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国际商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由于合同的类型和内容差别较大,具体合同条款往往差别较大,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或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和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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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广告合同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法定举证义务和审查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其他约定或特别约定。

  • 第2题:

    商务人员在草拟合同的具体条款时,应该怎么做()

    • A、商务人员在草拟合同的具体条款时,要优先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
    • B、商务人员在草拟合同的具体条款时,要优先为对方着想
    • C、商务人员在草拟合同的具体条款时,既要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对方的利益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件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2)数量条款
    数量是指用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表示出的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3)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的质量的完好,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
    (4)价格条款
    价格是指每一个计量单位的化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个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5)装运条款
    装运是指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方式(分批、转传)以及装运通知等。
    (6)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
    (7)支付条款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8)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据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同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失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又称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愿意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
    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并以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仲裁效力等。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做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 第4题: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与合同条款的关系。


    正确答案:各项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以采用,也可不采用,完全有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种贸易惯例,它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第5题:

    简述国际许可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不可抗力指国际许可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的、其后果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致五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此种客观情况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免除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加一方当事人也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作了如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胡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内容有
    1.不可抗力的范围。
    2.发生不右抗力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
    3.确定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此外,还可以规定,凡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不能履行合同或须迟延履行合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 第6题:

    简述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1)物资名称;
    (2)技术标准;
    (3)购销数量和计量方法;
    (4)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
    (5)交货方式与运输方式;
    (6)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7)交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价格;
    (10)结算方法;
    (11)违约责任;
    (12)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3)其它约定事项.

  • 第7题:

    简述国际商品协议中的主要经济条款。


    正确答案:1.缓冲存货
    2.出口限额
    3.多边合同规定
    4.出口限额与缓冲存货相结合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件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2)数量条款
    数量是指用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表示出的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3)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的质量的完好,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
    (4)价格条款
    价格是指每一个计量单位的化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个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5)装运条款
    装运是指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方式(分批、转传)以及装运通知等。
    (6)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
    (7)支付条款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8)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据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同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失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又称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愿意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
    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并以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仲裁效力等。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做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许可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指国际许可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的、其后果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致五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此种客观情况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免除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加一方当事人也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作了如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胡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内容有
    1.不可抗力的范围。
    2.发生不右抗力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
    3.确定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此外,还可以规定,凡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不能履行合同或须迟延履行合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1)品名
    品名是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品名的规定,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但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也可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为进一步的限定。
    (2)品质表示方法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商品的品名外,还应订明样本的编号,必要时还要列出寄送的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明确规定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品牌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凭说明书和图样表示商品品质时,还应在合同中列出说明书、图样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A

    品质规格条款

    B

    数量条款

    C

    价格条款

    D

    商标条款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国际商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由于合同的类型和内容差别较大,具体合同条款往往差别较大,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或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和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 第14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
    (3)事故不是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能抗拒、不能控制的。

  • 第15题:

    简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第16题:

    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一般商务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性条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 A、品质规格条款
    • B、数量条款
    • C、价格条款
    • D、商标条款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正确答案:
    仲裁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的效力等。
    (1)仲裁地点
    在订立仲裁条款时,双方当事人都非常重视仲裁地点的选择,因为仲裁地点通常与仲裁时所适用的法律和仲裁规则有密切的关系。在商订仲裁条款时,首先应争取在我国仲裁,也可规定在被申请一方所在国仲裁,或者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必要时,可规定在对方所在国进行仲裁。
    (2)仲裁机构
    国际的仲裁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另一种是临时性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地区和一些国际性、区域性组织都设有常设的仲裁机构。
    (3)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是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具体做法,例如,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指定仲裁员,如何审理和作出裁决,裁决的效力等。仲裁机构通常都制定仲裁规则,一般都按该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也允许当事人自由选用其他仲裁规则。
    (4)仲裁裁决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规则》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为有利于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在订立仲裁条款时,通常都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
    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能抗拒、不能控制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与合同条款的关系。

    正确答案: 各项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以采用,也可不采用,完全有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种贸易惯例,它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一般商务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性条款。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检验条款。

    正确答案: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检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1)检验机构。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
    ①由国家设立的官方检验机构;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一些专业性检验与检疫部门;
    ②由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
    ③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
    (2)检验权与复验权。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指谁有权决定货物的品质、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作为卖方提交货物以及买方接受或拒收货物的法律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三种:
    ①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以装船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证书作为合同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这种做法显然对卖方有利。
    ②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合同中规定,商品在目的地港检验,以目的地港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中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这种做法显然对买方有利。
    ③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保留对货物再行检验的权利(即复检权),其检验结果作为买方是否接受货物并进行索赔的依据。这种做法符合买卖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也是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行的做法。
    (3)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及索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检验的时间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常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或卸货后若干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这个期限也就是买方的索赔期限。超过了期限而不检验,买方则丧失复验权,也就丧失了可能的索赔权。按照国际惯例,FOB、CIF、CFR合同的复检地点是在目的港;如目的地不是港口或不适宜检验,则合同中应规定复检地可延伸至可以有效进行检验的地方。
    (4)检验标准与方法。对同一种商品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检验,结果会大相径庭。所以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项产品所适用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①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
    ②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
    ③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
    ④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标准和方法。
    (5)商检证书。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按照商品的性质及检验要求,商检证书主要有品质检验证、重量检验证、卫生(健康)检验证、消毒检验证、产地证、验残检验证以及根据某些国家的特殊法律或规定出具的特殊证书等。
    检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①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
    ②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文件;
    ③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
    ④是计算运费的凭证;
    ⑤是进行索赔、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法律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