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零星工程),施工单位不报结算,但是施工单位在先期的工程预领款已超过了实际工程款,问该如何与施工单位结帐?

题目

工程竣工后(零星工程),施工单位不报结算,但是施工单位在先期的工程预领款已超过了实际工程款,问该如何与施工单位结帐?


相似考题
更多“工程竣工后(零星工程),施工单位不报结算,但是施工单位在先期的工程预领款已超过了实际工程款,问该如何与施工单位结帐?”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监理单位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B、 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C、 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D、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其(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298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A选项错误

  • 第2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项目,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 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保留金,保留金 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 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实际产值如案例表2G320060-2:
    该工程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困难,合同被迫终止。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修金为多少万元?
    (2)第1个月到第3个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4)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


    答案:
    解析:
    (1)工程预付款为:560x20%=112万元,保留金为:560X5%=28万元
    (2)第1个月:签证的工程款为:70X (1—0.1) = 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 — 8 = 55万元
    第2个月: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X(1—0. 1)-80X8% = 65. 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 6—12 = 53. 6万元 第3个月:本月扣保留金为:28—(70+80)X10% = 13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 = 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 = 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为:
    112+55+53. 6+92=312. 6 万元
    (4)合同终止时业主共支付单位工程款为:
    70+80+120-8-12-15 = 235 万元

  • 第3题:

    建设单位将工程抵押给银行后,因其经营状况不佳而无力偿还贷款和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下列关于施工单位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
    B.施工单位申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 6 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
    C.施工单位可不申请拍卖,而直接与建设单位协商将工程折价
    D.施工单位工程欠款的利息,可在工程拍卖所得中优先扣除
    E.施工单位无权就该工程的拍卖款优先于银行受偿

    答案:A,B,C
    解析:

  • 第4题:

    建设单位将工程抵押给银行后,因其经营状况不佳而无力偿还贷款和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下列关于施工单位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 . 施工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
    B .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 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C . 施工单位无权就该工程的拍卖款优先于银行受偿
    D . 施工单位可不申请拍卖,而直接与建设单位协商将工程折价
    E . 施工单位工程欠款的利息,可在工程拍卖所得中优先扣除

    答案:A,B,D
    解析: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 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002年 6 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 (1 )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 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 )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 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第四版教材P126

  • 第5题:

    施工单位与某集团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全部完成图纸内工程,验收使用已有一年多,结算双方已签字确认。问题是:该集团从施工开始就由子公司代付工程款,截止目前该集团就没有账户,施工单位想利用法律讨要拖欠款,请问:施工单位能否查封子公司代付工程款的账户?若不能,施工单位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权益?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奇怪,为什么该集团公司没有帐户呢,没有帐户该集团如何向税务部门纳税,如何向职工发工资呢,因此首先要对该集团的法人资格进行调查,看该集团公司是否经过了工商注册登记,然后要查该项目当时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是否是在该集团公司名下以及现在项目的产权是否还在该集团的名下,该集团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如果查明该集团公司经过了注册登记,且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该集团公司名下,则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只能约束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子公司的付款也并不表示子公司要承担全部的付款义务,施工单位无权查封子公司代付款的帐户。
    当然也有可能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如果查明该集团根本未经过注册登记,那么肯定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也不在该集团名下,而可能是在施工过程中付款的子公司名下,则虽然集团公司不具有发包权,但子公司明知该集团公司无权签订合同而不提出异议并且进行付款,则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直接约束施工单位与子公司,施工单位可以向子公司主张工程款。如果查明该集团公司经过了注册登记,但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子公司名下,同理,虽然集团公司不具有发包权但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进行付款,施工合同直接约束施工单位与子公司,施工单位可以向子公司主张工程款。

  • 第6题:

    由施工单位做的,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款项的重要依据是()

    • A、工程竣工结算
    • B、工程竣工决算
    • C、工程进度款
    • D、付款凭证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应由()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A、建设单位;初验;工程初验报告
    • B、总监理工程师;竣工预验收;工程竣工报告
    • C、总监理工程师;初验;工程初验报告
    • D、建设单位;竣工预验收;工程竣工报告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方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近千万元。因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无法办理房屋交工及竣工验收手续。施工单位拒绝移交工程技术档案(含竣工图)。于是,建设单位便请人编制了竣工图,并且冒名在竣工图章内签署了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人的名字,并以此竣工图在规划部门骗取了竣工规划手续。针对此类案例,你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正确答案: 建设单位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有以下几方面违反国家规定:
    1、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要求必须图物相符,符合归档要求,由此可以看出,建设单位无权聘请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及人员来编制工程竣工图。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要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的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经办人应对竣工图内涵质量负责。
    3、依据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规定和和有关法律,谁签字、谁负责。建设单位的行为侵害了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权利。
    综上所述,有关人员无视法律法规要求,冒名签字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 第9题:

    由施工单位做的,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款项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竣工决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工程竣工后(零星工程),施工单位不报结算,但是施工单位在先期的工程预领款已超过了实际工程款,问该如何与施工单位结帐?

