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中是否包括税金?因为实际施工人是给农民工发工资,其一般不上税。

题目

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中是否包括税金?因为实际施工人是给农民工发工资,其一般不上税。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我认为实际施工人既起诉转包人又主张对方支付工程款的请求是不准确的,其诉请也难以得到支持。在工程转包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只能主张直接费中的工资或事实上已发生的材料款,不能主张工程款组成内容中的间接费和税金及利润,即便主张了也难以得到支持,否则施工合同就无所谓无效和有效的区别了。在转包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是不能按有效合同来结算工程款的,这可以从《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要没收转包人非法所得的处理来得出结论。
工程款组成中包括税金,这里的税金是指工程建设税,应当在工程款计取中一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缴纳,也即事实上是由发包人支付的。实际施工人是没有义务缴纳这部分税金的,至于实际施工人如果是一个企业,作为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则另当别论;而如果实际施工人是个人,其个人所得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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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当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此情况下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

    A、 欠付工程款
    B、 实际施工人的损失
    C、 实际施工人主张的权利
    D、 实际施工人违法承揽工程的罚金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 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2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正确的是( )。

    A.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
    B.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发包人、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价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 第3题:

    某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工程进行了转包,导致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被拖欠。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实际施工人只能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
    B.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为被告起诉
    C.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00页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4题: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但发包人()

    A、应在工程价款总额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B、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应在实际施工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范围内对其承担责任
    D、无须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5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2016)

    A.实际施工工人只能起诉与其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
    B.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发包人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是公认的就工程价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6题:

    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资质承包主体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71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 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 )主张权利 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2004年10 月发布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 26 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7题:

    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无资质的 “实际施工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8题:

    承包人承接工程后(未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因实际施工人未尽支付材料款义务引起诉讼,法院判决承包人履行了相关法律责任,请问: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实际施工人追偿工程材料款?追偿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分清问题中所述的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转包关系,工程转包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工程转包合同无效。所以承包人不能直接依据工程转包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实际施工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从问题所述的情况来看,材料供应商是与承包人签订的供货合同,而不是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法院也正是据此,判决承包人来承担支付材料款的责任。从法律关系上讲,材料供货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的义务人为承包人,材料的所有权也应该为承包人。但是,在建设工程实务中,材料的使用人是实际施工人,支付材料款的也是实际施工人,材料供应商和实际施工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供货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支付材料款的义务应该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如果法院判决承包人来支付材料款,那么承包人就成为材料的所有权人,这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使用材料属于没有法律、和合同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承包人也可以据此向实际施工人追偿工程材料款。

  • 第9题:

    问答题
    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中是否包括税金?因为实际施工人是给农民工发工资,其一般不上税。

    正确答案: 我认为实际施工人既起诉转包人又主张对方支付工程款的请求是不准确的,其诉请也难以得到支持。在工程转包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只能主张直接费中的工资或事实上已发生的材料款,不能主张工程款组成内容中的间接费和税金及利润,即便主张了也难以得到支持,否则施工合同就无所谓无效和有效的区别了。在转包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是不能按有效合同来结算工程款的,这可以从《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要没收转包人非法所得的处理来得出结论。
    工程款组成中包括税金,这里的税金是指工程建设税,应当在工程款计取中一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缴纳,也即事实上是由发包人支付的。实际施工人是没有义务缴纳这部分税金的,至于实际施工人如果是一个企业,作为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则另当别论;而如果实际施工人是个人,其个人所得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承包人承接工程后(未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因实际施工人未尽支付材料款义务引起诉讼,法院判决承包人履行了相关法律责任,请问: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实际施工人追偿工程材料款?追偿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分清问题中所述的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转包关系,工程转包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工程转包合同无效。所以承包人不能直接依据工程转包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实际施工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从问题所述的情况来看,材料供应商是与承包人签订的供货合同,而不是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法院也正是据此,判决承包人来承担支付材料款的责任。从法律关系上讲,材料供货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的义务人为承包人,材料的所有权也应该为承包人。但是,在建设工程实务中,材料的使用人是实际施工人,支付材料款的也是实际施工人,材料供应商和实际施工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供货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支付材料款的义务应该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如果法院判决承包人来支付材料款,那么承包人就成为材料的所有权人,这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使用材料属于没有法律、和合同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承包人也可以据此向实际施工人追偿工程材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共同主张权利时,是否必须以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关系为前提?如果是的话,那么具有资质的劳务作业的承包人是否也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共同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共同主张权利时,当然要以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关系为前提,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就不存在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即司法解释第二十六已经规定的很明确,只有实际施工人才有权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而具有资质的劳务作业的承包人并不属于司法解释所界定的实际施工人,所以具有资质的劳务作业的承包人无权向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共同主张权利。具有资质的劳务作业的承包人只能向劳务作业发包人主张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形象进度款,乙方是否可在竣工时拒绝交付竣工资料,按《合同法》66条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可以,在发生纠纷时,甲方反诉乙方延误工期,乙方应否承担违约责任?若发包人在诉讼期间,已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案件,发包人能否免责?

