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居民陈某于2000年9月为其年逾五十的父亲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在投保时填写的年龄是49岁,保险期限为两年。2002年9月,又续保两年。2003年3月,陈某的父亲在外突然死亡,陈某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接到陈某申请后,当即去做了一番调查,最后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理由是保险公司在审查中发现陈父在投保前患有重病,系带病投保,而且陈父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50岁),陈某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了保险欺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又据传闻说陈父是自杀身亡,法律明文规定被保险人

题目

A市居民陈某于2000年9月为其年逾五十的父亲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在投保时填写的年龄是49岁,保险期限为两年。2002年9月,又续保两年。2003年3月,陈某的父亲在外突然死亡,陈某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接到陈某申请后,当即去做了一番调查,最后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理由是保险公司在审查中发现陈父在投保前患有重病,系带病投保,而且陈父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50岁),陈某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了保险欺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又据传闻说陈父是自杀身亡,法律明文规定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则有证据证明其父生前患的是支气管炎、高血压,不属于人寿保险条款中禁止投保的疾病范围之一。且其父自杀的消息也只是传闻,保险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双方僵持不下,陈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能否以保险欺诈为由拒绝给付?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不能。理由:(1)被保险人陈父确实已经超过了法定投保年龄(50岁),但本案中陈某是2000年投的保,2003年保险公司才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4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故本案中保险公司不应当以年龄欺诈为由解除合同。
(2)陈父的病不属于有关人寿保险条款中禁止投保的范围,人到老年总会有一些病痛的,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所以人寿保险公司规定了一定范围的禁保条款,但对于一些常见的老年病是不予禁止的。否则,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即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理赔,那么几乎对所有老年人都可以拒绝给付,这显然是于法于理都行不通的。综上,保险公司无权以保险欺诈为由拒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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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市B区的陈某与C市D区的周某于2008年1月20号签定了一份期货合同,约定五个工作日后于A市C区履行合同。到期后周某不履行合同,陈某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列( )法院具有管辖权。

    A.A市B区人民法院

    B.A市C区人民法院

    C.C市中级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第七条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某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拘留陈某。陈某被关押于该市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陈某被同监犯黄某虐待,看守所管教明知此情况但不制止,后陈某被虐待致死。陈某仅有父亲,无其他亲属。关于本案,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对陈某的死亡,由陈某父亲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该死亡结果与看守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B.对陈某的死亡,由看守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C.在相关加害行为未依照法定程序确认违法前,陈莱的父亲不得请求赔偿

    D.陈某父亲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对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选项A所称事项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看守所承担,而非陈某父亲。放选项A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4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放纵他人虐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国家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故选项B错误。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1款取消了原法第20条“依法确认”的程序要求,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的造成的后果是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情形),根据该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有权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故选项D正确。

     

  • 第3题:

    基于以下题干:在某住宅小区的居民中,大多数中、老年教员都办了人寿保险,所有买了四居室以上住房的居民都办了财产保险。而所有办了人寿保险的都没办理财产保险。

    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以下哪项关于该小区居民的断定必定是真的:

    Ⅰ.有中老年教员买了四居室以上的新房。

    Ⅱ.有中老年教员没办理财产保险。

    Ⅲ.买了四居室以上住房的居民都没办理人寿保险。

    A.Ⅰ、Ⅱ和Ⅲ。

    B.仅Ⅰ和Ⅱ。

    C.仅Ⅱ和Ⅲ。

    D.仅Ⅰ和Ⅲ。

    E.仅Ⅱ。


    正确答案:C
    解析:题干中说,大多数中、老年教员办了人寿保险,而所有办了人寿保险的居民都没办理财产保险,所以,我们得出Ⅱ有中老年教员没办财产保险。题干中说,买了四居室以上住房的居民都办了财产保险,而所有办了人寿保险的居民都没办理财产保险,所以,我们得出Ⅲ是对的。从题干和选项中我们推不出工。

  • 第4题:

    C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珍贵文物案后,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 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 护。对此,C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应当准许,并记录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 行指派律师为陈某辩护
    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律援助辩护与拒绝辩护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为其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本案中属于 中级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或是死刑的案件,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范围。本案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故法院必须加以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准许,故A、C、D错误,B正确。

  • 第5题:

    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聋哑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
    C:通知陈某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律援助。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5条的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条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盲、聋、哑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B项正确。

  • 第6题:

    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采取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为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陈某指定辩护人
    • 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王某在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B、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
    • C、陈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共同犯罪
    • D、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B

  • 第8题:

    10月3日,宋某、陈某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宋某为普通合伙人,陈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宋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他事项均未作约定。12月1日,陈某与于某签订了价款为10万元的买卖合同,且于某有理由相信陈某为普通合伙人。12月10日,陈某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又以甲企业的名义与刘某进行交易,给甲企业造成5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陈某应对其与于某的交易承担无限责任
    • B、陈某应对其与于某的交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C、陈某应对给企业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D、该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陈某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问答题
    A市居民陈某于2000年9月为其年逾五十的父亲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在投保时填写的年龄是49岁,保险期限为两年。2002年9月,又续保两年。2003年3月,陈某的父亲在外突然死亡,陈某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接到陈某申请后,当即去做了一番调查,最后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理由是保险公司在审查中发现陈父在投保前患有重病,系带病投保,而且陈父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50岁),陈某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了保险欺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又据传闻说陈父是自杀身亡,法律明文规定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则有证据证明其父生前患的是支气管炎、高血压,不属于人寿保险条款中禁止投保的疾病范围之一。且其父自杀的消息也只是传闻,保险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双方僵持不下,陈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能否以保险欺诈为由拒绝给付?

