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

题目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年3月24日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请问: 你认为此案例中的甲公司在设立丙公司时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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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大厦内甲、乙、丙三个公司对大厦的一部电梯拥有其同产权,其中甲公司占50%,乙公司占30%,丙公司占20%。三个公司共同委托大厦物业管理方丁公司负责管理电梯,电梯主要由丙公司日常使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影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的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D
    解析:
    考点:特种设备使用。(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2)依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本题中三个公司委托丁公司管理电梯,因此丁公司承担使用单位的责任。故本题选择D 选项;

  • 第2题:

    某大厦内甲、乙、丙三个公司对大厦的一部电梯拥有其同产权,其中甲公司占 50%,乙公 司占 30%,丙公司占 20%。三个公司共同委托大厦物业管理方丁公司负责管理电梯,电梯主 要由丙公司日常使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影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的 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D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 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 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本题中电梯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共有,三个公司共同委托大厦物业管理方丁公司负责管 理电梯,所以,由物业公司承担使用单位的责任。
    故本题选择 D 选项;

  • 第3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是正确的。

  • 第4题: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年3月24日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请问: 丙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成立戊公司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这是因为公司合并须经股东会做出决议,丙公司仅仅是懂事会做出的决议,不符合要求.公司合并须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丙公司未履行这一程序。

  • 第5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


    正确答案:无权。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但是不能以不安抗辩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后的义务。

  • 第6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成立。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 第7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是。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

  • 第8题:

    多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分立为乙、丙两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乙、丙公司,即乙、丙公司为甲公司派生出来,因此此分立为派生分立

    B

    甲公司需办理注销登记,乙、丙公司需办理设立登记

    C

    甲公司的债务由乙、丙公司按所达成的协议承担

    D

    由于乙、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对债权人没有损害,因此该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乙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于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2006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8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8年3月24日径直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  问:(1)你认为,此案例中的甲公司在设立丙公司时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为什么?  (2)丙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成立戊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某大厦内甲、乙、丙三个公司对大厦的一部电梯拥有共同产权,其中甲公司占50%,乙公司占30%,丙公司占20%,三个公司共同委托大厦物业管理方丁公司负责管理电梯,电梯主要由丙公司日常使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的单位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D
    解析: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 第13题:

    (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答案:对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4题: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年3月24日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请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 第1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分立为乙、丙两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乙、丙公司,即乙、丙公司为甲公司派生出来,因此此分立为派生分立
    • B、甲公司需办理注销登记,乙、丙公司需办理设立登记
    • C、甲公司的债务由乙、丙公司按所达成的协议承担
    • D、由于乙、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对债权人没有损害,因此该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

    正确答案:B,C

  • 第16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

  • 第17题:

    2006年5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定协议,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双方各出资50万元,具体筹备事项和登记注册事宜均由乙公司执行。1月底,甲公司按协议规定将50万元汇入乙公司帐户,之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但此后,丙公司迟迟未开展经营活动。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虽然已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丙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已经核准,但并没有按约定办理公司登记注册,甲公司又多次催促乙公司,乙公司开始以丙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丙公司营业执照仍迟迟未办,乙公司为了应付甲公司伪造了丙公司营业执照。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退还50万元投资款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认为丙公司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虽然公司尚未实际成立,但甲公司不能抽回出资。如乙公司向甲公司退还了5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属()

    • A、虚报注册资本
    • B、虚假出资
    • C、抽逃出资
    •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本形式是其拥有所有权的三层大厦写字楼以下简称A大厦,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 乙公司的出资形式是1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6月,丙公司在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是由于在设立丙公司时,甲公司尚未取得A大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公司就没有在A大厦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3月15日,丙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出本公司与丁公司进行新设合并的决定,并根据该决定于2001年3月24日登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戊。请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甲、乙、丙共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丁公司是分公司,从法人制度上讲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即甲公司承担。故A为正确选项。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2014年7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一项房产出资,该房产的原价为1800万元,累计折旧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则甲公司在7月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针对该项交易应该抵销损益的金额为(  )。
    A

    0

    B

    210万元

    C

    300万元

    D

    700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投出房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500-(1800-1000)=700(万元)。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丁公司投资所产生的利得,仅能够确认归属于乙公司、丙公司的利得部分,故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抵销归属于甲公司的利得部分=700×30%=210(万元)。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利用股东地位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造成丙公司亏损,给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一项房产出资,该房产的原价为1800万元,累计折旧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750万元。假定甲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合并报表中对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损益应该抵消的金额为(  )。(不考虑投资后固定资产的折旧)
    A

    244.74万元

    B

    245.79万元

    C

    206.84万元

    D

    210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丁公司投资所产生的利得为1500-(1800-1000)=700(万元),仅能够确认归属于乙公司、丙公司的利得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抵消归属于甲公司的利得部分700×30%=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