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日,秋涛电器有限公司向乙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期限6个月,顺兴公司愿意用一辆汽车抵押,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未办理登记手续。2004年12月20日,电器公司向家电公司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家电,电器公司在2004年12月22日签发了10万的支票给家电公司,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如果电器公司到期未归还贷款本息,工商银行可以列谁为被告?
第1题:
【案情】秦岭公司,因业务扩张急需资金周转,于是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由建设银行向张某贷款200万元,张某以其一处在建房屋作抵押。抵押合同约定,若秦岭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则该在建的房屋归建行所有,以充抵借款,并且办理了抵押手续。与此同时,秦岭公司又以该同一在建房屋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借款20万元,为减少抵押登记的开支,双方约定仅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的公证,而未登记。后来,秦岭公司又以该在建房屋作抵押向绿林公司借款20万元,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到期后,秦岭公司无法偿还上述三笔款项。
问题:
1.本案中的在建工程是否可以作为抵押物?
2.秦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3.秦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之间的抵押权效力如何?
4.秦岭公司与绿林公司之间的抵押权效力如何?
5.若该在建房产在折价以后价值220万元,则应如何分配?
第2题:
下列不属于间接融资的行为是( )。
A.李小姐向工商银行借款10万元专门用于其房屋装修
B.张小姐春节期间通过信用卡透支3万元购买年货
C.崔先生通过建设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
D.甲公司购入乙公司20%的股权,价值100万元
第3题:
第4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5题:
甲、乙各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了丙公司,基于经营需要,丙公司通过出让方式以80万元购人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为了扩大销售规模,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00平方米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60万元。同年,丙公司又以该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10万元。以上两项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丙公司无力清偿两家银行的贷款,两银行就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享有何种权利?其客体是什么?
第6题:
2004年12月1日,秋涛电器有限公司向乙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期限6个月,顺兴公司愿意用一辆汽车抵押,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未办理登记手续。2004年12月20日,电器公司向家电公司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家电,电器公司在2004年12月22日签发了10万的支票给家电公司,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电器公司在付款人建设银行处仅有存款1万元,因而家电公司所持的支票可以称之为什么支票?且法律是禁止签发的。
第7题:
2004年12月1日,秋涛电器有限公司向乙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期限6个月,顺兴公司愿意用一辆汽车抵押,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未办理登记手续。2004年12月20日,电器公司向家电公司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家电,电器公司在2004年12月22日签发了10万的支票给家电公司,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如果电器公司到期未归还贷款本息,工商银行可以列谁为被告?
第8题:
李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1月,李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李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电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李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电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李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电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对李某买卖家电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第9题:
2004年12月1日,秋涛电器有限公司向乙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期限6个月,顺兴公司愿意用一辆汽车抵押,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未办理登记手续。2004年12月20日,电器公司向家电公司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家电,电器公司在2004年12月22日签发了10万的支票给家电公司,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汽车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A公司为筹款以价值500万元的厂房为抵押,向B银行贷款300万元,后又以该厂房做抵押,向C银行贷款200万元。且两次抵押都办理了相关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公司两次抵押无效
B、A公司两次抵押都有效
C、A公司向B银行的抵押有效,向C银行的抵押无效
D、A公司向C银行的抵押有效,向B银行的抵押无效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丙公司是一家乡镇企业,其以厂房作抵押时有何特殊性?
第17题:
甲、乙各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了丙公司,基于经营需要,丙公司通过出让方式以80万元购人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为了扩大销售规模,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00平方米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60万元。同年,丙公司又以该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10万元。以上两项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丙公司无力清偿两家银行的贷款,两银行就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丙公司能否在同一财产上设定两项抵押权?
第18题:
2004年12月1日,秋涛电器有限公司向乙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期限6个月,顺兴公司愿意用一辆汽车抵押,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未办理登记手续。2004年12月20日,电器公司向家电公司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家电,电器公司在2004年12月22日签发了10万的支票给家电公司,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多少?
第19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洗衣机20台,于2013年5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一张。当该支票的持票人于2013年5月20日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第20题:
李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1月,李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李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电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李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电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李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电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电器商场的主张有依据吗?为什么?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