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素有积怨,一日又因小事争吵起来,甲非常气愤,遂找到丙、丁,甲、丙、丁三人将乙殴打致伤,甲、丙、丁在主观上的过错()。A、故意B、重大过失C、具体过失D、抽象过失

题目

甲、乙二人素有积怨,一日又因小事争吵起来,甲非常气愤,遂找到丙、丁,甲、丙、丁三人将乙殴打致伤,甲、丙、丁在主观上的过错()。

  • A、故意
  • B、重大过失
  • C、具体过失
  • D、抽象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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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乙向甲借款8万元,丙又欠乙货款8万元,经过协调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甲、乙、丙相互关系及性质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甲、丙二人之间订立协议,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B:如果乙、丙二人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甲、乙二人之间协商同意,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故本题选B、C两项。

  • 第2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

    对甲、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的行为,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查看材料

    A.甲、乙二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B.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甲和乙是共同犯罪
    D.甲不负刑事责任。乙构成妨害公务罪

    答案:A,B,C,D
    解析:
    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 第3题:

    犯罪嫌疑人甲因琐事与同事丁发生争吵,遂找好友乙、丙帮其教训丁,乙、丙二人将丁在下班途中打成轻微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乙、丙三人提起公诉。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对甲、乙、丙三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B:对乙、丙二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C:判决宣告甲无罪
    D:判决宣告乙、丙无罪

    答案:C,D
    解析:
    甲、乙、丙三人的行为仅造成了被害人丁轻微伤的后果,不构成《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不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不是犯罪,属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对于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方式分别为:(1)在立案之前发现的,不能立案;(2)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发现的,应当撤销案件,即撤销立案决定和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终止侦查程序;(3)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4)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C和D,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甲、乙、丙无罪。

  • 第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5题:

    大学生甲与舍友乙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积怨已久,一日乙外出上课,甲在宿舍饮水机内投毒欲将乙毒死,不料乙有事未归,另一室友丙被毒身亡。甲对丙死亡的主观心态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项错误、B项正确,《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案中,甲在宿舍饮水机内投毒欲将乙毒死,结果另一室友丙被毒身亡,甲某在该案中对投毒杀乙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对丙的死亡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即甲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可能导致其他人饮水中毒死亡,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CD项错误,《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的主观态度不是过失,而是故意。

  • 第6题:

    甲、乙两人是邻居。一日,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甲怀恨在心,遂写了一份丑化乙的文章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立即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 B、丙承担全部责任
    • C、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
    • D、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乙因做生意共同与丙产生较大矛盾。乙心里暗藏杀死丙之意,但其未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约定共同去丙住处教训丙。甲、乙二人到丙家后,同时对丙进行殴打,致丙死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共同犯罪
    • 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
    • C、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不属于共同犯罪
    •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同故意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甲从境外购得一支枪支后,秘密带入境内,后得知乙、丙二人意欲抢劫银行,正在寻找枪支。甲遂找到乙、丙,声称自己可将枪支借于二人,但事成之后,二人应将抢劫所得分1/3给自己。后乙、丙二人持枪抢劫,当场被抓。本案中,甲构成何罪?()

    • A、走私武器罪
    • B、非法出借枪支罪
    • C、抢劫罪
    • D、非法买卖枪支罪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单选题
    甲与乙矛盾极深,一日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两人决斗中,甲将乙捅伤,乙奋力反抗,致甲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
    A

    过失犯罪

    B

    故意犯罪

    C

    防卫过当

    D

    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素有矛盾。一日,甲借故寻衅,与乙发生争吵。甲仗恃体强力大,对乙拳脚相加,将乙打倒在地。乙被打倒后,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甲砸去,也把甲打倒在地。乙从地上站起身后,又用石头猛砸甲的头部,甲的后脑被打碎,当场死亡。问:乙砸死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哪些?(  )
    A

    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甲怀疑有人偷车,即开枪把乙打成轻伤

    B

    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操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丙重伤

    C

    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D

    甲骑车不慎撞到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将甲打成重伤,然后扬长而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A项,正当防卫要求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在该选项的案例中不法侵害并不存在,甲属于假想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
    B项,根据中国刑法理论的通说,排斥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的正当性。本案中情形属于故意犯罪行为,而非正当防卫。
    C项,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侵害行为的不法侵害人,精神病人等无责任能力人也可以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D项,甲的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甲只是不慎撞到乙,不是出于故意,而且这种伤害对于乙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没有紧迫危险。因此,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素有积怨,一日又因小事争吵起来,甲非常气愤,遂找到丙、丁,甲、丙、丁三人将乙殴打致伤,甲、丙、丁在主观上的过错()。
    A

    故意

    B

    重大过失

    C

    具体过失

    D

    抽象过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

    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查看材料

    A.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C.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D.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A,C,D
    解析:
    乙共同实施犯罪,但甲不足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敲击头部应当预见致人死亡的后果,而行为人内心希望结果发生,故乙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合谋放火制造事故后越狱,最后只有丙越狱成功。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脱逃罪既遂

    B.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既遂,甲、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未遂

    C.甲、乙的帮助、鼓励,对丙的脱逃成功起了作用,即便甲、乙没有脱逃成功,甲、乙的行为亦构成脱逃罪既遂

    D.认定甲、乙构成脱逃罪既遂与甲、乙未越狱成功并不矛盾,因为丙的越狱成功与甲、乙二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答案:B
    解析:
    甲、乙、丙三人合谋放火制造事故后越狱,三人为共同犯罪,且均为正犯,彼此之间的行为具有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一个整体,每个人的行为均对其他人的脱逃起到帮助和促进作用,与其他人的脱逃成功具有因果关系。因此,仍应遵守共犯中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一人既遂,全部既遂。

