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丽中年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刘中信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很少回家。小儿子刘礼则留在母亲身边,并与母亲一起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儿刘诗后来也结婚另过,逢年过节也会携带礼物探望母亲。1997年5月,陈艳丽病故。刘中信;刘礼;刘诗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丧事期间,刘中信拿出自己的存款为母亲偿还了到期的1000元存款。在商量遗产的分配问题时,刘中信当即表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对母亲金什么赡养义务,而且母亲一生清苦,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

题目

陈艳丽中年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刘中信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很少回家。小儿子刘礼则留在母亲身边,并与母亲一起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儿刘诗后来也结婚另过,逢年过节也会携带礼物探望母亲。1997年5月,陈艳丽病故。刘中信;刘礼;刘诗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丧事期间,刘中信拿出自己的存款为母亲偿还了到期的1000元存款。在商量遗产的分配问题时,刘中信当即表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对母亲金什么赡养义务,而且母亲一生清苦,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遗产由刘礼和刘诗分割。过了一段时间后,刘中信偶然得知母亲有一万元存款,便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但此时,刘礼和刘诗已经将一万元分割完毕,且各自份额已经作为它用无法返还而重新分割。刘中信诉至法院。问:刘中信可以要求刘礼;刘诗对其所偿还的1000元予以补偿吗?为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案中,刘中信已经放弃了对其母的遗产继承权,则对其母所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陈艳丽的1000元债务应当由刘礼和刘诗按各自所继承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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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姐离异多年,一直在母亲身边尽孝。近年来,刘姐身体状况欠佳,无力再照顾母亲。母亲体谅女儿的苦处,尽管对入住养老院感到焦虑,但还是向养老院递交了申请,并获批入院,目前正在等待入住。对此,刘姐很自责,社会工作者了解这一情况后,适宜的做法包括()。

    A、邀请刘姐和其母亲到养老院参观

    B、与刘姐保持联络疏解她的内疚感

    C、帮助刘姐母亲适应养老院的环境

    D、提供条件方便刘姐经常探望母亲

    E、帮助刘姐母亲建立新的生活方式


    答案:BD

  • 第2题:

    刘某,女,重庆人,现年18岁,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没有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刘某10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刘某平时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喜欢看电视,尤其喜欢看动画片,也喜欢看漫画书。她喜欢画漫画,可是画得不怎么样,她从来不把自己的画拿给别人看。?
    刘某的母亲有过一次再婚经历,可是第二段婚姻维持了两年就离婚了,之后一直没有再婚。母亲需要照顾刘某生病的外婆,其余时间基本都是在打麻将。母亲跟刘某平时交流的机会很少。三年前,母亲觉得刘某不是读书的料,加上刘某学习不好,就没让刘某参加中考,她认为女孩子书读不好就让她待在家里,等到20岁嫁人算了。母亲平时很少正面评价或鼓励过女儿,也不让她出门打工或与外面的人交往,怕她被骗或在外学坏。因此,刘某没什么朋友,感到很孤独,对于同龄人总是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态度,也很少参加社会活动。母亲最近帮她在社区超市里找了一份工作,可是刘某做了两天就不肯去了。母亲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来求助社会工作者。?
    问题:?
    1.刘某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2.请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分析刘某问题产生的原因。?
    3.社会工作者在与刘某建立专业关系时需要运用哪些专业技巧??
    4.社会工作者应当怎样帮助刘某?