    正确答案: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的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发包方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因此,竣工验收合格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是承包方的义务,如果施工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报结算,发包方可按有关的竣工资料,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竣工结算,如施工单位在先期预领的工程款大于实际工程款,则可以向施工单位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超过的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施工单位与某集团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全部完成图纸内工程,验收使用已有一年多,结算双方已签字确认。问题是:该集团从施工开始就由子公司代付工程款,截止目前该集团就没有账户,施工单位想利用法律讨要拖欠款,请问:施工单位能否查封子公司代付工程款的账户?若不能,施工单位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权益?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奇怪,为什么该集团公司没有帐户呢,没有帐户该集团如何向税务部门纳税,如何向职工发工资呢,因此首先要对该集团的法人资格进行调查,看该集团公司是否经过了工商注册登记,然后要查该项目当时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是否是在该集团公司名下以及现在项目的产权是否还在该集团的名下,该集团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如果查明该集团公司经过了注册登记,且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该集团公司名下,则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只能约束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子公司的付款也并不表示子公司要承担全部的付款义务,施工单位无权查封子公司代付款的帐户。
    当然也有可能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如果查明该集团根本未经过注册登记,那么肯定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也不在该集团名下,而可能是在施工过程中付款的子公司名下,则虽然集团公司不具有发包权,但子公司明知该集团公司无权签订合同而不提出异议并且进行付款,则施工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直接约束施工单位与子公司,施工单位可以向子公司主张工程款。如果查明该集团公司经过了注册登记,但当时项目的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子公司名下,同理,虽然集团公司不具有发包权但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进行付款,施工合同直接约束施工单位与子公司,施工单位可以向子公司主张工程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工程完工应将工程款全部拨付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体现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A.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B.对完成工程量进行偏差分析
    C.审核竣工结算款
    D.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费用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我国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包括: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②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③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4题: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答案:对
    解析: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第15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机械厂铸造生产线项目,安装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3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实际产值如表2H320140所示。
    进度计划与产值数据表《单位:万元)



    2、问题
    1.机电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2.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修金为多少万元
    3.第1个月到第3个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


    答案:
    解析:
    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依据如下:承包合同,包括中标总价;合同变更的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预付款为:560×20%=112万元;

    保留金为:560×5%=28万元。

    3.第1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一O.1)=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63一8=55万元。

    第2个月: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

    即(90一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一O.1)一80×8%=65.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一12=53.6万元。

    第3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为:28一(70十80)×10%=13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120一13=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一15=92万元。

    4.合同终止时业主巳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为:

    112+55+53.6+92=312.6万元。

    5.合同终止时业主共应支付单位工程款为(实际完成的价值与业主供料价格)

    (70+80+120)一(8+12+15)=235万元。

  • 第16题:

    工程已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已将结算书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未确认,施工单位主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合同没有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实际涉及到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应付时间的确定,具体要看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从问题所述来看,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内没有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那么只能依据其他约定来确定工程款的应支付时间。如果当事人之间采用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那么依照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3.1项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33.2项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第33.3项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按照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如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无其他约定,且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28天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那么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时间,应该是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后第29天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之间采用的不是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之间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应付时间。《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第17题:

    工程完工应将工程款全部拨付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 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上述做法明显不妥,关于竣工验收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 A、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 B、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 C、工程竣工验收应由质监站组织
    • D、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验收委员会)组织
    • E、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正确答案:B,D,E

  • 第19题:

    竣工结算是在()阶段,由()编制。

    • A、工程施工
    • B、工程竣工验收
    • C、建设单位
    • D、施工单位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背景材料】诚信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蓝天小学已进入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阶段。施工单位已进行自检为合格并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如实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供核查。

    • A、施工组织设计
    • B、工程进度结算款报审表
    • C、主要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表
    • D、施工资料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判断题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工程已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已将结算书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未确认,施工单位主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合同没有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实际涉及到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应付时间的确定,具体要看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从问题所述来看,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内没有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那么只能依据其他约定来确定工程款的应支付时间。如果当事人之间采用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那么依照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3.1项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33.2项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第33.3项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按照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如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无其他约定,且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28天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那么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时间,应该是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后第29天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之间采用的不是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之间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应付时间。《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如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负责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 问题:指出事件中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安排。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