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

题目

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问: 1、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的租赁房屋合同在4间房屋都抵押后是否继续有效? 2、农业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4、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 5、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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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
    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
    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
    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王某与李某之间,通过协议将无偿租住房屋代替支付借款。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之为以物抵债。双方均有以无偿租住房屋代替原来借款之债的意思,因此A项正确。李某的租赁权在张某的抵押权之后产生,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B项错误。选项C明显正确,不必赘述。王某将房屋无偿给李某租住1年,理应能够正常居住,其租赁权不应有无法实现的障碍。因此D项正确。

  • 第2题: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还款期届满,李某无力偿还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该房屋没有任何第三入主张权利。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享有抵押权,因为他已扣留了房产证
    B:张某不享有抵押权,但可以请求办理抵押登记,获得登记后可主张实现抵押权
    C: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第三入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可直接行使抵押权
    D:抵押权不成立,但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为张某设定了一项权利质权

    答案:B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该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抵押一章也有同样的规定。所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对不动产的抵押实行的是登记成立主义,故当事人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这并不受在该房屋上有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影响。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扣留房产证的做法因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登记成立要件,也不能使抵押权成立,所以A、C两项不成立。房产证仅可宣示房屋所有权,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权利,所以不可能以房产证设定权利质押,所以D项错误。根据以上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抵押合同表达了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意思表示,受此表示约束,债务人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以使抵押权得以成立的义务。所以B项正确。

  • 第3题:

    共用题干
    某市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张某无该市户口,遂与李某书面协议商定;张某出资25万元以李某名义购买G公司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张某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登记于李某名下.后李某以该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8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现在银行要求处置该住房以实现抵押权,张某以自己为房屋实际所有人,要求有关部门确认李某抵押该住房无效.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无效
    B:李某与G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C: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为张某、李某核发《房屋共有权证》
    D: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为张某核发《房屋他项权利证》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张某以自己的轿车抵押给李某,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张某和李某都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抵押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B.抵押合同生效
    C.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权设立
    E.待借款已届清偿期,张某仍无法还款的,此时该轿车归李某所有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与抵押权。抵押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就已经成立并且生效,但是抵押权的成立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办理登记的时候抵押权成立。交通工具属于自愿办理登记的财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虽未登记,但抵押权仍旧设立。

  • 第5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做生意,由赵某提供价值45万元的房屋一套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某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而经李某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张某还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桑塔纳”轿车质押给李某,并订立了质押合同。李某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某处。1年后,张某无力还债,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问:本案中关于抵押和质押的效力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 B、抵押、质押均无效
    •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房屋所有权何时发生转移()

    • A、王某与李某离婚时
    • B、法院民事裁定生效时
    • C、拍卖公司拍卖后
    • D、张某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

    正确答案:B

  • 第7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此时谁享有房屋所有权?()

    • A、张某
    • B、王某
    • C、王某、李某
    • D、张某、王某、李某

    正确答案:A

  • 第8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若王某同意李某要求申领“共同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应作什么登记()

    • A、更正登记
    • B、变更登记
    • C、异议登记
    • D、转移登记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2008年12月1日,未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抵押的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张某,并托关系给张某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公司知道后表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B、张某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 C、若张某提供保证担保且乙公司接受,乙公司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消灭
    • D、若张某提出代为清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公司不得拒绝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李某有两间私房,一间作价5万元与张某合伙办饭店,另一间租给赵某居住,现李某因资金困难需要用钱,欲将房屋转让,张某、赵某均主张以同一价格购买,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张某
    •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赵某
    •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张某和赵某
    • D、可以任意选择张某或赵某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陈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的房产设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张某的同意

    B

    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

    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张某同意

    D

    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张某同意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3年2月1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

    B

    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

    C

    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

    D

    李某可就自己的损失向王某主张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3题:

    王某向刘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又向关某借款,仍以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再向张某借款,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到期不能还款,刘某等人将奥迪轿车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剩余20万元,应向刘某偿还本息10万元,应向关某偿还本息5万元,应向张某偿还本息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刘某偿还8万元,向关某偿还4万元,向张某偿还8万元
    B:王某应向刘某偿还10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5万元
    C:王某应向刘某偿还7.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7.5万元
    D:王某应向刘某偿还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10万元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以轿车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该条规定了抵押权实现的顺序。关某的抵押权已登记,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未登记,关某的抵押权先于刘某和张某实现,所以应先偿还关某的5万元,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剩余的15万元应按照刘某和张某的债权比例清偿,偿还刘某7.5万元,偿还张某7.5万元。

