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与刘丽的关系能否解除?
第1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第2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第3题:
第4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第5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刘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第6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这两间房屋应如何处理?
第7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第8题:
王放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1990年初把同事之女李丽收为养女,改姓为王丽,办理了收养手续。此后王放夫妇对王丽疼爱有加,抚育培养她直至中专毕业并参加了工作。但王丽对养父母从未有过真正的感情,对两老的生活起居漠不关心,1998年冬天养父王放病重住院期间,她也未尽养女责任,除了探望过一次以外,病人全靠单位派人护理照料。1999年春王放去世后,王丽对年老无依的养母不但未尽赡养义务,反而多次辱骂甚至企图将老人赶出住房。养母孤苦无依,打算变卖与丈夫共有的四间私房,然后投靠亲戚,王丽坚决反对并多方阻挠。养母无奈之中,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要求:(1)解除与王丽的关系,并要王丽补偿收养十年来的抚育费用;(2)确认王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房屋变卖后全部收入归她个人所有,以安度晚年。王丽表示:(1)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2)这四间私房中的一半应归她所有,养母无权单方面出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王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医生
老师
律师
售票员
第13题:
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 女刘丁。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1983 年刘乙因车 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1990 年刘甲病故, 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1997 年刘某病重,立下自 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 2 万,房屋 1 间。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 1 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 8 间(设每间价值 2 万元) ,存款 20 万元及家用 电器等物品(折价 4 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
第14题:
第15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与刘丽的关系能否解除?
第16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是否予以支持?
第17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第18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19题:
王放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1990年初把同事之女李丽收为养女,改姓为王丽,办理了收养手续。此后王放夫妇对王丽疼爱有加,抚育培养她直至中专毕业并参加了工作。但王丽对养父母从未有过真正的感情,对两老的生活起居漠不关心,1998年冬天养父王放病重住院期间,她也未尽养女责任,除了探望过一次以外,病人全靠单位派人护理照料。1999年春王放去世后,王丽对年老无依的养母不但未尽赡养义务,反而多次辱骂甚至企图将老人赶出住房。养母孤苦无依,打算变卖与丈夫共有的四间私房,然后投靠亲戚,王丽坚决反对并多方阻挠。养母无奈之中,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要求:(1)解除与王丽的关系,并要王丽补偿收养十年来的抚育费用;(2)确认王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房屋变卖后全部收入归她个人所有,以安度晚年。王丽表示:(1)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2)这四间私房中的一半应归她所有,养母无权单方面出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养母要求王丽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依法可否予以支持?
第20题:
王放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1990年初把同事之女李丽收为养女,改姓为王丽,办理了收养手续。此后王放夫妇对王丽疼爱有加,抚育培养她直至中专毕业并参加了工作。但王丽对养父母从未有过真正的感情,对两老的生活起居漠不关心,1998年冬天养父王放病重住院期间,她也未尽养女责任,除了探望过一次以外,病人全靠单位派人护理照料。1999年春王放去世后,王丽对年老无依的养母不但未尽赡养义务,反而多次辱骂甚至企图将老人赶出住房。养母孤苦无依,打算变卖与丈夫共有的四间私房,然后投靠亲戚,王丽坚决反对并多方阻挠。养母无奈之中,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要求:(1)解除与王丽的关系,并要王丽补偿收养十年来的抚育费用;(2)确认王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房屋变卖后全部收入归她个人所有,以安度晚年。王丽表示:(1)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2)这四间私房中的一半应归她所有,养母无权单方面出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养母与王丽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吴某的遗产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蒋某的遗产
刘某无权继承蒋某的遗产
刘某可适当分得生父蒋某的遗产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