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定的分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总包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分包方,已签订了分包合同,对其质量、环境、安全行为可以不管。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题:

    施工承包商将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协议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合同、安全协议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 A、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B、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总价、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 C、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总价、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正确答案:C

  • 第3题:

    施工方案的交底对象为()

    • A、项目管理总部
    • B、指挥部管理人员及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领导
    • C、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 D、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管理领导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庆风商贸公司与永安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一份包含有仲裁条款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因对外大量欠债,永安机械设备公司决定进行资产重组,改为股份制公司,因此不能按期交付设备。经过协商,庆风商贸公司与永安机械设备公司决定解除合同,但是就解除合同给庆风商贸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此时,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 A、仍然有效
    • B、自然失效
    • C、由有关人民法院裁定其效力
    • D、由仲裁条款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认定其效力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时,应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结算劳务费。

    • A、劳务分包合同
    • B、劳动合同
    • C、总承包合同
    • D、专业分包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建的工程分包给乙承包单位,双方订立分包合同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同时发现该分包行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下列关于本案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包合同无效,则仲裁协议无效
    • B、分包合同有效,则仲裁协议有效
    • C、分包合同效力待定,则仲裁协议效力待定
    • D、分包合同效力与仲裁协议效力没有相关性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分包合同末次结算时,项目(指挥)部应当与分包方签定()。
    A

    合同交底

    B

    承诺书

    C

    补充合同

    D

    封帐协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定的分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情况不一样,这是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此应当首先明确项目经理部是什么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系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人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班子,其地位相当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个具体履行合同的直接部门。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已在承发包合同有全权授权,也即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款及第7条约定的授权范围自然包括了签订分包合同,因此应当认定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承包人对该经理部已经授权,这是由项目经理部的地位所决定,同时项目经理部对外是以承包人的名义实施分包行为,因此应当视为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合同中对签订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则要看约定的内容以及承包人在项目经理部越权签订分包合同后是否追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时,应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有无现成的合同文本?

    正确答案: 2003年8月13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下发了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即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3);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4),该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可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参考使用。当然要提醒的是,示范文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能说是现成的合同文本,因为示范文本除了通用条款外,协议书和专用条款的内容还需要合同签订双方协商确定,并且示范文本规定专用条款可以补充修改通用条款,因此,专用条款的签订就显得特别重要。有些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对专用条款的内容胡乱填写,以为用了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就保证了自己的权利万无一失是不对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基于合同具备的条件不同,合同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几个种类。以下将分别论述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1)合同具备以下要件时为有效合同
    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标的确定和可能。
    (2)无效合同的情况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⑥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以下情况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④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但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下列情况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但表见代理除外。
    ③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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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有无现成的合同文本?


    正确答案:2003年8月13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下发了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即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3);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4),该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可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签定参考使用。当然要提醒的是,示范文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能说是现成的合同文本,因为示范文本除了通用条款外,协议书和专用条款的内容还需要合同签订双方协商确定,并且示范文本规定专用条款可以补充修改通用条款,因此,专用条款的签订就显得特别重要。有些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对专用条款的内容胡乱填写,以为用了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就保证了自己的权利万无一失是不对的。

  • 第14题: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第15题: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的,应当与分包单位订立专门的()协议


    正确答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 第16题:

    分包合同末次结算时,项目(指挥)部应当与分包方签定()。

    • A、合同交底
    • B、承诺书
    • C、补充合同
    • D、封帐协议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备案的主管单位是()。

    • A、总承包企业
    • B、业主方
    • C、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 D、工程项目经理部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经调查核实认定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或签定合同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废止合同。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施工承包商必须在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15日内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问答题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关于进度款支付的约定是“见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没有备案。请问:专用条款中的这种关于“进度款支付”的约定有效吗?如果认定有效,那么如何认定未备案的“补充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要回答好这个问题,必须对《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有准确的认识,《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一条即界定了建设工程实务中通常所说黑、白合同,经过招投标且经过备案的合同为白合同,没有备案的为黑合同。黑、白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时候,黑合同并不是无效,而是在结算的时候以白合同为准。
    结合本问题所提的情况,我认为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关于进度款支付的“见补充合同”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不过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补充合同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备案,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只是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干预和监督,备案并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补充合同未经过备案并不影响补充合同的效力。”同时,我认为补充合同不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所界定的黑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是一个整体,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其内容是对主合同的补充,并不存在与主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我认为,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关于进度款支付的“见补充合同”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未经过备案的补充合同本身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备案的主管单位是()。
    A

    总承包企业

    B

    业主方

    C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D

    工程项目经理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总承包劳务管理部门将备案资料报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及人员备案。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

    不成立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