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列车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时,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列车乘务人员不下车参与处理。
第1题:
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列车应终止其旅行或托运,由列车长编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
第2题:
旅客因()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
第3题:
旅客因()或坐过了站需要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
第4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在列车上发现危险品伪报其他品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处理。
第5题:
在列车上发生旅客伤亡时,列车长应立即会同公安人员检查旅客伤害程度,及时采取抢救措施,编制()交站处理。
第6题: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因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免费返回。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误乘
误售
坐过了站
误购
第10题:
前方停车站
前方三等及以上
前方县、市所在地车站
终到站
第11题:
旅客伤亡事故记录
旅客伤亡记录
客运记录
移交证
第12题:
列车长
前方停车站
乘警
到站
第13题:
“在旅客列车内发现无票流浪乞讨人员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运行()。”
第14题: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公安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编制客运记录或旅客伤亡事故记录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按照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5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在列车上,旅客因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
第16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因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
第17题: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因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免费返回。
第18题: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因()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
第19题:
误售
误购
误乘
坐过了站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前方停车
列车终点
中途站
三等以上
第22题:
误售
误购
误乘
漏乘
细则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