    正确答案: 工程合同是有履行顺序的,《合同法》第269号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承包人应先履行完工义务,发包人应后履行付款义务。但是在形象进度款方面,当承包人完成了一个阶段形象进度,发包人应当支付相应形象阶段的进度款。如果发包人未支付的是进度款,则承包人就享有抗辩权,可以不履行继续施工的义务。
    有否后履行抗辩权及如何行使应该看合同约定,示范文本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示范文本第26条第4款规定:“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该条约定是参照了国际承包工程的FIDIC文本。该条约定有一个关键点,就是承包人行使中止或解除合同的抗辩权,有一条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就是应该通知,如果承包人用书面方式通知了发包人,发包人仍不履行,然后有权行使抗辩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中止,还可以进一步解除合同。
    因此,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乙方如果依约行使抗辩权,就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反诉乙方工期延误的,因为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导致乙方停工,则乙方没有工期延误问题,工期依法可以顺延。至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在诉讼期间已经支付了全部工程款。这只说明发包人对自己的过错采取了补救措施,但不因此可以免除之前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在诉讼期间已经支付了全部工程款,针对付款责任可以免责,但违约责任仍不能因此免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当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此情况下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

    A.欠付工程款
    B.实际施工人的损失
    C.实际施工人主张的权利
    D.实际施工人违法承揽工程的罚金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5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 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14题:

    甲公司把 A、B两栋楼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乙公司私下把 B楼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把 B楼的外装修工程分包给丁施工队完成。工程完工后甲公司付清了乙公司工程款,但是丁施工队没有拿到工程款,准备起诉。下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丁施工队是 B楼外装修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B.甲公司没把工程款给实际施工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C.丁施工队可以起诉丙公司、乙公司及甲公司
    D.丁施工队只可以起诉丙公司

    答案:D
    解析:

  • 第15题:

    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无资质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人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为被告起诉,但是不能以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E.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B,E
    解析: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16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
    B.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 发包人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价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实际施工工人只能起诉与其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
    B、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发包人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就工程价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教材P71
    【知识点】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18题:

    甲承包商是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资质承包主体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甲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甲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甲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6 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第19题: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问答题
    根据司法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起诉发包人,是否突破了民诉法中关于起诉三要素的法定原则?发包人在一具体的工程合同当中处于最高端,假如发包人没有过错(已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农民工程队)超越一个甚至两个层次起诉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发包人。造成发包人诉累和形象损害的,实际施工人和承包商谁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首先,前面我已经解释过,《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并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因为《合同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实际施工人劳动物化在发包人的工程上,而发包人既接受了物化劳动及工程就应支付相应工程款,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实际施工和发包人事实上发生的,虽然其中存在着承包人或转包人。《司法解释》划出的界限是:只要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因实际施工人的工资包含在工程价款中,发包人就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此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很合理,发包人只在工程价款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已划清了界限。
    提问中涉及到假如发包人未拖欠工程价款,则不应当承担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发包人是否拖欠,有待法院审理结果。多数情况下,工程价款是否已经支付,承发包双方是有争议的,往往是承包人称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包人认为已经全部支付,这需要有证据证明。当然,如果发包人确实未拖欠工程款,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告发包人是不对的,因为他最多只是第三人。发包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的,如果因为诉讼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导致其损失,承担错误保全责任应当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实际施工人将因为滥用诉权而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有关系的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

    B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的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C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

    发包人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价款的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诉发包人,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事实上已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权益。而实际施工人选择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何不能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这样也同样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想听听你对此的理解。另外,实际施工人是否有非法经营之嫌?

    正确答案: 我认为,由于实际施工人事实上处在工程款拖欠引起的债务链中的最低层,解决实际施工人或者说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社会稳定和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在法律上应设计一种最简捷的处理方法。通常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与直接发包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会有书面合同,而与发包人则没有书面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书面合同。而我在回答前面的类似问题已说明了发包人在拖欠工程价款前提下,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构成的是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要在实际施工人仅起诉发包人时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的原因和理由。
    《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对发包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时明确界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实际施工人是否起诉发包人或法院是否追加发包人作为案件当事人,而在于发包人是否拖欠了工程价款。在实际施工人仅起诉发包人时不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就难以查明发包人是否拖欠了工程价款。而如果实际施工人起诉的仅是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那么不论发包人是否拖欠了工程价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均应首先清偿农民工的工资,然后再向发包人追偿,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方便了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同时也有利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及时向发包人追索工程价款并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至于说实际施工人是否有非法经营之嫌,似乎并不构成一个问题,当然提问者也是顺带提到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施工人是因为存在着劳务关系,索要的仅是工资时。工资包含在工程价款的直接费中;而作为工程承包或分包,要计算的是工程价款,工程价款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比较一下,我认为实际施工人提供的是劳务话不存在非法经营之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