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若管理相对人对此处罚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法律救济?

题目

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若管理相对人对此处罚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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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7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5年前购入的一块土地,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购进价12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相关税费60万元,转让该土地时计算土地增值税前准予扣除的税费为16.8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373.5

    B.450

    C.570.08

    D.761.6


    参考答案:C

    未开发的土地直接转让不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可扣除项目=1200+60+16.8=1276.8(万元),增值额=2800-1276.8=1523.2(万元)
    增值率=1523.2÷1276.8=119.30%,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23.2×50%-1276.8×15%=570.08(万元)

  •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取得收入5 000万元,已知取得该块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1 500万元,开发这块地的成本费用为400万元,支付的与转让土地有关的税金为300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确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5 000万元
    (2)计算转让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
    =1 500+400+300=2 200(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增值额
    =5 000-2 200=2 800(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为:
    2 800÷2 200×100%-127.27%
    (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2 800×50%-2 200×15%
    =1 400-330=1 070(万元)

  • 第3题:

    某房地开发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总价款3000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企业先支付了700万元定金。此后由于该地区投资环境改善.该企业未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则该企业应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1400万元。(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4题: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是

    A.某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用于房屋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B.北京某土地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C.天津滨海某土地开发公司支付 8000 万元以出让方式取得滨海新区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为成片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条件
    D.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已建成的商品房,公司已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成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

    答案:A,B,C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39 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故 ABC 项可以转让。

  • 第5题:

    2017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20000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佥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士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7213.50
    B.7210.10
    C.7213.60
    D.7210.00

    答案:B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棁人为取得土地徳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統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该公司缴鈉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7000+210+0.1=7210.1(万元)

  • 第6题:

    2014年8月,A市Z县二级资质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在Z县城内以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B公司进行住宅建设。该项目开发总投资400万元(含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工期为9个月。随后,B房地产开发公司与C施工队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为250万元。由于B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身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9月才动工开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王某购买了住房一套,因质量问题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产生了质量纠纷。

    甲公司转让该房地产时,应当缴纳( )。

    A.土地增值税
    B.契税
    C.土地使用税
    D.增值税

    答案:A,D
    解析:
    A项,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不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B项,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甲属于房地产出卖人。C项,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D项,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有增值不征税。@##

  • 第7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总价款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企业先支付了700万元定金。此后由于该地区投资环境改善,该企业未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则该企业应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1400万元。


    答案:错
    解析:
    应返还3000×20%×2+(700-3000×20%)=1300万元。

  • 第8题:

    2009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5年前购入的一块土地,取得转让收入1800万元,该土地购进价12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相关税费40万元,转让该土地时缴纳相关税费35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正确答案: 未开发的土地直接转让不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可扣除项目=1200+40+35=1275(万元), 
    增值额=1800-1275=525(万元)
    增值率=525÷1275=41.18%, 
    土地增值税=525×30%=157.5(万元)

  • 第9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与乙联合在某市土地管理部门举行的某市西部的一片洼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拍卖会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该洼地的土地使用权。然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取得使用权之后,进行详细投资论证过程中,发现若按该市土地管理部门所规定进行房屋建设工程的用途投资开发该片洼地,公司将不会取得明显效益。故决定在开发日期以前,处理其已取得的该片洼地的土地使用权。下列房地产开发公司甲的做法中不合法的有( )。

    • A、没有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 B、经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并得到乙口头同意,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 C、经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并得到乙书面同意,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 D、为了获取尽可能大的收益,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商定,再以拍卖的方式转让该片洼地的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土地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合法,土地管理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违反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任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第11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了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想就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下列关于该情况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 B、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已支付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 C、该公司所签订的出让合同的效力及于转让后继受取得土地使用的用地者
    • D、受让人想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只需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

    正确答案:B,C

  • 第12题:

    问答题
    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土地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合法,土地管理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违反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任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5年3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00万元获得某块土地使用权后即于3月3日将该块土地使用权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转让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共6.05万元,印花税为550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4

