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具体程序上,宣告撤销婚姻关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D
    【考点】宣告死亡
    【详解】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限制,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不受顺序限制,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9选项8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的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

  • 第2题: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3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正确答案:B
    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 第4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在丙死亡1年后,甲父丁得知甲仍然在世,经过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乙的婚姻关系(  )。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答案:B
    解析:
    解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 第5题:

    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律师在听证程序上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1)行政机关是否切实保证了可听证案件当事人真正、及时听证的权利;
    (2)所举行的听证是否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对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
    (4)核对听证笔录与听证过程是否吻合;
    (5)行政机关是否确实依据笔录所记录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等。

  • 第7题:

    提高仔猪成活率在管护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护栏合适。产房设计要合理,尽量安装护仔栏架,同时设置仔猪保育补饲间,使母子分开睡觉,防止母猪压死仔猪。对于体大、笨重、反应迟钝的母猪以及护仔性不强的杂交猪所产的仔猪更需加倍管护。
    (2)控制环境。给仔猪提供一个温暖、干燥、卫生、无贼风的环境,可减少仔猪近50%的死亡,并有效加快增重速度。仔猪初生至7日龄要求32~35℃,8~14日龄要求30~32℃,15日龄至断奶要求28~30℃,冷天应使用火炉或红外线灯提高舍内温度。同时,还要及时更换垫草,保证相对湿度在60%~70%,使用菌毒灭、百毒杀等无刺激性的消毒剂,每周进行1次喷雾消毒。
    (3)补充营养。在母猪分娩前1个月,每天补喂200~250克动物脂肪或油脂性饲料,可增加胎儿能量贮存,提高母猪乳汁中的脂肪含量,使仔猪机体更加健壮。怀孕母猪产前10天至产后5天,每天喂给1克维生素C,可提高仔猪成活率25%~45%,增重提高10%~20%。仔猪出生后1周内,每天肌肉注射1毫升维生素C,也有同样的效果。
    (4)补充铁盐。哺乳仔猪生长快,需铁量大,为防止缺铁性贫血,可取2.5克硫酸亚铁和1克硫酸铜,溶于1000毫升热水中,过滤后给用奶瓶喂给仔猪,在3、5、7、10、15日龄时,每日2次,每次10毫升。也可使用牲血素,2日龄时大腿内侧肌注1毫升,10日龄时肌注2毫升。
    (5)早期补料。为使仔猪早吃料,应在5~7日龄时,对仔猪进行诱食,使用炒熟的玉米、高粱、豆类或优质乳猪料,每天将仔猪赶到补料间自由采食,同时要供给清洁的饮水,冷天应使用热水。也可将2/3的乳猪全价料与1/3的白糖混合,用冷开水拌成糊状,涂在仔猪的舌头上,仔猪感到味甜就会细嚼咽下,早、中、晚各进行1次,仔猪很快就能自动觅食。
    (6)适时断奶。时间可以定在3~4周龄,在仔猪断奶前5天,把母猪赶离原圈,再定时赶回让仔猪哺乳,哺乳次数逐日减少,补料量逐日增加,至预定日期停止哺乳。断奶后,仔猪应留在原圈饲养10天左右,然后再转圈或分群。

  • 第8题:

    甲在一次爆炸中下落不明已近6年,其丈夫乙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乙准备登记结婚时,甲出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其丈夫乙不同意,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撤销死亡宣告
    • B、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 C、甲的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后,如果乙申请结婚登记尚未得到批准,则甲与乙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 D、甲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其丈夫乙不同意,人民法院不能撤销死亡宣告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具体问题?


    正确答案: (1)公文拟稿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拟写的文稿要达到如下的要求: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文字要精炼,直书不曲,字词规范,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3)文稿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4)在文件拟稿中,如要引用某份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5)在文件拟稿中,涉及计量单位时,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
    (6)拟写文稿,在使用简短时应先用全称,并加以注明。
    (7)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宣告婚姻无效在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于遗嘱的解释和撤销,在法律适用上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

