三人丙明知乙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善意,故而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项错误。
    本题中,因为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故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照常履行。如果乙付清余款,则所有权保留的解除条件成就,乙自动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乙可以要求甲将汽车过户给自己,然后自己再过户给丙。

  • 第3题:

    甲将自己的私房三间作价5万元卖给乙,居住一年之后,乙将该房屋以6万元价格卖给丙,丙居住2年后,以8万元价格卖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划为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3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则该房屋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
    根据《房地产法》、《合同法》及《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不登记不生效力。

  • 第4题:

    (2015年)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
    B.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代理的丙公司
    C.甲与丁公司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公司,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戊公司

    答案:A,B,C
    解析:
    (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C);(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 第5题:

    甲将三间私房中的前屋一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乙(乙投资10万元现金)合伙办的企业,又将后屋两间出租给丙居住。前屋后屋可划分为独立的基本单元。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C

  • 第6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间上加盖三间楼房
    •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收藏了一幅署名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十个大字力透纸背、吞云吐雾。甲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羲之书法爱好者乙。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B、甲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声称系清代雍正年间制品,乙见瓷盘底部印刷有“微波炉专用”五个字,感觉很合算,遂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C、甲因生病急需用钱,乙提出购买甲的结婚钻戒,因结婚钻戒有独特的纪念意义(系前妻花费15万元购买),甲不欲出卖。最终,为了治病,甲仍以市场价格将钻戒出卖给乙(20万元)。甲有权以乘人之危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D、甲欲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一块玉石放在自己经营的珠宝商店出售,在给玉石标价时,甲因疏忽大意误写成“5万元”。甲雇佣的店员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顾客丙。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10万元转让。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 A、卖给丁
    • B、卖给乙
    • C、由甲选择卖给丁或乙
    • D、卖给丁和乙各一半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2010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三间平房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一次性交付了全部价款,甲交付了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3月,这三间房屋被依法征收,按照补偿标准可获400万元补偿款。甲、乙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

    甲有权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C

    甲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通知乙解除该买卖合同

    D

    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

    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

    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

    D

    丙不可能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被继承的财产在未经分割前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
    B项,加盖房屋构成添附,应当由被添附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甲、乙共同取得
    CD两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丙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将一相机(市价10万元)交给乙保管,乙擅自以11万元的价格将该相机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一个月后,丙又以9万元的价格将该相机出卖给乙并交付。若甲对乙主张下列四个请求中的一个,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A

    甲可请求乙返还该相机

    B

    若甲可对乙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可请求赔偿10万元

    C

    若甲对乙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只能请求返还10万元

    D

    若甲对乙主张无因管理,可请求乙返还11万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去上海打工,将一台彩电委托乙保管。同时,乙委托甲将自己所有的名贵草药带到上海卖掉。甲将草药带到邻村的朋友丙家,丙是一名中医,他请甲将该草药卖给他,并许诺给甲800元的好处费。甲以低于上海市场价格近20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乙得知后请求甲和丙赔偿未果,一气之下将甲的电视机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丁。  问:(1)甲将草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如何处理?  (2)乙将电视机卖给丁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曱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讲解:关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甲保留所有权,故乙将汽车转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完全有效,A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本题中,乙擅自将汽车转卖给丙,甲作为保留所有权人,似乎有权行使取回权。但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支付价款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75%,故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B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不知情,本题中汽车登记在甲的名下,第三人丙明知乙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善意,故而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项错误。
    本题中,因为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故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照常履行。如果乙付清余款,则所有权保留的解除条件成就,乙自动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乙可以要求甲将汽车过户给自己,然后自己再过户给丙。

  • 第14题:

