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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的职权和义务。


    参考答案:1.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的权利:(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利。检查权是劳动监察机构的基本权利之一,同时也是劳动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体现了劳动监察制度的本质属性。(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实施调查的权利。(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调查后,就监督检查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向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的权利。(4)处分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权利。2.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的义务:(1)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并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3)进入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生产纪律和规章制度;(4)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5)为举报者保密。

  • 第2题:

    试述统计人员的职权。


    参考答案统计人员的职权,是指统计人员在一定的机构担负统计工作,为了完成统计任务而由
      统计法律规定拥有的权力。
      统计人员的职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统计人员的职权是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的一种手段,
      行使职权的目的是为履行职务上的义务,职权的大小是由他所担负的统计工作任务决定的。
      统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是为了完成其所担负的统计工作任务,并且不能超出其职务
      围。第二,统计人员的职权,是由他担任统计人员职务所产生的,当免去其统计人员职
      务或调离统计工作岗位时,其职权即不复存在表现在执行统计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其合法行为
      具有国家强制力,相对人必须遵照执行。第三,统计人员的职权,与统计机构的职权紧
      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是统计机构的职权派生出来的。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人员的职权,有下列四个方面:
      (1)统计人员具有依照统计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这是《统计法》第八条赋予统计人员的重要职权。统计调查权是指统计人员有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绝、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报告权是指
      统计人员有权将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
      提出统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和扣压统计报告,不得篡改统计资料。统计监督
      权是指统计人员有权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
      查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实施,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检查和揭露存在的问题,检查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统计机构,
      统计人员反映、揭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处量,作出答复。统计人员行使这三项职
      权,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的
      侵犯。 (2)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这是《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这里所指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是《统计法》第
      三条规定的,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有关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织织、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公民个人。如实提供资料,是指具有填报义务的统
      计调查对象在报送统计资料时,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要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填报。 (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这是《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统计人员有权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检查。经检查,对不准确或正确的统计资料,可要求提供该资料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改正。
      (4)统计人员有权揭发、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这是《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统计法律赋予统计人员对违法行为的揭发、检举,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其更好地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统计人员作为调查活动实施者,较之一般公众更有机会和条件发现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经法律形式明确赋予他们对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的揭发、检举权,对于遏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尽快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具有积极意义。

  • 第3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单选)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院。A项,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A项错误。
    B项,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具有诉讼管辖(受理有关国家提起的诉讼)和咨询管辖(向某些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两项职权,B项正确。
    C项,对于咨询管辖,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C项错误。
    D项,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对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可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项错误。

  • 第4题:

    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 A、大会
    • B、安理会
    • C、秘书处
    • D、国际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5题:

    试述国务院组成机构及其职权。


    正确答案: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均为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总理、国务委员会、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对总理负责。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
    (一)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二)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宪法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的名额。由于国务院机构庞大、事务众多,副总理实际上协助总理负责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某一或某些部、委、机构的事务,形成事实上的介于总理和各个部、委、机构间的层次。
    (三)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审计长。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办公厅的首长,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在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门首长领导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重要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5~10人。

  • 第6题:

    试述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正确答案: 基本权力包括:
    (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
    (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
    (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
    (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
    (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第7题:

    单选题
    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A

    大会

    B

    安理会

    C

    秘书处

    D

    国际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统计人员的职权。

    正确答案: 统计人员的职权,是指统计人员在一定的机构担负统计工作,为了完成统计任务而由统计法律规定拥有的权力。统计人员的职权,
    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统计人员的职权是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的一种手段,行使职权的目的是为履行职务上的义务,职权的大小是由他所担负的统计工作任务决定的。统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是为了完成其所担负的统计工作傻,并且不能超出其职务范围。
    第二,统计人员的职权,是由他担任统计人员职务所产生的,当免去其统计人员职务或调离统计工作岗位时,其职权即不复存在表现在执行统计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其合法行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相对人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统计人员的职权,与统计机构的职权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是统计机构的职权派生出来的。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人员的职权,有下列四个方面:
    (1)统计人员具有依照统计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2)统计人员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备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4)统计人员有权揭发、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行为表现形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本罪在犯罪形态上是结果犯。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行为人实施超越其职权的行为和不法行使其职权的行为通常出自直接故意,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的发生往往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国务院组成机构及其职权。

    正确答案: 国务院组成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试述职权矛盾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参考答案:原因(1)参谋职权侵犯了直线职权;(2)参谋人员与直线人员肩负的责任不同;(3)参谋人员的工作不能令人满意;(4)由交叉只能形成的多头指挥。解决途径(1)了解和明确职权关系(2)鼓励直线人员听取参谋人员的意见。(3)及时向参谋人员提供有关信息。(4)采用完全参谋制度。

  • 第12题:

    试述民国元首的产生、任期、称谓、职权以及元首制的特点。


    参考答案:第一,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体现了民主共和的特征。第二,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在形式上抛弃了君主专制,但元首权力运行存在着明显的集权化倾向,实际上是君权帝制的阴魂不散,在从君主专制向近现代民主共和制的转变过程中,共和形式时而也会被抛弃,专制则依然附体于强权独裁的元首制度中。第三,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在形式上抛弃了终身制,实行了任期制,但是,国家元首行使权限的任期却变化无常,极其缺乏稳定性。第四,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在形式上接受了法律制约,选择了法制化管理,对国会负责。但是,中华民国元首的职权,往往规定不一,制度因人而变,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严重脱节。

  • 第13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这两个机关同时都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选项B正确,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选项C错误,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选项D错误,国际法院实行一审终审,无上诉程序。败诉方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申诉。

  • 第14题: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和()。


    正确答案: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 第15题:

    试述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正确答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
    1、监用职权罪的构成条件:
    (1)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2)该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不正确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的行为会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因徇私舞弊而监用职权,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滥用职权罪的界定:
    (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在于监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构成犯罪,可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监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法》第397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第16题:

    国际法院的组织文件是()。

    • A、《联合国宪章》
    • B、《国际法院规约》
    • C、《国际法院规则》
    • D、《旧金山和约》附件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1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2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3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1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2《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3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2)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就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填空题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和()。

    正确答案: 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认为要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经过股东会开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