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化学纤维厂与沈城针织厂第一车间签订购销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需调整,不愿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针织厂车间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诉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就本案的合同而言:()。
第1题:
如果该针织厂直接交给零售店销售,设零厂差率为20%,那么,其出厂价格为( )元/件。
A.16.34
B.16.67
C.17.03
D.17.2
第2题:
2001年1月1日,某橡胶厂(需方)与某村综合厂(供方)签订了一份购销总价款为20万元的炭黑合同;合同规定:村综合厂应于同年4月1日前发货;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为总价款的5%。但到了4月1日,村综合厂并未发货,后经了解,村委会在综合厂订立合同前,曾批示此合同要经公证。但综合厂与橡胶厂订立合同时,并未订有公证条款。村委会认定此合同为无效合同,指示综合厂不要履行合同。橡胶厂于是以综合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综合厂支付违约金l万元,并继续履行合同。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该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均有履行能力。
问题:
1.村委会有无确认该合同无效的权力?为什么?
2.公证是不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程序?为什么?
3.应由村委会直接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应由综合厂直接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橡胶厂要求综合厂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合理?你认为违约金依法应如何支付?
第3题:
一般来说,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其法律后果是( )。
A.合同缺乏主要要件不成立
B.合同无效
C.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不负违约责任
D.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4题:
针织厂使用较多的是()络纱机
第5题:
某A针织厂生产的“雪娜”羊毛衫历史悠久,深受消费者欢迎,属畅销商品。某B针织厂也生产羊毛衫,其产品的包装纸在外形、色彩、构图上与“雪娜”完全一样,只是将“雪娜羊毛衫”字样改为“雷那羊毛衫”。 A厂以B厂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B厂辩称羊毛衫是商品的通用名称,A厂生产的名称叫“雪娜”,自己的产品叫“雷那”,名称不同,不构成侵权。 两厂商品的名称不完全一样,是否可认定“相同或近似使用”?为什么?
第6题:
针织厂常用的卷装形式有()。
第7题:
一般来说,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8题:
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9题:
第10题:
沈城针织厂第一车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当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
沈城针织厂第一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负民事责任
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沈城化学纤维厂要承担缔约责任
第11题:
双方买卖合同有效
双方买卖合同因交货期未确定,故不成立
B厂行为不构成违约
双方关于交货期的提前未达成协议,应视为合同未变更
变更内容不明确,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12题:
撤销甲厂与丙厂签订的合同
确认甲厂与乙厂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甲厂承担违约责任
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第13题:
该针织厂并不直销其生产的60支纱圆领汗衫,而是交给经销商去销售。假定批零差率为15%,进销差率为8%,那么,其出厂价格为( )元/件。
A.16.34
B.16.45
C.16.67
D.17.20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昌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1)乙厂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或;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无力付款:或;无法履行合同;或:无力偿还贷款],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分)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后应承担通知义务[或:通知甲公司;或:负有举证责任]. (1分)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
[或:合理期限内仍无力偿还;或:未改善财务状况] (1分)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乙厂可解除合同。 (1分)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时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分)
第15题:
第16题:
某A针织厂生产的“雪娜”羊毛衫历史悠久,深受消费者欢迎,属畅销商品。某B针织厂也生产羊毛衫,其产品的包装纸在外形、色彩、构图上与“雪娜”完全一样,只是将“雪娜羊毛衫”字样改为“雷那羊毛衫”。 A厂以B厂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B厂辩称羊毛衫是商品的通用名称,A厂生产的名称叫“雪娜”,自己的产品叫“雷那”,名称不同,不构成侵权。 B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为什么?
第17题:
()以下何人最是伶牙俐齿?
第18题:
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19题:
甲厂和乙厂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并与某大学约定由某大学作为合同保证人。后甲厂无故违约,乙厂遂要求甲厂和某大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以下哪项是关于本案的正确表述?()
第20题: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失行为,致使预期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从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其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受到损失时,有权要求相对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实际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21题:
车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当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
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责任
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化纤厂要承当缔约责任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
甲厂和某大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先由甲厂承担赔偿责任,甲厂不能承担的,再由某大学承担
保证合同无效,应由甲厂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无效,应由甲厂和某大学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