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题目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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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在甲、乙、丙、丁之间不应等额分配。
在同一顺序中,他们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但也应考虑继承人的不同情况和他们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义务,进行合理的分配。对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以及生前对死者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应适当予以照顾或多分。因此,丙因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多分,丁因丧失劳动能力应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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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大爷与儿子在一起生活,一年前,李大爷的儿子在车祸中不幸去世,剩下李大爷 一个人生活,没有什么固定的经济来源,李大爷的生活非常困难,有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某社会服务机构了解到李大爷的情况后,给李大爷提供了衣物和食品。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这种服务属于( )。

    A.社会救助

    B.家庭服务

    C.矫治服务

    D.城乡社区发展


    正确答案:A
    社会救助是政府或社会服务机构对经济匮乏从而物质生活面临危机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物质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由于社会救助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所以它也叫公共救助。

  • 第2题:

    万某去世时未立下遗嘱。在万某去世之前,其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经去世。其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其大女儿遗有一亲生女儿乙和一养子丙,二女儿遗有一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他们中哪些人有继承权?(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万某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均先于万某死亡,养子和亲生女儿的子女均为万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故他们均享有代位继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3题:

    王大爷于2004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1999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于2001年10月宣告其死亡,丁于2003年4月意外伤害死亡。针对王大爷的遗产,哪些人有代位继承权?

    A:王小超
    B:吴蕾
    C:吴丽
    D:吴宇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和《继承意见》第25、26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而且,这里的孙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注意:并没有提及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题中所提的王小超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甲的孙子女,即是被继承人的曾孙子女;吴蕾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吴丽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所以,王小超、吴蕾、吴丽有代位继承权。而吴宇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继子女,依法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 第4题:

    吴先生在自书遗嘱中把自己的一套房子、一辆汽车、存款10万元全部留给妻子。一年后,立公证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后来,又将汽车卖给了朋友。不久,吴先生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
    B:房子应按公证遗嘱由儿子继承
    C:吴先生的妻子仍可以继承汽车
    D:吴先生的妻子能够继承的只有10万元存款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房子应由儿子继承。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吴先生将车卖掉的行为,撤销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汽车的处分,吴先生的妻子不能再继承汽车,因此C选项错误。

  • 第5题:

    李大爷年轻时曾有过外遇,对老伴伤害很大。老伴在世时,儿女们照常每周都回来团聚,也常带物品回家。自从李大爷老伴去世后,3个儿女渐渐不回家了,与父亲日渐疏离。就这样李大爷独自生活了5年,最近出现了年老体衰、无人照顾的困难。社会工作者准备首先连接(  )等非正式支持资源。

    A.李大爷的大儿子
    B.社区邻居
    C.李大爷的大女儿、二女儿
    D.李大爷原先的单位
    E.李大爷的妹妹

    答案:A,B,C,E
    解析:

  • 第6题:

    赵大爷年近七旬,生活在农村。几年前赵大爷的独子因交通意外身亡,
    老伴受不了打击也去世了。目前赵大爷无亲无故,以拾荒为生。
    社会工作者老宋计划协助赵大爷申请救助。
    下列救助类别中,最能帮助赵大爷解决生活困难的是( )。

    A: 最低生活保障
    B: 特困人员供养
    C: 就业救助
    D: 临时救助

    答案:B
    解析: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
    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与特困人员供养。赵大爷年近七旬,无亲无故,符合特困人员供养
    。故答案选B。

  • 第7题:

    公民生前曾立下内容矛盾的自书、公证、录音、口头和代书遗嘱的应以自书遗嘱为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刘大爷,退休职员,上周因病去世。其家属能否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如何申领?申领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申领?


    正确答案: 1、根据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其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因此刘大爷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2、操作流程:首先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且递交死亡证明材料。然后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则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现行成都退休死亡抚恤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死亡丧葬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
    4、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028-12333进行详细咨询。

  • 第9题:

    2000年万某死亡时没有立下遗嘱。万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他们哪些人有继承权?()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多选题
    王大爷于2018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2013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于2015年10月宣告其死亡,丁于2017年4月意外伤害死亡。针对王大爷的遗产,哪些人有代位继承权?(  )
    A

    王小超

    B

    吴蕾

    C

    吴丽

    D

    吴宇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根据上述规定,在晚辈直系血亲中,只有该晚辈直系血亲为其继子女的,不能代位继承。本题中,王小超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甲的孙子女,即是被继承人的曾孙子女;吴蕾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吴丽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所以,王小超、吴蕾、吴丽有代位继承权。而吴宇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继子女,依法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 第11题:

    多选题
    社会工作者小孙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刘大爷身体健康,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无儿女,最近,刘大爷老伴突然去世,他特别伤心,觉得生活无望,情绪低落,针对这一情况,小孙应开展的工作有()。
    A

    为刘大爷提供哀伤辅导

    B

    帮助刘大爷理性认识死亡

    C

    为刘大爷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D

    帮助刘大爷申请生活救助

    E

    协助刘大爷适应丧偶后的生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刘大爷,退休职员,上周因病去世。其家属能否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如何申领?申领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申领?