    答案:
    解析:
    1.刘某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性格问题。由于长期的孤独感和无助感,以及长期的心理压抑,使得本处于花季年华的刘某形成了内向、自闭、不愿与人交往的性格。
    (2)人际沟通问题。刘某害怕与人交往,对现实社会采取逃避的态度,不愿与人交往,不愿参与社会活动。
    (3)自我认同问题。刘某非常内向、自闭,自我认同感较为低下,对自己缺乏信心,充满了失败感和自卑心理。
    (4)家庭问题。她没有完整的家庭,跟母亲很少沟通,母女关系一般,母亲对她持一种负面评价,对她不抱有希望。家庭问题是造成刘某心理、性格、人格畸形发展的主要原因。
    2.刘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依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人的心理结构由无意识、意识、潜意识三个系统构成,而与之对应形成的个体人格又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领域。它们三者之间只有保持相互作用的平衡才能使个体的人格健康发展,一旦它们之间的作用彼此失衡就会导致个体人格失常,引发诸如焦虑、孤僻、自闭、人际障碍等症状。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家庭的种种原因,服务对象刘某缺乏与父母和他人的有效沟通,自我情感的需要长期无法从家庭和外界得到满足,使得本我、自我、超我之间的作用失衡,从而造成刘某产生了人际沟通困难、不愿与人交往的心理障碍。
    (2)依据系统理论和生态系统理论的 “人在情境中”理论,个案工作是关于人的工作,应注重研究服务对象的环境及社会环境间各要素的关系,即“人在情境中”。其中服务对象所受的困扰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儿童期未能满足的欲望与需求,一直带进了成年期,从而导致在情境中的不合理的要求;来自环境的压力使自我和超我受到损害。这其中的任何一方面困扰都会使服务对象面临压力,如果压力达不到及时的释放和缓解,那么个体人格的发展就会随之受损。在该案例中,刘某所处的家庭环境:父母的离婚,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一直忙于自己的事情而忽视了对她的各种心理需求,特别是缺乏亲子情感交流,导致刘某养成了自闭、不愿与人交往的内向性格。
    3.社会工作者在与刘某建立专业关系时需要运用的专业技巧有:
    (1)同感。社会工作者应通过阅读刘某的资料或与其接触,感受刘某所面对的情况,增进对刘某的认识和理解。
    (2)诚恳。要求社会工作者要在专业关系中始终保持诚恳的、开放的、真实的态度。
    (3)温暖与尊重。要求社会工作者要关心、关注刘某的一切,并能够向刘某传达这种情感。
    (4)积极主动。社会工作者积极主动的态度可以表明对刘某有信心,所以要多关心她、引导她。
    4.社会工作者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帮助刘某及其母亲:
    第一阶段:在与刘某确立信任的专业关系后,社会工作者与刘某开始进行非正式的单独会谈,以倾听、关切的态度切入话题,以减轻刘某焦虑、不安的情绪,拉近刘某与社会工作者的距离,增进彼此的信任感。对刘某的一些情况作简要的记录,为开展下一阶段的访谈做准备。
    第二阶段:在了解了刘某的基本需求之后,社会工作者作为中介者和协调者开始介入刘某的家庭,对刘某的家庭尤其是其母亲单独开展个案访谈。要尽可能地使刘某的母亲能够重新审视自己教养孩子的方法和不足,以尽快采取弥补的措施改善家庭生活环境,来帮助刘某恢复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第三阶段:社会工作者作为中介者和协调者介入服务对象家庭,对刘某及其父母开展家庭访谈。鼓励刘某向母亲表白自己的心思和想法,包括个人的兴趣爱好、烦恼及对家庭和母亲的看法等。引导刘某的母亲认真倾听刘某的叙述,以引起共鸣和重新审视刘某的诉求。
    针对刘某的亲情需要和交往的需要,社会工作者可以向刘某母亲提议尽量多抽点时间与刘某沟通和相处。让母亲当面做出一些合理的承诺,如信任刘某并允许刘某自由外出、交友,让刘某真正体会到父母和朋友的关爱。
    第四阶段:介入刘某所在的社区,为刘某的心理康复争取相关资源,说服居委会提供一定人力、物力支持,开展相关的社区青少年活动,如亲子游戏、社区青少年趣味运动会、献爱心活动等,并邀请刘某参加,创造一种活跃的气氛使刘某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并得到他人的积极认可,让她体会到共同分享的快乐和友谊,从而恢复其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
    第五阶段:跟进服务,如果刘某的状况良好就可以结案。在结案前和刘某进行最后一次简短的谈话,告知刘某结案的事情及同刘某专业关系的告结,尽量避免刘某产生情感上的依赖,让刘某学会独立自主地处理个人的事情。

  • 第3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父母达成的协议()。

    • A、有效
    • B、无效
    • C、父母同意则有效,否则无效
    • D、父母是否同意均无效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无权干涉
    • B、张老太和王某结婚后,其子女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 C、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张老太
    • D、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但其子女对王某无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5题:

    刘某5岁时,随母亲改嫁,刘某的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则刘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A、已经消除
    • B、不能消除
    • C、部分消除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不赡养张老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成为遗弃罪主体的是()。