    甲为某市运输个体户,因经营需要向好友乙借款10万元,乙言明必须提供担保。经协商,甲以自己的平房三间(价值9万元)担保8万元,又以红木家具一套(价值3万元)担保2万元,双方就平房抵押办理了登记。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甲因车祸给他人造成损害15万元,为了偿还债务,甲遂将平房以5万元出卖给丙,虽然丙知晓该平房已经抵押给乙,但贪图价格便宜,且甲同意一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欣然买受;又将家具出卖给了丁,得款2万元。出卖平房和家具,甲均未通知乙。1年后,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时才发现平房和家具都已经他属,愤而诉至法院。问:
    (1)乙是否可以甲出卖平房和家具未通知乙为由主张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如果丙愿意代甲承担清偿义务,且乙表示同意,这两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是否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不能以甲出卖平房和家具未通知乙为由主张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可见,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并不以通知作为构成要件,但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当然,如果第三人丙同意代为清偿的,则这两份买卖合同有效。
    (2)乙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由于甲未经乙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故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乙有权就该平房行使抵押权。
    (3)乙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由于甲未经乙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故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乙有权就该家具行使抵押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物权法》第191条(抵押物的转让)。这里有两点需要澄清:第一,关于抵押物的处分。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既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也不影响对抵押物的所有,抵押人仍然是该抵押物的所有人,作为抵押物的所有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但该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对抵押物进行事实上的处分,则使抵押权人的利益丧失殆尽,因为,抵押物消灭,抵押权消灭。如果抵押人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利益并不受影响。因此,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仍享有转让抵押物的权利,但该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第二,根据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实现抵押权。不过《物权法》第191条更改了担保法的规定,取消了通知义务,并不允许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就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

  • 第15题:

    【例题.单选题】甲委托乙代理其出售某处房产。乙与丙串通,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将该房产 卖给丙,乙收取丙回扣3万元。根据处理法律制度,甲遭受的损失应由( )承担。
    A、甲公司自己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丙公司连带


    答案:D
    解析: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14。

  • 第16题:

    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 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
    • 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 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L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
    • D、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甲将三间私房中的西屋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甲、乙间的合同,甲无权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或者变更的是()。

    • A、甲将房屋以500万元卖给乙,达成协议后,为了少交税,甲、乙订立的书面合同载明的价款为200万元
    • B、甲为感谢表妹乙成功为自己介绍女友,经仔细考虑,甲将一辆价值60万元的BMW535汽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 C、甲将房屋以80万元的市价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该房屋被拆迁,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 D、甲以市价500万元向乙购买一幅“陈丹青西藏组画”时,误以为该画价值2000万元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用1000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手股票,随即他将这手股票转卖给乙,获利10%,乙而后又将这手股票返转卖给甲,但乙损失了10%,最后甲按乙卖给自己的价格的九折将这手股票又卖给了乙,则在上述股票交易中()

    • A、甲刚好盈亏平衡
    • B、甲盈利1元
    • C、甲盈利9元
    • D、甲亏本1、1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将三间私房中的西屋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A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C

    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D

    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10万元转让。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A

    卖给丁

    B

    卖给乙

    C

    由甲选择卖给丁或乙

    D

    卖给丁和乙各一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四种情形中,丙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是()。
    A

    甲、乙等额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知道后进行了异议登记(但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乙异议登记后的第30天,甲谎称该房屋为自己所有,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

    B

    甲遭受乙的欺诈(乙的欺诈已构成诈骗罪),将一清代花瓶以15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受让花瓶后,又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善意的丙(不知乙欺诈的事实),并完成交付。此后,甲起诉撤销了甲、乙间的买卖合同

    C

    甲将一市值150万元的花瓶借给乙玩赏,乙爱面子,一直对外宣称该花瓶归自己所有。丙在乙处见到该花瓶后提出购买被乙拒绝,后乙遭丙胁迫,乙不得已,但仍谎称该花瓶归己所有,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花瓶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三个月后,乙起诉撤销了乙、丙间的买卖合同

    D

    甲委托哥们儿乙保管一把枪,乙缺钱,以自己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将该枪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

    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

    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

    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 D
    解析:
    对于继承的两间平房,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为共同共有人。对于加盖的一间房屋,由于该房屋是甲一人所建,应该属于甲所有。第三人丙善意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不能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乙可以向甲请求侵犯财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有平房三间。一天,甲得知乙将于该平房南建一高楼,一旦高楼建起,该平房将无阳光可见。次日,甲将该平房卖于丙但未告知乙将建高楼的事实。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原则? ( )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