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或允许他人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实际施工人的原因(如质量、工期、材料),转包施工企业被裁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否向实际施工人起诉?能否得到支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司法解释》中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其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如何理解,如:某个人以某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但是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施工人员由该企业委派,个人上缴一定管理费,可否认为其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
第4题:
甲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给乙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承担。
第5题: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第6题: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第7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第8题:
第9题:
由使用本单位名义的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由建筑施工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由建筑施工单位与使用本单位名义的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由建筑施工单位与使用本单位名义的承包单位承担按份责任
第10题:
违法分包
违法转包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第11题:
第12题:
由建筑施工企业独自负责
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各自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各自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3题:
第14题:
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无效合同中,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产生经济纠纷,该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第15题:
建筑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该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造成的损失,()
第16题:
下列()不是建设部124号令规定的参照认定挂靠的情形。
第17题:
承包人承接工程后(未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因实际施工人未尽支付材料款义务引起诉讼,法院判决承包人履行了相关法律责任,请问: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实际施工人追偿工程材料款?追偿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第18题: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第19题: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20题:
第21题: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可以继续施工,但要处以罚款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在处以罚款的同时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