    • A、两个儿子
    • B、两个儿子和儿媳
    • C、养女
    • D、养女和女婿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刘某1972年出生,未婚,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某生长在父母管教较为严厉的家庭,90年代初父亲去世,母亲靠退休金维持家计。 刘某回到社区后,很希望能够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养活母亲,但又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所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较好的精神状态。 母亲对刘某的状态十分不满,常常在家里指责他,为此刘某心情十分不好。他知道母亲是疼他的,把他养大吃了不少苦,也知道母亲身体不好,但找不到工作,没有办法,心里也很着急,也就觉得母亲很烦。刘某甚至为躲避母亲的唠叨想与原来的“朋友”重新交往。结合案例,请说明沟通方式失当型家庭的介入策略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介入策略:
    (1)矫正工作者决定从协调母子关系、调整母子互动方式入手以建立家庭对矫正对象的支持。
    (2)增加母子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向母亲转达儿子的孝心和焦虑心情,也希望儿子应该对母亲的关爱方式表示理解;
    (3)矫正工作者对母子之间的互动方式提出了改进建议,帮助学习更有利于双方接受的沟通技巧,如说话的语气、表达情绪的方式等。

  • 第8题:

    问答题
    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大儿子不能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作为成年人,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应当给付刘老头生活费并负担医药费。虽然负担丧葬费是子女的义务,但要求子女负担丧葬费却不是刘老头的民事权利,刘老头无权在生前为子女确定其去世后丧葬费的负担问题,故应驳回刘老头要求大儿子负担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适用与被扶养人和被赡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一步解释:“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同时,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系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刘某5岁时,随母亲改嫁,刘某的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则刘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A

    已经消除

    B

    不能消除

    C

    部分消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张老太的子女和王某之间()。
    A

    是继父母子女关系

    B

    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C

    是直系姻亲关系

    D

    是直系血亲关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陈艳丽中年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刘中信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很少回家。小儿子刘礼则留在母亲身边,并与母亲一起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儿刘诗后来也结婚另过,逢年过节也会携带礼物探望母亲。1997年5月,陈艳丽病故。刘中信;刘礼;刘诗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丧事期间,刘中信拿出自己的存款为母亲偿还了到期的1000元存款。在商量遗产的分配问题时,刘中信当即表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对母亲金什么赡养义务,而且母亲一生清苦,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遗产由刘礼和刘诗分割。过了一段时间后,刘中信偶然得知母亲有一万元存款,便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但此时,刘礼和刘诗已经将一万元分割完毕,且各自份额已经作为它用无法返还而重新分割。刘中信诉至法院。问:刘中信能否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是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据此,在遗产分割后,无论继承人有何理由,均不得反悔而要求重新分割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村民刘男因病于2004年6月7日死亡。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刘男死亡前有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遗产“房屋六间”由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刘女获得。刘男并将遗嘱的副本一份交给了侄女。刘男死亡时,有父母、两个成年未婚子女刘小男和刘小女。2004年8月10日,刘男的哥哥将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侄女刘女召集在一起商量遗产分割的事情。在商讨过程中,刘男的父母自愿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刘小男和刘小女、侄女刘女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根据案情,案中哪些人对刘男的遗产有继承权?

    A:刘男的父母
    B:刘小男
    C:刘小女
    D:刘女

    答案:B,C
    解析:
    被继承人刘男的法定继承人有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而且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刘女是刘男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只是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于刘男的父母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刘男的父母对刘男的遗产就不享有继承权了。而刘小男、刘小女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则依法应视为接受继承。刘女作为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其应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如果接受遗产必须积极地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由于刘女没有作任何表示,依法应视为放弃。因此,刘男的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应由刘小男和刘小女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依法继承。

  • 第14题:

    (2019年)刘姐离异多年,一直在母亲身边尽孝。近年来,刘姐身体状况欠佳,无力再照顾母亲。母亲体谅女儿的苦处,尽管对入住养老院感到焦虑,但还是向养老院递交了申请,并获批入院,目前正在等待入住。对此,刘姐很自责,社会工作者了解这一情况后,适宜的做法包括()。

    A.邀请刘姐和其母亲到养老院参观
    B.与刘姐保持联络疏解她的内疚感
    C.帮助刘姐母亲适应养老院的环境
    D.提供条件方便刘姐经常探望母亲
    E.帮助刘姐母亲建立新的生活方式

    答案:B,D
    解析:
    题干中“刘姐很自责”,社会工作者首先需要疏解她的内疚感,B正确,刘姐确实无力再照顾母亲,社会工作者需要提供条件方便其经常探望母亲,D正确。

