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从联营投资单位取得税后投资收益82万元,联营单位所得税税率为18%,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企业应补交的所得税是()。A、12.3万元B、14.8万元C、15万元D、27万元

题目

某企业从联营投资单位取得税后投资收益82万元,联营单位所得税税率为18%,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企业应补交的所得税是()。

  • A、12.3万元
  • B、14.8万元
  • C、15万元
  • D、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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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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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某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55.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当年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实际征税比例为7.5%)。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0.8

    B.11.75

    C.12.71

    D.14.25


    正确答案:A

  • 第2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 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7÷(1-7.5%)×(33%-15%)]万元=7.20万元

  • 第3题:

    某企业某年亏损20万元,其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合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12%)分回利润为85万元,则该联营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70

    B.6.89

    C.3.47

    D.10.07


    正确答案:B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还原后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85÷(1-12%)=96.59(万元) 
    应补所得税额=(96.59-20)×(33%-24%)=6.89(万元)

  • 第4题:

    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额为( )。

    A.19.59万元

    B.20.4万元

    C.15.67万元

    D.14.4万元


    正确答案:D
    测试考生对联营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及应补缴税款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享受定期减免税的部分,在投资方计算缴纳税款时视同已缴税款予以抵扣。根据规定,该企业按7.5%的实际征税比例还原为所得额,以15%的比例计算抵扣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4.4万元。故选项D正确。

  • 第5题:

    京胜公司2005年终从其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1.25万元。该公司本年生产经营所得为400万元,京胜公司2005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京胜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A.136.5

    B.135.26

    C.139.01

    D.140.25


    正确答案:A
    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先还原为21.25÷(1-15%)=25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400+25)×33%-25×15%=136.5万元。

  • 第6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生产企业,2012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元。 查看材料

    A.852500
    B.860000
    C.872500
    D.880000

    答案:B
    解析:
    会计利润3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尤需进行纳税调整;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联营企业分同的利润17万元免税,调减2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15+50+1-5=172344(万元)。应纳税额=344×25%=86(万元)。

  • 第8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应当补缴的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应补缴所得税款=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7-18=9(万元)

  • 第9题:

    2005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4年的税后利润42.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9万元
    • B、16.5万元
    • C、7.65万元
    • D、7.5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某企业从联营投资单位取得税后投资收益82万元,联营单位所得税税率为18%,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企业应补交的所得税是()。
    A

    12.3万元

    B

    14.8万元

    C

    15万元

    D

    27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应补交所得税款=联营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1-联营企业所得税率)×(投资方所得税率-联营企业所得税率)=[82/(1-18%)]×(33%-18%)=15万。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应予以扣除的税收额

    正确答案: 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率)=82÷(1-18%)=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100×27%=27(万元)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率 =100×18%=18(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甲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甲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

    25

    B

    28

    C

    26.5

    D

    34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0+6=36(万元),抵免限额=(100+36)×25%×36/(100+36)=36×25%=9(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6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可以全部抵免,境外所得应在我国补缴所得税=9-6=3(万元)。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25%+9-6=28(万元)。

  • 第13题:

    某企业本年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为3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0%,本年度发生超标广告费用6万元,分得联营方税后利润5万元(双方所得税税率一致),发生各种资产减值准备4万元,在上述条件下,该企业本年度所得税费用计算错误的有()

    A.30万元

    B.20万元

    C.27万元

    D.25万元


    参考答案:ABD

  • 第14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27.5万元,其中含从联营的内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55.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当年享受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实际征税比例为7.5%)。该公司200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万元。

    A.33.75

    B.34.56

    C.35.51

    D.39.06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买际只缴纳了7.5%的所得税)。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是(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9.435万元

    D.6.66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某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1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2.3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1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A.3.11万元

    B.3.66万元

    C.4.14万元

    D.7.59万元


    正确答案:C
    测试考生对企业从联营方分回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计算顺序,应先还原后补亏损。因此,答案C正确。

  • 第17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法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法定优惠政策,实际税率7.5%),则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6.66万元

    D.不再补税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补税的税务处理。根据规定:如果联营企业在当地适用的法定税率内,又享受减半或特殊优惠政策的,其优惠部分应视同缴税额。故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7÷(1-7.5%)=40(万元),应补交所得税=40×33%-40×15%=7.2(万元) 

  • 第18题:

    某公司(所得税税率33%)2006年经营亏损28万元。年终从联营企业(所得税率15%,享受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分回税后利润64.6万元。该公司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

    A.4.44万元

    B.6.59万元

    C.7.12万元

    D.8.64万元


    正确答案:C
    应纳税额=(64.6-28)÷(1-7.5%)×(33%-15%)=7.12( 万元)。

  • 第19题:

    某企业税后净利润为67万元,所得税率33%,利息费用为50万元,则该企业利息倍数为( )

    A.1.3
    B.1.73
    C.2.78
    D.3

    答案:D
    解析:
    税前利润=67/(1-33%)=100,利息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100+50)/50=3。

  • 第20题: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某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实现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从境内联营企业分回投资收益8万元(已按规定还原成税前所得)其当年适用的优惠税率是()。

    • A、15%
    • B、18%
    • C、27%
    • D、33%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应予以扣除的税收额


    正确答案: 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率)=82÷(1-18%)=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100×27%=27(万元)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率 =100×18%=18(万元)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应当补缴的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 应补缴所得税款=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7-18=9(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05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4年的税后利润42.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A

    9万元

    B

    16.5万元

    C

    7.65万元

    D

    7.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