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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A.支付逾期利息
    B.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C.提高合同价款
    D.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27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到利息应作为损失,

  • 第2题:

    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由丙公司为甲出具工程款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甲到期未能支付工程款,乙应当要求( )。

    A.丙先行代为清偿
    B.甲和丙按比例支付
    C.甲先行支付
    D.甲和丙协商支付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合同的基本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其中一般保证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必须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无法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负责。

  • 第3题:

    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由丙公司为甲出具工程款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甲到期未能支付工程款,乙应当要求( )。

    A、丙先行代为清偿
    B、甲和丙按比例支付
    C、甲先行支付
    D、甲和丙协商支付

    答案:C
    解析:
    教材P35
    【知识点】保证合同的基本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其中一般保证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必须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无法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负责。

  • 第4题: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

    A、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B、继续履行合同
    C、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D、赔偿损失
    E、提高合同价款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5题:

    某施工单位通过伪造资质与单位名称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经验收质量合格,某施工单位是否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发现某施工单位伪造资质与单位名称后要求以物品抵充工程款且将物品的折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首先,伪造资质及单位名称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其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工程价款。但是,由于施工单位伪造资质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并且可要求参照无效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但同时由于伪造资质证书及单位名称而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将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则属于双方协商的事项,施工单位可以拒绝接受建设单位用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如果施工单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用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的,物品的折价也属于双方协商的事项,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折价,施工单位当然有权不予接受。

  • 第6题:

    建设单位与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则()

    • A、合同无效,建设单位拒绝支付工程款
    • B、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 C、合同无效,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 D、合同无效,建设单位支付一般工程款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某施工单位越级承揽了某工程,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 A、因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建设单位可不支付工程款
    • B、因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故该施工合同为有效合同,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款
    • C、虽然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故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款
    • D、因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是否支付工程款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意愿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出具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则保证人应为(  )。
    A

    监理单位

    B

    银行

    C

    建设单位

    D

    施工企业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某施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承担某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该合同无效,发包人也不需支付工程款

    B

    该合同有效,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

    C

    该合同无效,但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款

    D

    该合同无效,但即使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款

    E

    该合同有效,但必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才需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第10题:

    单选题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时起算。
    A

    订立施工合同

    B

    工程完工

    C

    约定应当支付工程款

    D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施工单位通过伪造资质与单位名称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经验收质量合格,某施工单位是否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发现某施工单位伪造资质与单位名称后要求以物品抵充工程款且将物品的折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首先,伪造资质及单位名称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其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工程价款。但是,由于施工单位伪造资质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并且可要求参照无效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但同时由于伪造资质证书及单位名称而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将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则属于双方协商的事项,施工单位可以拒绝接受建设单位用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如果施工单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用物品协议折价抵充工程款的,物品的折价也属于双方协商的事项,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折价,施工单位当然有权不予接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义而进行工程承包的,合同应为无效,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请问: 1.到底谁有权利向发包人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 2.如果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按实结算工程款? 3.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款?

    正确答案: 1.对于无效合同,但工程质量合格的价款支付,《司法解释》第二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条规定,这个请求权属于承包人这里的承包人是指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呢?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司法解释》第二条中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权的依据,是依据出借资质的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还是依据客观上在借用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关系呢,很显然,由于出借资质的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不可能据此来请求支付工程价款,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只能是基于客观在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因此这个请求权只能属于借用资质的借用人。
    2.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承包人,如果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此时发包人如果提出要求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工程质量合格的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原则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来结算,一般来说承包人不会要求按实结算,因为,正如我在前面问题中所阐述的,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不一定会比合同约定的价款高。如果承包人一定要求按实结算,此时视为承包人放弃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权利,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按实来结算工程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A.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B.继续履行合同
    C.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D.支付逾期利息
    E.提高合同价款

    答案:B,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5页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利息算损失。

  • 第14题:

    某施工单位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并经再次验收后合格。于是施工单位请求支付工程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待定,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B.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C.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D.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单位应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工程款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41 / 2019版教材P13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第15题:

    某施工单位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并经再次验收后合格,于是施工单位请求支付工程款。对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B. 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C.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D. 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单位应当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工程款


    答案:D
    解析:
    《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某施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因此,建设单位应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工程价款。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6题:

    甲公司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但在工程竣工前甲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资质等级。后来,工程虽然竣工验收合格,但建设单位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甲公司将建设单位诉至法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B、应当按无效合同处理,建设单位可以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C、不应当按无效合同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D、不应当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建设单位可以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答案:C
    解析: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 第17题: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义而进行工程承包的,合同应为无效,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请问: 1.到底谁有权利向发包人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 2.如果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按实结算工程款? 3.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款?


    正确答案: 1.对于无效合同,但工程质量合格的价款支付,《司法解释》第二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条规定,这个请求权属于承包人这里的承包人是指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呢?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司法解释》第二条中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权的依据,是依据出借资质的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还是依据客观上在借用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关系呢,很显然,由于出借资质的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不可能据此来请求支付工程价款,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只能是基于客观在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因此这个请求权只能属于借用资质的借用人。
    2.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承包人,如果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此时发包人如果提出要求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工程质量合格的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原则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来结算,一般来说承包人不会要求按实结算,因为,正如我在前面问题中所阐述的,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不一定会比合同约定的价款高。如果承包人一定要求按实结算,此时视为承包人放弃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权利,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按实来结算工程价款。

  • 第18题: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以后,应()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 A、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的金额;
    • B、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金额并扣除预付款;
    • C、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金额扣除所有应扣除款项;
    • D、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的金额并扣除反索赔金额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建设单位与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则建设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判断题
    建设单位与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则建设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违章工程按质完工后,施工企业是否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如果施工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建筑工程,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无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还是有效,按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六条确定的原则,只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单位都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违章建筑按照最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①的规定是指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以及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建筑物。正如前面问题中分析的一样,建设工程没有获得批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条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未获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建设单位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有效的,此时,施工企业当然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建设单位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依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确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此时,施工单位仍然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我在前面的问题已经分析过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同不一定无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也应该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同理,因建设单位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也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
    最后要强调的是,虽然立项批准和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都是建设单位的义务,改变建设工程规划也往往是建设单位的单方面的行为。但是,作为施工单位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作为施工企业,在这种建设工程是违章建筑物的施工合同中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①该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一)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以后,应()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A

    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的金额;

    B

    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金额并扣除预付款;

    C

    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金额扣除所有应扣除款项;

    D

    按《工程款支付证书》载明的金额并扣除反索赔金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施工单位越级承揽了某工程,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A

    因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建设单位可不支付工程款

    B

    因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故该施工合同为有效合同,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款

    C

    虽然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故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款

    D

    因该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是否支付工程款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意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