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垫资至地上三层,可是施工单位没有资金,所有主材均由开发商购进。签合同时,取费标准超过施工单位的承建资质。在施工中,施工单位负责人以私人名义,采用非正常手段,胁迫开发商(无证据)与之签订了该项目的转让合同(一分钱未付即取得该项目所有权)。但未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知该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能否解除施工合同?

题目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垫资至地上三层,可是施工单位没有资金,所有主材均由开发商购进。签合同时,取费标准超过施工单位的承建资质。在施工中,施工单位负责人以私人名义,采用非正常手段,胁迫开发商(无证据)与之签订了该项目的转让合同(一分钱未付即取得该项目所有权)。但未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知该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能否解除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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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建设单位与超越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B.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C.施工单位因重大误解与供应商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
    D.分包商擅自将发包人供应的钢筋变卖签订的买卖合同
    E.施工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垫资施工合同

    答案:A,B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2题:

    场景(六)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施工 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让给建 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就合同转 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但水泥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相应 损失。
    水泥厂向施工单位提出迟延交货的要求,则合同 ( )
    A.发生变更 B.效力待定
    C.无效 D.未发生变更


    答案:D
    解析:
    水泥厂向施工单位提出迟延交货的要求属于一种合同变更的请求,这种请求的生效需经施工单位同意,但题中施工单位未予答复,所以合同并没有发生变更。故选D。

  • 第3题:

    场景(六)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施工 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让给建 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就合同转 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但水泥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相应 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属于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条件的是 ( )
    A.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B.原合同有效
    C.原合同为单务合同
    D.符合法定的程序


    答案:C
    解析: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条件:(1)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2)原合同必须有效;(3)原合同为双务合同;(4〉符合法定的程序。故选C。

  • 第4题:

    场景(六)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施工 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让给建 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就合同转 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但水泥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相应 损失。
    水泥厂转让合同的行为在( )后有效。
    A.水泥厂与材料供应商联名通知施工单位
    B.水泥厂通知施工单位
    C.材料供应商通知施工单位
    D.征得施工单位同意


    答案:D
    解析:
    水泥厂转让合同的行为是一种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可见,经对方同意是概括转让的一个必要条件。故选D。

  • 第5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是( )。

    A.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B.某开发商与施工企业订立的施工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C.建设单位要求某总承包商带资承包的合同
    D.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6题: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C、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D、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垫资的处理。应当注意的是,垫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垫资条款不影响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垫资的规定,其基本原则就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不予支持。

  • 第7题: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下列哪些款项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应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 A、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 B、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 C、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 D、施工单位的生活费用
    • E、施工单位的差旅费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合同商谈中 业主提出,工程的结算以施工图预算 为 基础,单项工程变更量在 5% 以内时不 作调整,当超过 5% 时对超过部分按实 结 算。 施工单位在合同评审和洽谈过 程中同意了业主的要求,按此意见签订 了正式 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 不断发出小量的变更,使施工单位花费 大量的人 力、财力,当施工单位要求监 理、业主单位办理签证时,监理、业主 单位总是以 合同该条款规定为由,拒绝 签字。施工单位只能自己留下记录。 请 根据背景资料完成以下题目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合同的约定和现场经过业主、()认可的签证手续。

    • A、造价单位
    • B、施工单位
    • C、质检机构
    • D、监理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垫资至地上三层,可是施工单位没有资金,所有主材均由开发商购进。签合同时,取费标准超过施工单位的承建资质。在施工中,施工单位负责人以私人名义,采用非正常手段,胁迫开发商(无证据)与之签订了该项目的转让合同(一分钱未付即取得该项目所有权)。但未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知该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能否解除施工合同?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1.一方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依据这两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根据此问题的表述,对于胁迫的事实并无证据证明,因此,在请求法院撤销时可能存在证据不足难以得到支持的风险。
    2.如果不存在胁迫情形,施工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项目转让合同是否一定有效?
    所谓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转让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项目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不得转让。更重要的是,施工单位无房地产开发资质,依法不能作为项目转让的受让人。当事人没有资质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从这一点分析,转让也是无效的,而如果转让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权依法要求终止转让合同。
    同时,如果该项目转让合同所涉的房地产不具备转让条件的话转让合同也是无效的。
    3.未办理变更登记的项目转让合同是否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办理变更登记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考虑其它因素,仅从登记来分析,未办理变更登记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但因房地产项目开发涉及许多许可证制度,不办理变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障碍重重。
    4.开发商是否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如果该转让合同有效,且该转让也已经施工单位同意的话,那么,开发商已经退出了原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主体发生了变更,对于原开发商来说已经不是施工合同的主体,不再承担合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当然也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转让合同无效不影响原施工合同的效力。取费超标也不构成合同可以解除的法定事由。包工包料变为主材甲供只能是合同的变更,且开发商是同意的。所以,开发商无权因此而解除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的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

