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法的法源的类型。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简述教育法的法源的类型。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政府规章
略
第6题:
教育法的法源是什么?
法律渊源简称法源,指法律的源泉。
略
第7题:
简述《哈比教育法》。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
(2)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6)规章:一是指部门规章,即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指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略
第14题:
我国教育法法源包括哪些内容?
宪法,它作为教育法的法源,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二是直接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法律,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是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发布的,基本法律意外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如《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等,而《义务教育法》是由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政府规章。
略
第15题:
简述教育法遵守。
第16题:
简述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尽的义务。
第17题:
第18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