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经常不履行义务,进度款不付,该签字认可的变更、现场签证拒签,最终结算款拖付等,作为承包方在不得罪建设方的前提下,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题目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经常不履行义务,进度款不付,该签字认可的变更、现场签证拒签,最终结算款拖付等,作为承包方在不得罪建设方的前提下,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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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发包方在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时,发包方的财务人员误将核定的工程结算额190.5万元看成196.5万元,因此多付6万元。后来,在复核中发现该错误,发包方随后向承包方索要6万元。该债务关系属于( )之债。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承包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错误的是()。

    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承包方损失的费用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13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条件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也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权利。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不仅应当支付工程款本金,还应当支付工程款利息。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合同中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但在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经常不在现场,那么由发包方认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其他人有权进行经济签证,那么其他人的签字就是无效,针对本案,那么由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就是无效。
    但如果承包方将经济签证送交发包方后,应该签认而由于发包方总工程师不在场或由于其他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签认,这实际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据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9版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有详细规定,若发包方在收到签证(即索赔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予回复的,则该签证(索赔)内容成立。承包人可根据此条款获得实际签证的效果。

  • 第4题:

    施工过程中,应由发包方签认的工程价款增加内容,发包方拒不签字,那么承包方的施工日志和相关会议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能否作为结算证据?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还是涉及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证与索赔的问题,如果发包人拒不在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上签字确认,那么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就不能直接作为索赔的依据,此时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工程量的发生。施工日志系施工单位单方面编制,对发包方没有约束力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隐蔽验收记录虽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字,但是隐蔽验收记录一般只是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确定,不能反映工程量的变化和价款的调整;相关会议纪要,如果发包方也参加了,并且由发包方参加人员的签字,则该会议纪要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该会议纪要仅是施工单位在相关会议后,根据会议内容整理而成的,上面并没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字,则就不能直接作为结算的依据。

  • 第5题:

    初审经办选择E52001账户开立交易开立账户成功后,如为核准类结算账户,系统将对账户自动进行()冻结;对于报备/其它类结算账户,需在“冻结到期日”栏位输入账户的启用日期,期间系统将对账户进行()冻结。

    • A、只收不付;不收不付
    • B、只收不付;只收不付
    • C、不收不付;不收不付
    • D、不收不付;只收不付

    正确答案:D

  • 第6题:

    下列属于发包方的违约行为的是()。

    • A、 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 B、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虔款
    • C、 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 D、 发包方要求提前完成建设工程
    • E、 发包方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正确答案:A,B,C,E

  • 第7题:

    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办方有权解除合同。

    • A、7
    • B、15
    • C、30
    • D、56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经常不履行义务,进度款不付,该签字认可的变更、现场签证拒签,最终结算款拖付等,作为承包方在不得罪建设方的前提下,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实践操作中常有的普遍性的问题。通常碰到这种情况比较彻底的解决途径当然是诉讼了。但要在不得罪建设方的前提下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会有一定的难度。也只能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告诉他们合作就会双赢,如果他们这样不履行合同的话,就有什么样的后果等,当然,更为妥善也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但其实最好的方法是预防,在签订合同前对发包方的资信进行调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发包方有类似违约行为时具体该怎样处理,例如在对方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时,守约方应该有权解除合同。以及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明确约定签证收到后约定时间内无答复视为确认签证内容。明确约定结算审计的时间和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认可结算价格等等,以保护自己在法律上有合法权益。
    因为利益有时是有冲突的,就难免得罪对方,如果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当然也包括诉讼。至于在不得罪建设方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谈判都不能解决问题时,剩下的最后一个办法,就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施工过程中,应由发包方签认的工程价款增加内容,发包方拒不签字,那么承包方的施工日志和相关会议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能否作为结算证据?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还是涉及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证与索赔的问题,如果发包人拒不在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上签字确认,那么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就不能直接作为索赔的依据,此时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工程量的发生。施工日志系施工单位单方面编制,对发包方没有约束力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隐蔽验收记录虽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字,但是隐蔽验收记录一般只是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确定,不能反映工程量的变化和价款的调整;相关会议纪要,如果发包方也参加了,并且由发包方参加人员的签字,则该会议纪要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该会议纪要仅是施工单位在相关会议后,根据会议内容整理而成的,上面并没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字,则就不能直接作为结算的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合同中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但在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经常不在现场,那么由发包方认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其他人有权进行经济签证,那么其他人的签字就是无效,针对本案,那么由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就是无效。
    但如果承包方将经济签证送交发包方后,应该签认而由于发包方总工程师不在场或由于其他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签认,这实际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据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9版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有详细规定,若发包方在收到签证(即索赔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予回复的,则该签证(索赔)内容成立。承包人可根据此条款获得实际签证的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发包方与无资质的个人签订了固定总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支付的工程款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固定价加上增加的费用。无资质的个人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双方签订的是开口合同,现第三方起诉发包方与转包方,请问: (1)该工程款应如何结算?是否按开口合同结算? (2)发包方多付的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问题所述的情况在工程实务中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也涉及到转包的问题,无资质的个人为转包人,第三方为转包承包人,同时第三方属于《司法解释》界定的实际施工人,问题中的第三方将发包人与转包人(个人)作为被告,依据的是《司法解释》的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同时《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是我要重点指出的是,《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行使请求权的主体是“承包人”而不是“实际施工人”,因为《司法解释》是严格把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分开来叙述的,承包人包括总包人和分包人,但不包括实际施工人,这一点很多人有误解。也就是说,问题中的个人作为承包人,可以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来请求发包人来参照其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来支付价款,而实际施工人(第三方)则无权直接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来要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参照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转包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一句话,司法解释设定的是承包人的权利而不是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因此,第三方(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26条来起诉发包人和无资质的个人,就自己完成的工程要求按实结算或者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确定的无效合同,质量合格参照有效合同处理的精神,来要求参照转包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注意不是直接适用《司法解释》第二条。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确定价款的依据是其与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合同)。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第三方起诉的,参照所签订的开口合同与承包人个人结算第三方的工程价款;发包方多支付的工程款可以要求无资质的个人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的要义()
    A

