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人投标某一工程并中标,但在投标前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创杯工程”并签订了承诺书,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承诺“创杯工程”,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对此也未约定,投标前的承诺书是否有效,这样的约定是否显失公平?

题目

一承包人投标某一工程并中标,但在投标前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创杯工程”并签订了承诺书,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承诺“创杯工程”,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对此也未约定,投标前的承诺书是否有效,这样的约定是否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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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体方式。下列表示为“承诺”的是( )。

    A.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B.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
    C.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D.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

    答案:C
    解析:
    2020教材P262 / 2019教材P259
    :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相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 第2题: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过程中被没收的情形有( )。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撤销投标文件
    C、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修改投标文件
    D、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
    E、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答案:A,D,E
    解析:
    考点:接受投标书阶段的工作。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参见教材P33。

  • 第3题: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 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七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 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 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 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 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 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 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次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 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 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答案:
    解析: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对事件I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文件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且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 权书。
    (2) 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 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答: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第4题:

    在发生( )情形时,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B:投标人中标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投标人因不可抗力事件未履行合同义务
    D: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E: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答案:A,B,E
    解析:

  • 第5题: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 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B.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合同
    C.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承包人的合同
    D. 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E.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答案:B,C,D
    解析:
    2010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94题

    本题主要考查无效合同。

    BC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所以BC项为无效合同,当选。

    D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因此D项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D项当选。

    A项:专业承包单位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所以A项合同有效,不选。

    E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签订的合同有效。所以E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 第6题:

    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情形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A、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 B、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C、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
    • D、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与投标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共A、B、C、D、E、F、G七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再次重新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相关手续。 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 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 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文件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签字有效。
    (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未明确招标文件中设有拦标价,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 第8题:

    某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向某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关于该中标通知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招标人未及时通知投标人,应为新要约
    • B、该中标通知到达该投标人后,为有效的承诺
    • C、该招标人未及时通知投标人的,该中标通知为有效的承诺
    • D、该中标通知为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某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向某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该中标通知()。

    • A、该投标人未及时通知招标人,应为新要约
    • B、该中标通知到达该投标人后,为有效的承诺
    • C、该投标人未及时通知招标人的,该中标通知为有效的承诺
    • D、该中标通知为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合同

    B

    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C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X-程全部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承包人的合同

    D

    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E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无效合同判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才导致合同无效,违反其中任意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垫资承包”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垫资承包”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筑法》第29条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建设单位对分包商的否决权。即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是违法的分包商。

  • 第11题:

    问答题
    一个清单报价工程,投标前(甲方让各家施工单位签了一个承诺书,甲方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有漏算、错算一律不许调整)。但在发招标文件时,又注明本清单量为估算量,可按±15%以外的工程量按时调整。一个施工单位中标后,中标合同前面条款约定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调整,但合同后面的补充条款中又注明不许调整,合同本身前后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

    正确答案: 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格式条款的问题,《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我认为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有漏算、错算一律不许调整”是一个格式条款,是无效。所以你提的问题应该合同的前面条款为准。
    我的意见是,承诺书中的内容已在合同补充条款中体现,不应属格式条款。现在就是合同本身前后有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的问题。通常施工合同均约定合同的解释顺序,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也在其中,当合同解释前一顺序本身有矛盾时,应根据后一顺序的内容进行解释。因招标文件允许调整,投标中标后,应是以该合同前面约定的可调整条款为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道路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人决定实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要求具有相同专业一级资质,投标截止日期为7月20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共有A、B、C、D、E五家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7月13日在招标人单位举行标前答疑会,答疑会上招标人口头提出新增加一项工作内容,并要求仍在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事件2:评标时发现,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没有填报,A投标人要求进行补报,但评标委员会拒绝其要求并确认该项报价为零。事件3: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与招标条件不符,其原因是B投标人以为招标条件中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有误,所以对工程量进行了修改。事件4:评标时发现,C投标人为由两家同一专业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一家单位资质等级为一级,另一家资质等级为二级。事件5:评标委员会最终推荐D为第一中标候选人,E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D投标人为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D投标人由于企业改制,宣布放弃中标,其后,招标人以D投标人放弃中标为由确定E投标人为中标人,并要求E投标人在投标价的基础上下浮5%,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同时告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问题1.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说明正确做法。2.事件2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3.事件3中,投标人B的投标是否有效?说明理由。4.事件4中,投标人C的投标是否有效?说明理由。5.事件5中,投标人D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招标人要求下浮报价及签订合同的时间安排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答疑会上招标人口头提出新增加一项工作内容。正确做法: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
    (2)不妥之处:7月13日提出新增加一项工作内容。正确做法: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15d前提出。
    (3)不妥之处:要求仍在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正确做法:距投标截止日期不足15d,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2.事件2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正确。
    理由: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没有填报,可以认为投标人的其他分项工程中已包括该项报价,可以确认该项报价为零。
    3.事件3中,投标人B的投标无效。
    理由: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事件4中,投标人C的投标无效。
    理由: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事件5中,投标人D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由: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要求下浮报价及签订合同的时间安排不妥当。理由: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

