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相关问题
  • 第1题:

    平等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 ( )


    答案:对
    解析:

  • 第2题:

    教育法律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教育法律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可分为( )。
    A.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B.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和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D.权利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和义务主体教育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
    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将教育法律关系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 第3题:

    教育法律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教育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社会角色的不同,可分为(  )


    A.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B.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和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D.权利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和义务主体教育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

  • 第4题:

    几种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与政府关系中的国家权利从其内容来说包括形成权、命令权、处罚权和管理权。学校的权利则表现为国家授予的权利和学校固有的权利两类。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府依法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则处于服从的地位,必须履行行政命令所规定的义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我国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的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关系和合同关系。在国家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中,国家是学校财产的惟一的和统一的所有人。);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

  • 第5题:

    简要叙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
    教育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以及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就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一般也称为行政法律关系或者行政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一般也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
    (1)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 第6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三个,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

    • A、教育法律关系过程
    • B、教育法律关系准则
    • C、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 D、教育法律关系要求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

    • A、教育法律关系的对象
    • B、教育行为
    • C、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 D、精神产品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试述项目管理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项目管理一般由多个部门组成,工作跨越多个组织,需要运营多种学科的知识来解决问题
    (2)项目管理具有创造性既要承担风险,又必须发挥创造性
    (3)项目有其寿命授权计划和控制一次性的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预定目标。一旦目标满足,项目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解体,因此项目具有一种可预知的寿命周期
    (4)项目管理需要集权领导和建立专门的项目组织需要建立围绕专一任务进行决策的机制和相应的专门组织
    (5)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必须能够综合各种不同专业观点来考虑问题,成功的管理还取决于预测和控制人的形为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使他的组织成员成为一支真正的队伍,一个工作配合默契、具有积极性和责任心的高效率群体

  • 第9题:

    单选题
    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
    A

    教育法律关系的对象

    B

    教育行为

    C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D

    精神产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

    正确答案: 一、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高级氧化的基本特点、基本过程以及这些基本过程的特点?

    正确答案: 凡反应涉及水中羟基自由基(·OH)的氧化过程,即高级氧化过程。基本过程有:O3/UV;H2O2/O3;H2O2/UV;H2O2/O3/UV;光催化氧化过程;水电空化和声化;超临界水氧化;γ—射线;电子束;非热等离子体。
    最显著的特点:是以羟基自由基为主要氧化剂与有机物发生反应,反应中生成的有机自由基可以继续参加·OH的链式反应,或者通过生成的有机过氧化自由基后,进一步发生氧化分解反应直至降解为最终产物CO2和H2O,从而达到氧化分解有机物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课外、校外教育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I)自愿性。课外、校外教育是在课堂教学计划之外,学生自由选择、自愿参加的一种活动,强调学 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愿选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能力和状态,选择、控制、调节活动内容和方式等。
    (2)自主性。课外、校外教育可以由学生自己组织、设计和动手。可以说,课外、校外教育是学生自 己的活动,学生是课外、校外教育的主体。教师是活动的指导者、辅导者,对学生活动的组织起辅助 作用。
    (3)灵活性。课外、校外教育活动,无论是活动的内容,还是活动的形式都体现了灵活性。活动的具 体内容是根据课外活动的目的,从现有设备条件、辅导教师的特点、能力以及学生的不同需要出发 而确定的。活动的组织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4)实践性。课外、校外教育活动注重学生的实践环节。在活动中,学生的知识和技能主要通过自 己设计、动手获得;那些经由辅导教师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可运用到实践当中来验证它的科学 性,这样也就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5)广泛性。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内容不受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限制,可以根据参加活动者的愿 望和要求,以及学校、校外教育机关的具体条件而确定。

  • 第14题:

