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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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民国元首的产生、任期、称谓、职权以及元首制的特点。


    参考答案:第一,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体现了民主共和的特征。第二,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在形式上抛弃了君主专制,但元首权力运行存在着明显的集权化倾向,实际上是君权帝制的阴魂不散,在从君主专制向近现代民主共和制的转变过程中,共和形式时而也会被抛弃,专制则依然附体于强权独裁的元首制度中。第三,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在形式上抛弃了终身制,实行了任期制,但是,国家元首行使权限的任期却变化无常,极其缺乏稳定性。第四,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在形式上接受了法律制约,选择了法制化管理,对国会负责。但是,中华民国元首的职权,往往规定不一,制度因人而变,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严重脱节。

  • 第2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单选)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院。A项,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A项错误。
    B项,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具有诉讼管辖(受理有关国家提起的诉讼)和咨询管辖(向某些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两项职权,B项正确。
    C项,对于咨询管辖,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C项错误。
    D项,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对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可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这两个机关同时都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选项B正确,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选项C错误,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选项D错误,国际法院实行一审终审,无上诉程序。败诉方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申诉。

  • 第4题: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认为要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经过股东会开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第5题:

    试述国务院组成机构及其职权。


    正确答案: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均为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总理、国务委员会、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对总理负责。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
    (一)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二)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宪法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的名额。由于国务院机构庞大、事务众多,副总理实际上协助总理负责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某一或某些部、委、机构的事务,形成事实上的介于总理和各个部、委、机构间的层次。
    (三)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审计长。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办公厅的首长,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在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门首长领导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重要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5~10人。

  • 第6题:

    国际法院的组织文件是()。

    • A、《联合国宪章》
    • B、《国际法院规约》
    • C、《国际法院规则》
    • D、《旧金山和约》附件

    正确答案:B

  • 第7题:

    试述人民警察的职权。


    正确答案: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8题:

    填空题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和()。

    正确答案: 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A

    大会

    B

    安理会

    C

    秘书处

    D

    国际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试述德国联邦政府总理的地位和职权。


    参考答案:

    地位:政府首脑
    职权:
    (1)组织政府和人事提名权
    (2)制定和执行联邦政府大政方针的权力,并承担政治责任
    (3)决定联邦各部的数量与职权范围
    (4)主持内阁会议
    (5)向联邦议院提交联邦政府提出的各项法案
    (6)对联邦总统公布的任何法律、法令、命令进行副署
    (7)紧急状态时,总理直接取代国防部长,成为军队统帅,享有全部指挥权
    (8)有权要求联邦议院提前召集会议或提请总统解散联邦议院。只有在联邦议院通过“建设性不信任案”时,总理才能被迫辞职。


  • 第12题: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答案:
    解析: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 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顸算方 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13题:

    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的职权。

    • A、大会
    • B、安理会
    • C、秘书处
    • D、国际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和()。


    正确答案: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 第15题:

    试述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正确答案: 基本权力包括:
    (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
    (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
    (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
    (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
    (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第16题:

    试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行为表现形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本罪在犯罪形态上是结果犯。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行为人实施超越其职权的行为和不法行使其职权的行为通常出自直接故意,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的发生往往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决定公司的经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12)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认为要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经过股东会开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行为表现形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本罪在犯罪形态上是结果犯。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行为人实施超越其职权的行为和不法行使其职权的行为通常出自直接故意,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的发生往往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国务院组成机构及其职权。

    正确答案: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均为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总理、国务委员会、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对总理负责。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
    (一)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二)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宪法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的名额。由于国务院机构庞大、事务众多,副总理实际上协助总理负责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某一或某些部、委、机构的事务,形成事实上的介于总理和各个部、委、机构间的层次。
    (三)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审计长。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办公厅的首长,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在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门首长领导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重要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5~10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