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丽中年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刘中信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很少回家。小儿子刘礼则留在母亲身边,并与母亲一起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儿刘诗后来也结婚另过,逢年过节也会携带礼物探望母亲。1997年5月,陈艳丽病故。刘中信;刘礼;刘诗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丧事期间,刘中信拿出自己的存款为母亲偿还了到期的1000元存款。在商量遗产的分配问题时,刘中信当即表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对母亲金什么赡养义务,而且母亲一生清苦,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遗产由刘礼和刘诗分割。过了一段时间后,刘中信偶然得知母亲有一万元存款,便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但此时,刘礼和刘诗已经将一万元分割完毕,且各自份额已经作为它用无法返还而重新分割。刘中信诉至法院。问:刘中信可以要求刘礼;刘诗对其所偿还的1000元予以补偿吗?为什么?
第1题:
A、邀请刘姐和其母亲到养老院参观
B、与刘姐保持联络疏解她的内疚感
C、帮助刘姐母亲适应养老院的环境
D、提供条件方便刘姐经常探望母亲
E、帮助刘姐母亲建立新的生活方式
第2题:
第3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父母达成的协议()。
第4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5题:
刘某5岁时,随母亲改嫁,刘某的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则刘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6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不赡养张老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成为遗弃罪主体的是()。
第7题:
刘某1972年出生,未婚,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某生长在父母管教较为严厉的家庭,90年代初父亲去世,母亲靠退休金维持家计。 刘某回到社区后,很希望能够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养活母亲,但又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所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较好的精神状态。 母亲对刘某的状态十分不满,常常在家里指责他,为此刘某心情十分不好。他知道母亲是疼他的,把他养大吃了不少苦,也知道母亲身体不好,但找不到工作,没有办法,心里也很着急,也就觉得母亲很烦。刘某甚至为躲避母亲的唠叨想与原来的“朋友”重新交往。结合案例,请说明沟通方式失当型家庭的介入策略是什么?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已经消除
不能消除
部分消除
第11题:
是继父母子女关系
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是直系姻亲关系
是直系血亲关系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刘林学历低,没什么工作经验,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一个保姆的工作,雇主张某对刘林很照顾,可是后来女主人总怀疑刘林跟张某之间有不清白的关系,对刘林百般刁难,打算让刘林离开,但是此时刘林的母亲病重,刘林很需要这样一份工作来支付母亲的医疗费,刘林感到很无助,于是向社会工作者李灿求助。在和李灿的交谈过程中,刘林表现出非常惧怕和缺乏自信、低落的情绪。这时,李灿握住刘林的手说:“刘林,我很理解你现在的感受,这份工作对你来说很重要,现在是你的困难时期,母亲在医院,如果这时候失去工作的话,对你的打击太大了。”此时李灿所运用的是会谈支持性技巧中的()技巧。
第16题:
刘琮母亲的姓氏是()
第17题:
刘某生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在该区有1幢100平方米的房屋,共4间,刘某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二儿子系其后夫和后夫前妻所生,女儿系刘某与前夫所生。刘某一直和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和女儿均在外市工作。刘某虽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但大儿子对她不孝敬,所以刘某生前暗地立下遗嘱交给其女儿,写明其死后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在刘某死后,大儿子没有通知其弟、妹回重庆料理后事。他认为其母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但又怕弟、妹与其相争,遂在办完丧事后将该房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张三,并已办好过户手续。二儿子知道后,即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与其兄共同继承母亲遗产,平分房屋。法院立案后,刘某女儿闻讯亦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其母的亲笔遗嘱,并请求法院按遗嘱判决自己继承全部房屋。问:刘某的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以及张三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第18题:
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因其单身,与年届七旬的老母亲两人共同生活。因刘母常年有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刘某的叔叔便托人向县公安局求情,并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经审查情况属实,考虑到实际情况,遂决定对刘某取保候审,由刘某的母亲为保证人,并告知了刘某母亲应履行的义务。刘某在回家第二天即不知去向,刘某母亲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对于给刘某的取保候审,违反法律程序的地方有()。
第19题:
第20题:
刘某的儿子继承
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
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第21题:
第22题:
有和两个儿子同样的义务赡养张老太
可以赡养张老太但要比儿子义务少些
无需赡养张老太
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张老太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