    验收合格付进度款

    B

    按合同设置付进度款

    C

    提前付进度款

    D

    不付进度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乙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不正确的是()。

    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乙方费用的损失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128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按月支付工程款就是违约了,所以不管后面合同是否解除,发包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说法不正确,答案选A,

  • 第14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乙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不正确的是()。
    隐藏答案解析

    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乙方费用的损失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6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按月支付工程款就是违约了,所以不管后面合同是否解除,发包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说法不正确 。

  • 第15题:

    发包方与无资质的个人签订了固定总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支付的工程款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固定价加上增加的费用。无资质的个人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双方签订的是开口合同,现第三方起诉发包方与转包方,请问: (1)该工程款应如何结算?是否按开口合同结算? (2)发包方多付的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问题所述的情况在工程实务中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也涉及到转包的问题,无资质的个人为转包人,第三方为转包承包人,同时第三方属于《司法解释》界定的实际施工人,问题中的第三方将发包人与转包人(个人)作为被告,依据的是《司法解释》的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同时《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是我要重点指出的是,《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行使请求权的主体是“承包人”而不是“实际施工人”,因为《司法解释》是严格把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分开来叙述的,承包人包括总包人和分包人,但不包括实际施工人,这一点很多人有误解。也就是说,问题中的个人作为承包人,可以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来请求发包人来参照其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来支付价款,而实际施工人(第三方)则无权直接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来要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参照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转包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一句话,司法解释设定的是承包人的权利而不是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因此,第三方(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26条来起诉发包人和无资质的个人,就自己完成的工程要求按实结算或者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确定的无效合同,质量合格参照有效合同处理的精神,来要求参照转包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注意不是直接适用《司法解释》第二条。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确定价款的依据是其与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合同)。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第三方起诉的,参照所签订的开口合同与承包人个人结算第三方的工程价款;发包方多支付的工程款可以要求无资质的个人返还。

  • 第16题:

    “寄付”、“到付”、“月结”等均是营业款的结算方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发送对话报价时,可以选择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 A、券款对付
    • B、见款付券
    • C、见券付款
    • D、不选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的要义()

    • A、验收合格付进度款
    • B、按合同设置付进度款
    • C、提前付进度款
    • D、不付进度款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发包方的违约行为的是()。
    A

    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B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虔款

    C

    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D

    发包方要求提前完成建设工程

    E

    发包方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初审经办选择E52001账户开立交易开立账户成功后,如为核准类结算账户,系统将对账户自动进行()冻结;对于报备/其它类结算账户,需在“冻结到期日”栏位输入账户的启用日期,期间系统将对账户进行()冻结。
    A

    只收不付;不收不付

    B

    只收不付;只收不付

    C

    不收不付;不收不付

    D

    不收不付;只收不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果现场的签证只有监理的签字、盖章,而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则该签证、变更是否可作为结算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监理审核签字,但建设单位却对增加的费用不给予办理签证和认可,怎么办?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到现场签证的效力问题,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设计变更、工程量或工期等问题签署的文件,因此现场签证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以约定的方式确认。针对具体案件,现在签证的效力要看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约定,通常来说,现场签证除了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还应有建设单位的签字或者建设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只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就要看建设单位是否授权给监理单位,即建设单位是否授权给监理单位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即可生效。在建设工程实务中,监理单位的职权一般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监理合同》中已经约定,一般是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由于现场签证经常涉及到工程价款及工期的调整,一般会约定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才可以生效的。因此,如果监理单位没有获得特别授权的话,现场签证只有监理的签字、盖章,而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则该签证、变更不能直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是如果该签证涉及到的事项确实发生,且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施工单位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及结算时提出索赔。签证和索赔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但两者是有差别的。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有关签证和索赔是规定在司法解释的第19条,第19条这样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简单说就是当事人有争议的看签证,不能提供签证文件来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确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发送意向报价时,可以选择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A

    券款对付

    B

    见款付券

    C

    见券付款

    D

    不选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办方有权解除合同。
    A

    7

    B

    15

    C

    30

    D

    56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