  • 第14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享有。《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有权。《物权法》规定,当三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有效抵押合同,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物权法》确定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相分离。王某受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但陈某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因此所受损失,可以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张某以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一别墅,房价500万元,向甲银行贷款200万元,还款期限15年。房屋交付使用后,张某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又以该别墅作抵押物,向乙银行贷款150万元,还款期限为5年。

    有关张某抵押房地产的表述,正确的为()。
    A:抵押给甲银行后,张某不得擅自转让该别墅
    B:如果张某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不能对抗第三人
    C: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应当维护该别墅的安全完好
    D:张某签订抵押合同后,该别墅院内新增的房屋属于抵押财产

    答案:A,B,C
    解析:

  • 第16题: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刀-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关于案例中的抵押行为,下面说法正确的为()

    • A、该抵押行为无效,因为王某的妻子李某未签字同意;
    • B、该抵押行为有效,因为根据物权的公信力,银行有充分理由相信抵押行为系产权人真实意思表示;
    • C、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成立;
    • D、抵押权自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时成立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双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张某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王某串通,将张某的房屋过户给李某。李某遂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到期向李某还本付息时,发现房屋已经卖给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 B、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 C、张某有权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赔偿
    • D、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如张某持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申请房屋登记,登记机构还需张某提供什么材料()

    • A、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 B、张某的身份证明;
    • C、登记申请书;
    • D、王某同意张某登记的证明;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快将房屋又卖给了陈某,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不享有抵押权
    • B、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 C、王某无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 D、王某有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甲将一套已有的房屋抵押给张某,担保欠张某的100万元债务,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甲将该房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因甲欠方某100万元到期未还,方某起诉甲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抵押给张某的房屋。法院拍卖查封的房屋时,被钱某以150万元的最高出价购得。此时距离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正好2年,甲所欠张某的100万元亦到期未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拍卖房屋的150万元,张某有权主张优先于方某受偿100万元
    • B、对拍卖房屋的150万元,张某无权主张优先于方某受偿100万元
    • C、若乙参加拍卖,乙有权主张以150万元优先于钱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 D、若乙不参加拍卖,乙有权主张甲、乙的租赁合同对钱某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C

  • 第22题:

    张某向银行借款5万元,李某以自由的价值为5万元的卡车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后该车发生车祸毁损,肇事人赔偿李某3万元,则()

    • A、3万元赔偿金应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 B、抵押关系消灭,3万元不应用于担保贷款债务的清偿
    • C、银行要求李某继续清偿3万元
    • D、银行只能向张某主张未受清偿的债权,不能再向李某主张债权

    正确答案:A,D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对李某负有100万元的债务,张某所提供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合法有效的有(  )。
    A

    张某将自己的一辆价值100万元的房车不转移占有质押给李某

    B

    张某将自己的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C

    张某的朋友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D

    二人约定若张某到时不能清偿债务,则张某的房屋归李某所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①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者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②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物权。A项与法定物权的内容相异,因为动产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不转移占有,即使名为质权,也无效;BC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其内容也符合规定,合法有效;D项属于流押条款,无效。

  • 第24题:

    问答题
    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问: 1、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的租赁房屋合同在4间房屋都抵押后是否继续有效? 2、农业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4、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 5、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 1、继续有效,参见《担保法》第48条之规定。
    2、将抵押权单独转让无效。根据《担保法》第50条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从属于债权,只能随债权一齐转让。
    3、根据《担保法》第53、54条之规定,债权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将所得价款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即先清偿农业银行贷款,有余款时再清偿工商银行,再有余款时方清偿建设银行。
    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工商银行的抵押权顺序在农业银行之后,因此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农业银行债权的部分受偿。
    5、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厨房系对主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新建,故不属于抵押物,但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屋时,可以依法将厨房一齐拍卖,但对拍卖厨房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