    试述教育行动研究的基本步骤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教育行动研究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
    (1)计划:
    “计划”是指以大量事实和调查研究为前提,制订“总体计划”和每一步具体行动计划。“计划”是行动研究,也是理智的工作过程的第一环节。“计划”环节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①计划始于解决问题的需要,它要求研究者从现状调研、问题诊断入手,弄清楚:第一,现状如何?为什么会如此?第二,存在哪些问题?从什么意义上讲有问题?第三,关键问题是什么?它的解决受哪些因素的制约?第四,众多的制约因素中哪些虽然重要,但一时改变不了?哪些虽然可以改变,但不重要?哪些是重要的而且可以创造条件改变之?第五,创造怎样的条件,采取哪些方式才能有所改进?第六,什么样的设想是最佳的?
    ②计划包括总体设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步骤,最起码应安排好第一步、第二步行动研究进度。
    ③计划必须有充分的灵活性、开放性。随着对问题的认识需要逐渐加深,制订计划时既要考虑和包容已知的制约因素、矛盾、条件,又要把始料不及、未曾认识、在行动中才发现的各种情况、因素容纳进去。从这一意义上讲,计划是暂时的、允许修改的。
    (2)行动:
    “行动”就是指计划的实施,它是行动者有目的、负责任、按计划的行动过程。在行动中,要按计划、有控制地进行变革。在变革中促进工作的改进,包括认识的改进和行动所在环境的改进。要考虑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不断的行动调整。“行动”包括:
    ①行动是在获得了关于背景和行动本身的反馈信息,经过思考并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后的有目的、负责任、按计划采取的实际步骤。这样的行动具有贯彻计划和逼近解决问题的性质。
    ②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一同行动。在教育研究中,家长与社会人士和学生均可作为合作的对象。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保证实施到位。
    ③重视实际情况的变化,随着对行动及背景认识的逐步加深及各方面参与者的监督观察和评价建议,不断调整行动。
    (3)观察:
    “观察”是指对行动的过程、结果、背景以及行动者的特点的考察。“观察”是反思、修订计划和进行下一步的前提条件,在行动研究中的观察包括:
    ①观察既可以是行动者本人借助于各种有效手段对本人行动的记录观察,也可以是其他人的观察,而且多视角的观察更有利于全面而深刻地认识行动的过程。因此,行动研究中经常源于航海和军事勘察的“三角观测法”。
    ②观察主要指对行动过程、结果、背景以及行动者特点的观察。由于社会活动,其实是教育活动受到实际环境中多种因素的制约,而且许多因素又不能事先确定和预测,更不能全部控制,因此,观察在行动研究中的地位就十分重要。在行动研究中,观察是反思、修正计划,确定下一步行动的前提条件。为了使观察系统、全面和客观,行动研究鼓励研究人员利用各种有效技术。
    (4)反思:
    反思是一个螺旋圈的终结,又是过渡到另一个螺旋圈的中介。反思这一环节包括:
    ①整理和描述,即对观察到、感受到的与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有关的各种现象加以归纳整理,描述出本循环过程和结果,勾画出多侧面的生动的行动过程。
    ②评价解释,即对行动的过程和结果作出判断评价,对有关现象和原因作出分析和解释,找出计划与结果的不一致性。从而形成基本设想。总体计划和下一步行动计划是否需要修正,需作哪些修正的判断和构想。
    ③写出研究报告。行动研究的报告有自己的特色,允许采取很多种不同的写作形式。如让所有的参与者共同撰写叙事故事,让不同的多元的声音一起说话,也可以编制一系列个人的叙述、生活经验,让当事人直接向公众说话。

  • 第15题:

    试述教育实验设计的基本步骤。
    教育实验设计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研究者在进行实验设计师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保证实验设计的周密和系统。一般来说,实验的设计应有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研究的问题,提出研究假设。
    2.分析和确定实验变量。
    3.设计各种变量的处理方法。
    4.选择实验模式。
    5.形成实验计划。

  • 第16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 第17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
    一、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 第18题:

    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中,纵向性的法律关系指的是()。

    • A、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 B、教育刑事法律关系
    • C、教育经济法律关系
    • D、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 A、教育法律行为
    • B、教育法律规范
    • C、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 D、教育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诚实信用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A

    教育法律行为

    B

    教育法律规范

    C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D

    教育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要叙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

    正确答案: 教育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以及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就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一般也称为行政法律关系或者行政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一般也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
    (1)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类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及其对教育的启示。

    正确答案: (1)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启示:学前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学习可以很自主和自由,因故未上学前教育机构,事后家长和教师不得强迫他们进行课程补习。
    (2)学前教育保教结合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因此,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启示: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
    (3)学前教育的启蒙性幼儿园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要促使其茁壮成长。
    (4)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知识经验欠缺,他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通过感官和动作。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地接触到事物并操作它们,才会理解它们。
    启示:学前教育具有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中,要注意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料和真实的生活情形,帮助他们获得直接经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几种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与政府关系中的国家权利从其内容来说包括形成权、命令权、处罚权和管理权。学校的权利则表现为国家授予的权利和学校固有的权利两类。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府依法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则处于服从的地位,必须履行行政命令所规定的义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我国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的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关系和合同关系。在国家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中,国家是学校财产的惟一的和统一的所有人。);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