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请问此条文应如何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企业均想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人员配备都不是太充分。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到底哪些岗位能兼职,哪些岗位不能兼职?
第1题: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可以同时兼职财务工作()。
第2题:
以下哪些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3题:
新版GSP要求门店验收员应当由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当,复核人员由()担当。
第4题:
按新版GSP第二十八条要求,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哪些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第5题:
请问新版GSP对参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人员,在资质方面有什么要求吗?
第6题:
按新版GSP第三十三条理解,文件如有修改应该在编号中体现修改的次数,如果对文件进行全面修订,比如执行新版GSP要对文件进行全面修订,此时也需要体现吗。
第7题:
新版GSP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第8题: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9题:
新版GSP指导原则规定,监督检查(指:GSP日常、跟踪、专项检查)的结果判定原则,必须()缺陷,才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10题:
新版GSP第七条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请问应如何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相适应性”?
第11题:
新版GSP第四十三条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如何理解此处的“相适应”?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14题:
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
第15题: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16题:
新版GSP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请问此处的“相适应”应如何理解?
第17题:
按新版GSP要求,是否还需要设置“验收养护室”?
第18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还可以设置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吗?
第19题:
新版GSP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请问此处的“必要条件”具体指哪些方面?
第20题:
新版GSP规定企业需要制订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第21题: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第22题:
请问按新版GSP规定,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则其验收员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第23题:
按新版GSP第二十九条要求,仓储和运输员工工作服要求主要有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