    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

    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C

    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D

    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对垫资的处理。“垫资承包”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因垫资问题产生的纠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村委会为获得回扣,以高价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村内道路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该合同为()合同。
    A

    无效

    B

    可变更可撤销

    C

    有效

    D

    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12题:

    单选题
    2010年9月20日,施工单位与建材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石材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建材商,合同履行地为施工单位所在地。如果该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无销售石材业务,则设买卖合同为( )合同。
    A

    无效

    B

    有效

    C

    可变更、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C.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D.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 第14题:

    场景(六)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施工 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让给建 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就合同转 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但水泥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相应 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施工单位 ( )
    A.有权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损失
    B.无权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
    C.有权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D.有权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水泥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题中施工单位并没有同意水泥厂转让合同,因此其可以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故选D。

  • 第15题:

    场景(六)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水泥厂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口头向施工 单位提出推迟1个月交货的要求,但施工单位未予答复。为此,水泥厂将该合同全部转让给建 材供应商,约定建材供应商按水泥厂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供货,并就合同转 让一事书面通知了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商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了水泥,但水泥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材料供应商赔偿相应 损失。
    若施工单位同意水泥厂转让合同,水泥质量不合格应由( )承担责任。
    A.施工单位 B.水泥厂
    C.材料供应商 D.水泥厂与材料供应商共同


    答案:C
    解析:
    水泥厂转让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在经过施工单位同意后这种转让生效,其与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此后若发生质量纠纷应当由受让人材料供应商承担责任。故选C。

  • 第16题:

    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施工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应当依法进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中标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实质性变更
    B. 施工合同履行中,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可以将施工合同转让给另一施工单位
    C. 施工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D. 施工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有权将工程款债权转让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是( )。

    A、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B、某开发商与施工企业订立的施工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C、建设单位要求某总承包商带资承包的合同
    D、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1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B、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C、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签订的转包合同
    D、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施工合同
    E、施工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垫资施工合同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19题:

    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投标,某施工单位以5500万中标,并且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为了备案时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重签了一份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2800万作为备案合同,进行了备案。但承包人与发包人申明双方还按中标的合同执行,请问如果工程进入诉讼程序后,该备案合同有效吗?


    正确答案: 首先,“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并不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黑合同”和“白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前提有两个:第一经过了招投标,第二,中标合同经过了备案。所以如果当事人用于备案的合同是另外订立的所谓“备案合同”而不是中标合同时,就不能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其次,如果所谓“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与中标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不一致,那么“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上述三条规定,可以得出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相应条款无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认为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在当事人不用中标合同,而是用所谓的“备案合同”向相关行政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其他非实质性条款如果“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在后的“备案合同”为准。

  • 第20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请问,监理可以受理吗?()

    • A、建设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B、甲施工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C、不可以
    • D、可以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每月20日向开发商上报本月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开发公司根据审核后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则()。
    A

    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施工单位都必须先行施工,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B

    如果施工单位有确切证据开发商不能支付工程款,就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C

    如果施工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开发商不能支付工程款,就可以终止履行合同

    D

    开发商不能以施工单位未及时申报已完工程量为由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负责组织施工合同履行,并依据《合同法》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转让和终止的()。
    A

    施工单位法人

    B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D

    施工单位建造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

    材料供应商和建设单位联合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B

    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C

    施工单位因重大误解与供应商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

    D

    分包商擅自将发包人供应的钢筋变卖签订的买卖合同

    E

    施工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垫资施工合同


    正确答案: C,E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