  • 第15题:

    刘林学历低,没什么工作经验,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一个保姆的工作,雇主张某对刘林很照顾,可是后来女主人总怀疑刘林跟张某之间有不清白的关系,对刘林百般刁难,打算让刘林离开,但是此时刘林的母亲病重,刘林很需要这样一份工作来支付母亲的医疗费,刘林感到很无助,于是向社会工作者李灿求助。在和李灿的交谈过程中,刘林表现出非常惧怕和缺乏自信、低落的情绪。这时,李灿握住刘林的手说:“刘林,我很理解你现在的感受,这份工作对你来说很重要,现在是你的困难时期,母亲在医院,如果这时候失去工作的话,对你的打击太大了。”此时李灿所运用的是会谈支持性技巧中的()技巧。

    • A、鼓励
    • B、倾听
    • C、专注
    • D、同理心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刘琮母亲的姓氏是()


    正确答案:

  • 第17题:

    刘某生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在该区有1幢100平方米的房屋,共4间,刘某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二儿子系其后夫和后夫前妻所生,女儿系刘某与前夫所生。刘某一直和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和女儿均在外市工作。刘某虽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但大儿子对她不孝敬,所以刘某生前暗地立下遗嘱交给其女儿,写明其死后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在刘某死后,大儿子没有通知其弟、妹回重庆料理后事。他认为其母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但又怕弟、妹与其相争,遂在办完丧事后将该房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张三,并已办好过户手续。二儿子知道后,即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与其兄共同继承母亲遗产,平分房屋。法院立案后,刘某女儿闻讯亦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其母的亲笔遗嘱,并请求法院按遗嘱判决自己继承全部房屋。问:刘某的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以及张三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大儿子为被告,二儿子为原告,女儿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张三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理由是:在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中,大儿子是二儿子起诉的对象,所以为被告。二儿子认为大儿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为原告。在本案中,女儿因持有其母亲的亲笔遗嘱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起诉讼,属于第三人参加之诉,但因其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所以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张三虽没有就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18题:

    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因其单身,与年届七旬的老母亲两人共同生活。因刘母常年有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刘某的叔叔便托人向县公安局求情,并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经审查情况属实,考虑到实际情况,遂决定对刘某取保候审,由刘某的母亲为保证人,并告知了刘某母亲应履行的义务。刘某在回家第二天即不知去向,刘某母亲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对于给刘某的取保候审,违反法律程序的地方有()。

    • A、刘某涉嫌抢劫犯罪,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B、刘某的叔叔无权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
    • C、因为抢劫案件性质严重,对刘某取保候审,应当让其交纳保证金
    • D、因刘某的母亲无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不能作保证人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问答题
    刘某1972年出生,未婚,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某生长在父母管教较为严厉的家庭,90年代初父亲去世,母亲靠退休金维持家计。 刘某回到社区后,很希望能够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养活母亲,但又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所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较好的精神状态。 母亲对刘某的状态十分不满,常常在家里指责他,为此刘某心情十分不好。他知道母亲是疼他的,把他养大吃了不少苦,也知道母亲身体不好,但找不到工作,没有办法,心里也很着急,也就觉得母亲很烦。刘某甚至为躲避母亲的唠叨想与原来的“朋友”重新交往。结合案例,请说明沟通方式失当型家庭的介入策略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介入策略:
    (1)矫正工作者决定从协调母子关系、调整母子互动方式入手以建立家庭对矫正对象的支持。
    (2)增加母子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向母亲转达儿子的孝心和焦虑心情,也希望儿子应该对母亲的关爱方式表示理解;
    (3)矫正工作者对母子之间的互动方式提出了改进建议,帮助学习更有利于双方接受的沟通技巧,如说话的语气、表达情绪的方式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A

    刘某的儿子继承

    B

    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C

    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

    D

    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理由是:一国法院在判断对涉外民事关系是否有管辖权时,往往是依据法院地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刘天家和王亚慧对被告刘闻提起的有关抚养和赡养的问题,均属于“与身份关系相关“的诉讼,因此,浦东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养女()。
    A

    有和两个儿子同样的义务赡养张老太

    B

    可以赡养张老太但要比儿子义务少些

    C

    无需赡养张老太

    D

    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张老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这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即形成了与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 第23题:

    问答题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