    正确答案: 1、根据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其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因此刘大爷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2、操作流程:首先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且递交死亡证明材料。然后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则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现行成都退休死亡抚恤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死亡丧葬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
    4、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028-12333进行详细咨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大爷平时身体健朗,某日突发心肌梗塞治疗无效去世,留下若干房产和20 万元资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具有优先继承权的是()。

    A、王大爷的老伴
    B、王大爷的弟弟
    C、王大爷的孙子
    D、王大爷的侄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 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姐妹。”选项中,王大爷的老伴即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相较于王大爷的弟弟、王大爷的孙子、王大爷 的侄子,具有优先继承权。

  • 第14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并收养了戊,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吴某居住,后李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同时领养了庚,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张某和吴某先后去世,庚尚未成年。经查,吴某生前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房屋由丁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后,李某、甲、乙与戊均可继承其财产
    B.吴某去世后,丁、李某、乙和庚均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C.李某、乙、丙和丁都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但吴某的房屋只能由丁继承,如果丁先于吴某死亡的,则遗嘱无效,房子也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D.戊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庚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吴某抚养的人获得适当的财产

    答案:C,D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第3至5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中,张某去世后,李某不再是张某的配偶,李某不能继承张某遗产,甲、乙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戊作为张某的养子女,均可继承张某的财产,A错误。吴某去世后,李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和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乙作为与吴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在第一顺序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领养的庚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故没有形成法定的拟制血亲,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抚养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分得适当财产,故B错误,D正确。如上分析,李某、乙、丙和丁均可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吴某立有遗嘱故房子只能由丁继承,又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C正确。

  • 第15题:

    杭州的叶先生是裱画师,2000年去世后留下决遗产,包括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等,价值达百万元。叶先生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全部赠与家中的保姆吴某;后一份遗嘱为公证遗嘱,将住房赠与吴某。叶先生的两位女儿读遗嘱有异议,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吴某所要不成,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叶先生的两份遗嘱有效,判决叶先生的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两审法院皆判决叶先生的遗嘱合法有效,吴某胜诉。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叶先生立遗嘱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B.叶先生与保姆吴某存在调整型法律关系,而吴某与叶先生的女儿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C.法院的判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于法律事实
    D.该案例中既有第一性法律关系也有第二性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

  • 第16题:

    (2015年)赵大爷年近七旬,生活在农村。几年前赵大爷的独子因交通意外身亡,老伴受不了打击也去世了。目前赵大爷无亲无故,以拾荒为生。社会工作者老宋计划协助赵大爷申请救助。
    下列救助类别中,最能帮助赵大爷解决生活困难的是(  )。

    A.最低生活保障
    B.特困人员供养
    C.就业救助
    D.临时救助

    答案:B
    解析: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与特困人员供养。赵大爷年近七旬,无亲无故,符合特困人员供养。

  • 第17题:

    张大爷是社会工作者小郑的服务对象,小郑对张大爷的印象特别深刻,他骨瘦如柴,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脏兮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小郑了解到张大爷在老伴去世后跟儿子一起生活,儿媳嫌张大爷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味,将他赶到院子西边一间破陋的房间居住。每天吃饭时,儿媳也不会主动喊张大爷吃饭,张大爷知道自己的儿媳嫌弃自己,所以,每次吃饭不管吃饱与否都不敢跟儿媳讲。在社会工作者看来,张大爷儿媳对待张大爷的行为属于( )老人。


    A.虐待

    B.忽视

    C.剥削

    D.疏于照顾

    答案:D
    解析:
    疏于照顾老人既包括主动也包括被动地让老人得不到所需要的照顾,导致老人的身体、情绪、心理方面的健康衰退。主动或被动地未满足老人身心健康的需要,包括未能充分满足老人在饮食、居所、穿衣、医疗照顾和身体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 第18题:

    吴先生生前有一处房产,曾立下公证遗嘱,准备将该房产留给儿子。后来吴先生重病期间,女儿尽了更多照顾责任,吴先生病危时请几个医护人员作见证,立下口头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女儿。立下口头遗嘱后,吴先生随即身故。关于遗嘱效力及该房产的分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公证遗嘱有效,吴先生儿子继承该房产
    • B、口头遗嘱有效,吴先生女儿继承该房产
    • C、两份遗嘱均有效,吴先生儿子和女儿各分得一半房产
    • D、两份遗嘱均无效,该房产应在吴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均等分配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正确答案: 甲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乙因在遗产继承之前死亡而丧失权利能力,故无继承权;丙作为丧偶女婿本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有继承权;丁作为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 第20题: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什么是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继承。

  • 第21题:

    单选题
    大龙扶着大爷,一步一步朝前走去。到了医院,大龙掏出打算买电影票的钱给大爷挂了号。根据这段话可知道,大龙做了什么?(  )
    A

    给老大爷看了病

    B

    把大爷背到了医院

    C

    送大爷去医院看病

    D

    把买电影票的钱给了大爷


    正确答案: A
    解析:
    大龙把大爷扶到医院挂号表明“送大爷去医院看病”。

  • 第22题:

    单选题
    吴大爷因患癌症在医院治疗,但一直没起色。子女们为了不加重吴大爷的心理负担,要求医务社会工作者小杨和他们一起向吴大爷隐瞒病情。在小杨前来探访时,吴大爷希望其告知病情。此时,小杨面临的伦理难题是()。
    A

    保密和告知的冲突

    B

    人情和法理的冲突

    C

    价值介入与客观性的冲突

    D

    对服务对象负责和对机构负责的冲突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案例:某社区内有一位王大爷,76岁,老伴因肺癌已于20年前去世。王大爷有两女一儿,儿子在几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两个女儿居住的离王大爷比较远,也都不肯照顾、赡养王大爷,本来跟儿子一起住的王大爷现在变得无依无靠,成了依靠低保金生活的独居老人。王大爷只得卖了之前的房子,居住在不到20平方米的房间里,有一顿没一顿地苦熬着日子。王大爷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社区居委会主任找到社会工作者,希望替王大爷寻求一些帮助。问题:1.在上述案例中,王大爷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哪些?2.针对王大爷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什么样的介入策略?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