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对临时供电有何规定?
第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用户转供电是如何规定的?
《供电营业规则》第14条及第16条规定,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私自接电行为,供电部门一经查获,将按违约用电进行处罚。
略
第2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执行定比或定量计费的电力客户有何具体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71条规定: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分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用户不得拒绝。
略
第3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是如何规定的?
第4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临时用电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办理。
第5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营业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6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公用低压、10kV及以下公用高压供电的责任分界点有何规定?
第7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是如何规定的?
第8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9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备用、保安电源有何规定?
第10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计费电能表的保护有何规定?
第1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地点有何原则性规定?
第12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基本电费的计算有何规定?
第13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客户停止供电时,应如何办理?
(1)应将停电的客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2)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客户,对重要客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客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略
第14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低压220V供电有何规定?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其他方式供电。
略
第15题:
《电力法》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公告制度有何规定?
第1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可以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
第17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供电企业负担。
第18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用户自备电厂的供电范围有何要求?
第19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使用临时电源的客户可向外转供电。
第20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使用临时电源的客户有何规定?
第2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违约用电行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何规定?
第22题:
《供电营业规则》关于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对用户的停电次数有何规定?
第23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和责任分界点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