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户籍在本普查区,全家外出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有确权(承包)土地,但没有流转出去的户属于登记对象”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下哪些属于村农业普查工作组的任务()

    • A、做好本村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 B、对本普查区所有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
    • C、负责收集本普查区户籍名录、土地承包合同、外来人员暂住登记等资料
    • D、编制《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以下哪些住户可以确定为清查摸底的对象()

    • A、户籍在本普查区的住户
    • B、居住在本普查区的住户
    • C、不居住在本普查区,但有在本普查区农业经营的地点的住户
    • D、不居住在本普查区,但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在本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但不居住本乡镇,属于登记对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要求是真实、科学、完整、连续、可用,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档对象是指在本辖区连续居住()

    • A、3个月以上的,户籍居民
    • B、3个月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 C、6个月以上的,户籍居民
    • D、6个月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 E、12个月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正确答案:D

  • 第5题:

    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 B、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 C、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 D、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
    • E、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不能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但在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若干问题的规定》(吉发【1994】15号)第五条:“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没有就业或没有固定收入的,保留其承包地。”的要求,分给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的承包地,应当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 第7题:

    非法倒卖、流转的承包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将依法管理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非法倒卖、流转承包地属于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 第8题:

    问答题
    农户之间买房带地,但合同中对所流转的土地没有做出明确约定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建议双方当事人对所流转的土地补签流转合同,约明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期限、流转费用、惠农补贴等条款,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但在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若干问题的规定》(吉发【1994】15号)第五条:“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没有就业或没有固定收入的,保留其承包地。”的要求,分给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的承包地,应当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下列关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B

    承包方全家迁人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C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D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

    E

    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不能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全家迁入城镇居住且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
    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二)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三)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本普查区居住,有确权(承包)土地,不在本普查区经营农业的住户属于登记对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以下哪些属于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任务()

    • A、负责收集本普查区户籍名录、土地承包合同、外来人员暂住登记等资料
    • B、对驻地不在普查区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镇政府所属农林牧渔业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访问摸底,编制《单位摸底表》
    • C、负责收集全乡镇范围内农业经营单位现有名录,并与上级分解目录进行对比
    • D、对本普查区所有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外来户,就是全家户籍都不在本小区的户,也是本小区的调查对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的重中之重是()。

    • A、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
    • B、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C、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
    • D、扩大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试点范围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


    正确答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这次工作任务,是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涉及、不包括承包户的分户与合户的内容,不进行承包户的分户和合户工作。
    对于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地,按照《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规定,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因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第18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 第19题:

    问答题
    农户在未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私自流转给他人经营的土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当事人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与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的土地禁止流转,双方发生的土地流转行为和订立的流转合同无效,不予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

    正确答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这次工作任务,是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涉及、不包括承包户的分户与合户的内容,不进行承包户的分户和合户工作。
    对于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地,按照《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规定,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因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对以自愿整社或整村土地全部流转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整社或整村进行的土地流转一般都是租赁或入股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流转前的承包经营情况予以确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的重中之重是()。
    A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

    B

    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C

    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

    D

    扩大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试点范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