  • 第15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A、甲乙二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致丙死亡。事后查明,甲只想伤害,乙则暗藏杀机。由于二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因此不成立共犯
    B、甲(15岁)邀请乙(20岁)在其盗窃时为其望风,乙答应,甲成功窃得财物3000元。因为甲无需对自己的盗窃行为负责,因此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甲乙共谋杀丙,到丙家后,甲从前门进入,乙则堵住后门。结果丙见到甲后向后门逃窜,被守在后门的乙杀死。由于丙是被乙杀死的,因此,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
    D、甲将乙囚禁在地下室,第三天,甲的好友丙在知情的情况下加入进来,与甲一同看管乙。甲的行为虽然已既遂,但不妨碍甲丙二人成立共犯

    答案:D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乙二人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不影响二人成立共犯。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二人在构成要件重合(即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共犯是一种“共同制造利益侵害”的模式,其成立与罪责无关。甲乙二人显然是共同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因此成立共犯。只不过,甲由于15周岁,不需要为盗窃罪承担最终的刑事责任而已。但此时,综合甲乙二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无法说明乙是将甲作为犯罪的工具予以支配,因此乙不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而是帮助犯。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甲乙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彼此要为彼此的行为导致的结果负责(正所谓“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丙属于承继的共犯,与甲共同承担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 第16题:

    甲(女)乙二人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甲的邻居丙得知后极为气愤。为了阻止甲卖淫,他冲入甲家,将甲打成重伤。关于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伤害
    D:无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排除犯罪事由。详解:由专正当防卫针对的只能是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而且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甲的卖淫行为并不属于这类行为,因此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正在被侵害的较大的合法权益而不得已损害其他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丙的行为显然不是紧急避险。丙打伤甲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近年来,司法考试的真题认为:对于卖淫嫖娼这种纯粹侵害公共法益的行为,普通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即,行为人没有对此类行为动用私人暴力(即所谓的防卫)的权利。请考生注意。

  • 第17题:

    甲、乙二人共同开枪杀丙。甲击中丙,致丙死亡。乙未击中丙。乙的行为属于故杀人罪的(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答案:A
    解析:
    【精解】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认识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必须将共同犯罪看做一个整体,而不能孤立地对待每一个共同犯罪人的具体行为。由于甲击中丙,导致丙死亡,整个共同犯罪已经既遂。所以,对于甲和乙都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故选A项。

  • 第18题:

    甲、乙杀害丙,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结果甲击中丙并致其死亡,乙则因心理害怕,手发抖而未击中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B、甲、乙如果事前有共同预谋,则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犯罪中止
    • D、甲、乙如果事前无共同预谋,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乙与丙素有仇隙,一日,甲持刀追杀丙,丙快逃脱时,乙正好在路边目睹,便暗中将丙绊倒。甲趁丙摔倒,上前将其砍伤。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以伤害故意、乙以杀人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由于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B

    乙误认为路边的皮包是他人遗失的,明知真相(皮包是丙的)的甲教唆乙将皮包拿走,甲和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甲另外构成盗窃罪

    C

    甲绑架丙的儿子后向丙勒索巨额财物,得知丙报警后,打算杀死丙的儿子。甲向好友乙述说要杀死丙的儿子的想法,乙遂帮忙掐死了丙的儿子,乙构成绑架罪,适用“杀死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D

    乙教唆甲实施抢劫,但甲实施抢劫时,刚好路过的乙发现被劫持者是自己的邻居,遂劝说甲停手,甲不从,将乙打昏后劫得财物,甲成立犯罪既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B项,甲教唆乙实施侵占行为,二人在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由于甲是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甲另外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项,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人只对后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即乙只成立单独的故意杀人罪。
    D项,乙的劝阻行为并未消除先前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果力,不成立有效的中止,而属于犯罪既遂。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均以放鸭为生。一日,甲鸭10只跑到乙的鸭群,邻人丙见此事.乙则不知。半年后,丙将此事告甲,甲遂请乙返还10只鸭.乙若向甲请求补偿则可依据 ( )
    A

    无因管理之债

    B

    不当得利之债

    C

    侵权权行为之债

    D

    合同之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合谋放火制造事故后越狱,最后只有丙越狱成功。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8年真题]
    A

    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脱逃罪既遂

    B

    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既遂,甲、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未遂

    C

    甲、乙的帮助、鼓励,对丙的脱逃成功起了作用,即便甲、乙没有脱逃成功,甲、乙的行为亦构成脱逃罪既遂

    D

    认定甲、乙构成脱逃罪既遂与甲、乙未越狱成功并不矛盾,因为丙的越狱成功与甲、乙二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对共同犯罪人责任的判断,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在犯罪形态方面,一人既遂,则全体行为人都成立犯罪既遂。本题中,虽然只有丙越狱成功,但甲、乙、丙三人均构成脱逃罪既遂
    CD两项,在因果关系方面,甲、乙作为帮助犯为主犯丙实行脱逃犯罪起到了帮助作用,除非甲乙确实消除这种帮助影响,否则其帮助行为与丙的脱逃具有因果关系,三人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