    A.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B.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C.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D.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E.泰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接受投标书阶段的工作。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有:(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第14题: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 )。
    A.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B.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C.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D.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E.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接受投标书阶段的工作。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有:(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参见教材P33。

  • 第15题: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次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1.分别指出事件一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答案:
    解析:
    1. (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

    2.事件二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第16题:

    下列不属于施工初步评审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的是()。

    A.投标内容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工程或标段一致
    B.投标工期应满足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
    C.投标文件的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D.工程质量的承诺和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要求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包括:①投标内容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工程或标段一致,不允许只投招标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②投标工期应满足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承诺的工期可比招标工期短,但不得超过要求的时间;③工程质量的承诺和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要求;④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和金额是否符合投标须知的规定;⑤投标人是否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果有修改建议的话,不得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实质性背离且为招标单位所接受;⑥核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⑦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提出不同意见。

  • 第17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通常考虑 ()

    A.合同协议书是否签订B.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
    C.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否期满 D.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E.《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保证金

    答案:A,B,C,E
    解析:
    解析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通常考虑下列因素:合同协议书是否签订;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否期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 第18题:

    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承诺
    • B、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 C、招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 D、投标属于要约邀请、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串通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与中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C、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D、在开标前与投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招标时,A、B、C、D共四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A、B、C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A、B、C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以中标单位再次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A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第21题:

    问答题
    有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经过招投标签订了合同并且备了案,但是备案合同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是备案合同的效力高,还是招标文件的效力高?例如:招标文件约定,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进场前,付工程款的5%,而施工合同未约定此条款,那么招标文件的这条款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这个问的情况比较特殊,通常情况下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是得不到政府部门备案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该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的合同,然后将该合同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是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疏忽使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通过了备案,这种情况下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下列两个问题。
    第一,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招标人和投标人应该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的合同,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进一步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进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
    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备案的中标合同”就是指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的合同,即通常说的白合同。从《招标投标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是无效,但是,如果存在两份合同的情况下,在工程结算时应该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依据,而备案中标合同在内容上是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的,因此,本质上是要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作为结算的依据,而影响结算的内容就是《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所说的“实质性内容”(通说认为包括工期、质量、价款),此时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条款实际上是不生效的,所以,我认为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虽然不是全部无效,但是其中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在没有改正之前就不发生效力,如果拒绝改正,那么这些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应该是无效的。另外,备案合同中有关非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应该视为当事人双方对招标、投标文件的变更,相当于合同的变更,只要这种变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变更应该是有效的。
    第二,备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
    我在前面的问题中已经分析过,备案并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国家行政机构对建设工程建设的一种监督,因此,备案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没有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会无效,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不会因为通过了备案就会变为有效,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不会因为备了案提高了效力等级,备了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也不一定高于没有经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综上,实质性内容条款的效力应该是招标文件的规定比问题中所述的备了案的合同的规定效力高,非实质性内容部分的条款的效力应该是问题中所述的备了案的合同比招标文件的效力高。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应该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所界定的“实质性内容”,因此招标文件中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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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招标人在招标文本中明确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材料涨价的风险,以及要求投标人对设计变更进行优惠,若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做出承诺,会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中标。因此,投标人不得不作出材料涨价风险自行承担以及工程设计变更在10万元内优惠不计的承诺。投标人中标后,上述承诺能否视为无效条款。

    正确答案: 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视为无效条款。因为当事人对市场风险作出约定,而且中标之后的实质内容是不可以改变的,也就是说这个承诺是有效的,不能视为无效条款。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仅仅做了这样的承诺,承包方还是有对策的,市场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是有限度的,这个度是以不显失公平为限。合同法第54条可撤消及可变更的合同规定,在签定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及当事人有重大误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消合同。问题中提到的条款显失公平,至少有这样的嫌疑。因为材料涨价是否可以调整价格,按照国际惯例比例为15%,国内好几个省份规定,因材料涨价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并超过10%的部分,是和市场同步的,但这只是部分城市的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市场风险如果由一方全部承担,这就显失公平,如果显失公平,承包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此条款,申请行使撤消权必须通过法院,只有当人民法院确定此条款可撤消时,这一显失公平的条款才无效,而在此之前这一条款是有效的,合同法规定行使撤消权只有一年的时间,如果显失公平的事由为持续状态,自开始至结束的一年时间内,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撤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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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一承包人投标某一工程并中标,但在投标前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创杯工程”并签订了承诺书,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承诺“创杯工程”,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对此也未约定,投标前的承诺书是否有效,这样的约定是否显失公平?

    正确答案: 施工合同系中标备案的合同,该承诺书是招标前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招标文件中也未包含承诺书的内容,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对承诺书的内容也未作约定。那么该承诺书首先不属于招投标文件和中标备案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承诺“创杯工程”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该承诺书应该属于违背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签订的其他协议。该承诺书无效,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同时,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黑白合同的情形,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如果施工人按照承诺书完成了该工程,那么依照司法解释,承包人也不能以完成承诺书约定的“创杯工程”来要求增加价款。而依然应该按照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来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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