    正确答案: 不能。理由:(1)被保险人陈父确实已经超过了法定投保年龄(50岁),但本案中陈某是2000年投的保,2003年保险公司才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4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故本案中保险公司不应当以年龄欺诈为由解除合同。
    (2)陈父的病不属于有关人寿保险条款中禁止投保的范围,人到老年总会有一些病痛的,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所以人寿保险公司规定了一定范围的禁保条款,但对于一些常见的老年病是不予禁止的。否则,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即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理赔,那么几乎对所有老年人都可以拒绝给付,这显然是于法于理都行不通的。综上,保险公司无权以保险欺诈为由拒绝给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杜某无其他亲属。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因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

    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

    C

    应当支仲给杜某的女儿

    D

    因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杜某死亡后,该部分保险金作为杜某的遗产应由其女继承,而陈某与杜某已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属于杜某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应当将人寿保险金支付给杜某的女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11题:

    单选题
    陈某今年9岁,系蓝天小学的一名学生,父母离异后被判给父亲,因陈某的父亲经常出差,陈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

    陈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亲、爷爷、奶奶

    B

    陈某放学路上与同学打闹,伤到同学并产生治疗费用,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治疗费用应先从陈某财产中支付

    C

    陈某在其就读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购买了10只铅笔,陈某无钱支付的,文具店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付款

    D

    陈某的父亲因自身病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陈某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由此可见,除法院依法取消外,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夫妻离婚而终止。《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本题中,陈某的父母依然为陈某的法定监护人。
    B项,《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C项,《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陈某购买铅笔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其购买铅笔的行为有效,如果无钱支付,文具店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付款。
    D项,《民法总则》第29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第12题:

    单选题
    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是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

    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

    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

    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

    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B.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C.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D.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时 )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答案:ABC

  • 第15题:

    2012年,刘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其子随男方刘某生活。2013年刘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一日,刘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刘某亦受重伤,住院两天后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处理,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支付给刘某的儿子

    C.应当支付给刘某的前妻陈某和儿子

    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某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拘留陈某。陈某被关押于该市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 陈某被同监犯黄某虐待,看守所管教明知此情况但不制止,后陈某被虐待致死。陈某仅有父 亲,无其他亲属。关于本案,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对陈某的死亡,由陈某父亲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该死亡结果与看守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B.对陈某的死亡,由看守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C.在相关加害行为未依照法定程序确认违法前,陈某的父亲不得请求赔偿
    D.陈某父亲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对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选项A所称事项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看守所承担,而非陈某父亲。故选项A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4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故纵他人虐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国家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故选项B错误。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1款取消了原法第20条“依法确认”的程序要求,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 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的造成的后果是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情形),根据该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有权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故选项D正确。

  • 第17题:

    张某拟为其妻陈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应征得陈某的书面同意
    • B、保险金额应征得陈某认可
    • C、受益人应由陈某指定
    • 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陈某书面同意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朱某、谢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甲省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朱某聘请的律师陈某在为其辩护时帮助其毁灭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可以同时为朱某、谢某提供辩护
    • B、甲省公安厅可以指定乙市丙区公安局对陈某立案侦查
    • C、甲省公安厅可以对陈某立案侦查
    • D、丁市公安局被甲省公安厅指定对陈某管辖后,侦查终结应当向甲省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20国集团峰会期间,某市民警李某在火车站广场执勤,随机选取陈某查验其居民身份证。陈某手持火车票,称因赶火车没有时间配合检查,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以查验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 B、李某查验陈某居民身份证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 C、李某不能扣押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 D、陈某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某家庭有五口人,均为甲市户籍,户主李某,47岁,在甲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妻子王某,42岁,在乙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儿子,18岁,在甲市某职业高中上学;李某女儿,10岁,在甲市某小学上学;李某父亲,68岁,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上人员中,可参加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
    A

    李某

    B

    王某

    C

    李某儿子

    D

    李某女儿

    E

    李某父亲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如果陈宏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睦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  )万元。
    A

    235

    B

    255

    C

    228.25

    D

    305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郑州的陈某在征得妻子姜某书面同意后为其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0年,陈某为受益人。半年后陈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姜某外出散心时遇车祸死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A市居民陈某于2000年9月为其年逾五十的父亲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在投保时填写的年龄是49岁,保险期限为两年。2002年9月,又续保两年。2003年3月,陈某的父亲在外突然死亡,陈某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接到陈某申请后,当即去做了一番调查,最后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理由是保险公司在审查中发现陈父在投保前患有重病,系带病投保,而且陈父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50岁),陈某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了保险欺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又据传闻说陈父是自杀身亡,法律明文规定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则有证据证明其父生前患的是支气管炎、高血压,不属于人寿保险条款中禁止投保的疾病范围之一。且其父自杀的消息也只是传闻,保险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双方僵持不下,陈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关于陈父是自杀而拒绝理赔的理由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陈父自杀身亡的消息只是保险公司从传闻而得知,并无确切的可靠的证据,此其一。其二,即使保险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陈父系自杀身亡,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在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公司也不能以陈父是自杀的理由拒绝理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2009年9月,陈某与其妻子刘某商量后,陈某以其5岁的儿子陈甲为被保险人投保了 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2010年12月,陈甲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甲死亡。  问:(1)由于本案中的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能否推定投保人陈某为受益人?为什么?  (2)保险公可在赔偿后能否向医院追偿?为什么?  (3)若陈某已经从保险公司得到保险金,陈某可否再要求医院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