    正确答案: (1)对于遗嘱的解释的准据法,如果某国对遗嘱解释没有另行规定准据法,而仅笼统地规定遗嘱成立和效力适用什么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遗嘱解释应适用继承本身的准据法。如果国家对遗嘱解释规定了准据法,则可直接适用。
    (2)遗嘱撤销适用的准据法,很多国家的立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于新遗嘱是否能废除旧遗嘱,多主张由决定新遗嘱成立的准据法来回答。至于烧毁或撕毁遗嘱行为是否构成对遗嘱的撤销,取决于此种行为能否发生这样的效果,这应当由继承准据法决定。而结婚是否能使夫妻任何一方先前所立遗嘱无效,则应当由结婚的准据法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在一次森林大火中失踪达8年之久,其妻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自己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其妻准备结婚登记时,甲重新出现。下列哪些叙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

    A.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B.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C.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D.甲的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后,如甲的妻子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则甲与其妻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4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AC项正确,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D项正确,答案为ACD。

  • 第14题:

    死亡宣告撤销的,原则上,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参考答案:对

  • 第15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D
    解析:
    【考点】宣告死亡【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据此,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限制,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不受顺序限制,因此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只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才为有效,而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据此,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的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0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选项D正确。

  • 第16题:

    入党宣誓仪式的具体方法是怎样的?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宣誓仪式的具体方法没作明确规定。从基层党组织的实践看,入党宣誓仪式的具体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一般为:
    (1)入党宣誓仪式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
    主席台正中要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仪式大会”会标,会标应置于党旗上方。
    (2)参加宣誓的人员应面向党旗,列队站好,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3)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面向党旗,站在宣誓人的前面或一侧,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4)宣誓仪式按程序进行,领誓人逐句顿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态度要认真,声音要洪亮。
    (5)领读完誓词,领誓人读到“宣誓人”时,参加宣誓的人员要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
    (6)宣誓仪式只要条件允许,一定要在正式的场合举行,如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和英雄塑像前举行仪式时,也要悬挂党旗。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悬挂的党旗一定要使用符合中央组织部规定标准的,不能使用不规范的党旗。
    (7)入党宣誓仪式可有目的地邀请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但不能太多。要让参加宣誓仪式的入党积极分子能从中受到教育,对他们真正起到鞭策和激励的作用。
    (8)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是由基层党委组织的。究竟谁来组织,可根据预备党员的人数和其他具体情况来决定。需要说明的是,党小组一般不能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 第17题:

    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品质的文字要简明、切合实际,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条款。
    (2)尽量采用一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避免对所交货物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业务。
    (3)要考虑到生产加工、供货的可能性。
    (4)尊重对方的贸易权利,了解进口国风俗习惯,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律与条例的规定。
    (5)敏感产品价格调整问题。

  • 第18题:

    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 A、不准
    • B、协议
    •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 D、自行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在动物饲料中添加尿素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①瘤胃微生物对尿素的利用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一般需2-4周适应期。
    ②用尿素作为氮源时,应补充硫、磷、铁等的不足,因尿素不含这些元素,且氮硫的比例以10-14:1为宜。
    ③当日粮已满足瘤胃微生物正常生长对氮的需要时,添加尿素等NPN效果不佳。
    ④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尿素还需注意氨的中毒。

  • 第20题:

    具体到词义训释方面,要做到“务平实,忌好奇”,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原文可通,慎立新解。如果原说可通,而要提出新解的话,应该谨慎从事。
    2)原文可通,慎言通假。学者们利用通假纠正了许多错误,但不要把通假当作立说的灵丹妙药。
    3)原文可通,慎作校改。作为校勘的原则,首先应该尊重原文,原文可通而根据不充分时,慎作改动。

  • 第21题:

    问答题
    在具体程序上,宣告撤销婚姻关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受胁迫一方的撤销请求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情况属实的,宣布撤销婚姻登记并收回结婚证。(3)受胁迫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审理,并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查明确系因胁迫而结婚的,应依法作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判决。(4)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

    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

    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

    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

    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具体到词义训释方面,要做到“务平实,忌好奇”,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原文可通,慎立新解。如果原说可通,而要提出新解的话,应该谨慎从事。
    2)原文可通,慎言通假。学者们利用通假纠正了许多错误,但不要把通假当作立说的灵丹妙药。
    3)原文可通,慎作校改。作为校勘的原则,首先应该尊重原文,原文可通而根据不充分时,慎作改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可见,我国《民法总则》未对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进行规定
    B项,《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受死亡宣告的影响。但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其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并非全部有效。
    C项,《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D项,《民法总则》第53条第1款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说明】《民法总则》未实施前的规定——《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该规定已废止。因此原司法部答案AD更改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