    B.3.82

    C.1.17

    D.1.19


    正确答案:C
    解析:转让收入=110万元 扣除项目=100+6.05+0.055=106.105(万元) 增值额=110-106.105=3.895(万元) 增值率=3.895÷106.105×100%=3.67% 应纳税额=3.895×30%=1.17(万元)

  • 第14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总价款3 00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企业先支付了700万元定金。此后由于该地区投资环境改善,该企业未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则该企业应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1 400万元。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5题:

    2015年12月,位于某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11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100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该房产开发公司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 )。


    A.4万元 B.3.82万元 C.2.84万元 D.1.19万元

    答案:C
    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00+(110-100)×3%×(1+7%+3%)=100.55(万元);增值额=110-100.55=9.45(万元);增值率=9.45
    ÷100.55×100%=9.4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9.45×30%=2.84(万元)。

  • 第16题:

    (2017年)2017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200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A.213.50
    B.7210.10
    C.7213.60
    D.7210.00

    答案:B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7000+210+0.1=7210.1(万元)。

  • 第17题:

    2020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200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A.7213.50
    B.7210.10
    C.7213.60
    D.7210.00

    答案:B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7000+210+0.1=7210.1(万元)。

  • 第18题:

    2018年9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5年前购入的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1800万元,该土地购进价12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相关税费40万元,转让该土地时支付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35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73.5
    B.150
    C.157.5
    D.300

    答案:C
    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200+40+35=1275(万元);增值额=1800-1275=525(万元);增值率=525÷1275×100%=41.18%,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适用税率为3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25×30%=157.5(万元)。

  • 第19题:

    某市国土局与房建公司签订《出让项目用地合同》,由房建公司建造一个文化广场,每亩10万元。后来房建公司将该土地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城公司。东城公司支付了款项后,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将该土地开发成商品房。后来房建公司发现东城公司变更了合同规定的用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东城公司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B.东城公司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
    C.房建公司可以收回土地或要求东城公司补交出让金
    D.房建公司不可以收回土地或要求东城公司补交出让金
    E.房建公司只能收回土地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东城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东城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的使用用途。

  • 第20题:

    关于房地产转让,正确的是()。

    • A、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B、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D、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1995年10月,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2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亩地价为10万元。该公司受让土地后,在未经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开始转让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1995年6月该公司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合计地款项共计2400万元。市土地管理局获知此事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400万元。 两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转让合同无效。理由;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水、电、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的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着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就属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转让条件。由此可见以上两公司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转让条件。在未进行任何开发的情况下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典型的非法“炒卖”土地使用权,因此转让合同无效。

  • 第22题:

    1998年5月,经某市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某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该市一幅2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房屋住宅开发建设。该公司与某市的城市规划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由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0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90年,动工开发日期1998年6月6日。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但佳兴房屋开发公司因为资金未能到位而一直无法开工,直到1999年8月8日,资金到位后才动工开发。依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本案有哪些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 依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本案有下列违法行为:
    1.由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城市规划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违法的。因为《房地产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签订。而本案当中,不是由某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是由城市规划部门与之签订,所以不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违法。《房地产法》规定: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是70年。本案当中,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以房屋住宅开发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而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90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年限,因而是违法的。
    3.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动工开发期限违反了《房地产法》的规定。因为《房地产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放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本案当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动工开发的日期为1998年6月6日,而实际动工日期为1999年8月8日,超过一年不满两年,并且动工开发迟延的原因是因为资金不到位,所以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房地产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缴纳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的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 第23题:

    单选题
    2015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5年前购入的一块土地,取得转让收入1800万元,该土地购进价12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相关费用40万元,该土地一直未开发,转让该土地时缴纳相关税费35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

    73.5

    B

    150

    C

    157.5

    D

    30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未开发的土地直接转让不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可扣除项目=1200+40+35=1275(万元),增值额=1800-1275=525(万元);增值率=525÷1275×100%=41.18%;增值额=525×30%=1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