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备案如果是建设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下列问题怎么解释?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题目

行政部门备案如果是建设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下列问题怎么解释?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当投标人中标,方有权和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招投标过程,从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结合本案,招标人确定了中标单位,这个承诺的内容是招标人明确了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书面的合同尚未签订,但如前所述通过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这个时候招标人故意毁约,招标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拒绝签订合同,因此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除了直接损失以外,中标人可以按定额标准中利润的取费费率作为预期利益要求招标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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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了备案手续,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5%的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应当以()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A、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补充协议
    C、重新商定合同
    D、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115本题中的备案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本题选A。

  • 第2题: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应当由()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A.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B.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C.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

    D.工程项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 第3题: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履约担保的特点有()

    A、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到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B、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
    C、能快速解决承包方严重违约对施工的影响
    D、能降低发包人合同风险
    E、有助于加强发包人的履约责任心

    答案:A,B
    解析:
    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履约担保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

  • 第4题: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A、依法采用书面形式
    B、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
    C、审查发包人主体资格
    D、审查合同条款
    E、避免签订黑白合同

    答案:A,B,D,E
    解析: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依法采用书面形式;②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③审查合同条款;④避免签订黑白合同。

  • 第5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了备案手续,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5%的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应当是( )。


    A.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补充协议

    C.重新商定的合同

    D.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的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故选项A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4012。

  • 第6题:

    某建设工程发包人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双方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之日。

    A. 合同备案
    B.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C. 中标通知发出
    D. 发包人确定中标人


    答案:C
    解析:
    2010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23题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作出承诺。《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自作出时生效,合同即宣告成立。

    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时间应该是投标人收到发包人送达的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合同订立时间是以该时间记载的。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7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备案手续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10%的补充协议,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应当以()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A . 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B . 补充协议
    C . 重新商定合同
    D .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答案:A
    解析:
    2016教材P129页,本题中备案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答案选A。

  • 第8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工程发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发包人负责完成拟定的工程任务,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某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A施工企业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认为中标价偏低,无奈受合同的约束,只好按合同履行义务。在组织进场期间,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故承包人以此为由,立即将人员、设备、设施等进场资源全部撤离现场,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由于你方提供场地延误已构成违约,我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于解除合同对我方造成的费用和利润损失,希望你方在合同规定时间给以支付。”你认为A施工企业的说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A施工企业的说法不正确。

  • 第10题:

    问答题
    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投标,某施工单位以5500万中标,并且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为了备案时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重签了一份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2800万作为备案合同,进行了备案。但承包人与发包人申明双方还按中标的合同执行,请问如果工程进入诉讼程序后,该备案合同有效吗?

    正确答案: 首先,“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并不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黑合同”和“白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前提有两个:第一经过了招投标,第二,中标合同经过了备案。所以如果当事人用于备案的合同是另外订立的所谓“备案合同”而不是中标合同时,就不能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其次,如果所谓“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与中标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不一致,那么“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上述三条规定,可以得出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相应条款无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认为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在当事人不用中标合同,而是用所谓的“备案合同”向相关行政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其他非实质性条款如果“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在后的“备案合同”为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建设工程发包人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双方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之日
    A

    合同备案

    B

    中标通知送达中标人

    C

    发包人确定中标人

    D

    评标委员提交评标报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
    A

    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B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C

    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D

    工程项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  )。

    A.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B.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C.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
    D.工程项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在国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 第14题: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履约担保的特点有()。

    A.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到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B.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
    C.能快速解决承包方严重违约对施工的影响
    D.能降低发包人合同风险
    E.有助于加强发包人的履约责任心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履约担保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持有履约保函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况时,即可凭保函向担保人要求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

  • 第15题: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

    A、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B、施工会同的承包人
    C、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
    D、工程项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答案:A
    解析:
    建筑工程一切险在国外由承包人投保,而在国内,由发包人投保。

  • 第16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 )。

    A.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
    B.承包人非法转包
    C.承包人违法分包
    D.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施工合同
    E.另行订立的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答案:B,C,D
    解析: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因袭BCD选项为正确答案。

  • 第17题: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发包人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
    B.施工企业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
    C.工程款支付条款订立时显失公平
    D.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中标无效后订立的
    E.供应商欺诈施工企业订立的采购合同

    答案:B,D
    解析:

  • 第18题:

    某建设工程发包人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双方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之日。
    A.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B.合同备案
    C.中标通知书发出 D.发包人确定中标人


    答案:C
    解析: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作出承诺。承诺自作出时生效,则合同即告成立。故应选C项。

  • 第19题:

    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投标,某施工单位以5500万中标,并且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为了备案时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重签了一份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2800万作为备案合同,进行了备案。但承包人与发包人申明双方还按中标的合同执行,请问如果工程进入诉讼程序后,该备案合同有效吗?


    正确答案: 首先,“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并不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黑合同”和“白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前提有两个:第一经过了招投标,第二,中标合同经过了备案。所以如果当事人用于备案的合同是另外订立的所谓“备案合同”而不是中标合同时,就不能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其次,如果所谓“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与中标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不一致,那么“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上述三条规定,可以得出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相应条款无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认为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在当事人不用中标合同,而是用所谓的“备案合同”向相关行政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其他非实质性条款如果“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在后的“备案合同”为准。

  • 第20题:

    某建设工程发包人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双方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之日

    • A、合同备案
    • B、中标通知送达中标人
    • C、发包人确定中标人
    • D、评标委员提交评标报告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了备案手续,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5%的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应当以()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A

    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

    补充协议

    C

    重新商定合同

    D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的备案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本题选A。14.答案C按照《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当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本题中,合同中有约定,且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因此应予以支持,选C。

  • 第22题:

    多选题
    某施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承担某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该合同无效,发包人也不需支付工程款

    B

    该合同有效,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

    C

    该合同无效,但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款

    D

    该合同无效,但即使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款

    E

    该合同有效,但必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才需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第23题:

    问答题
    行政部门备案如果是建设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下列问题怎么解释?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当投标人中标,方有权和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招投标过程,从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结合本案,招标人确定了中标单位,这个承诺的内容是招标人明确了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书面的合同尚未签订,但如前所述通过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这个时候招标人故意毁约,招标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拒绝签订合同,因此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除了直接损失以外,中标人可以按定额标准中利润的取费费率作为预期利益要求招标人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