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统规范的劳动合同的, 扣()分。
第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2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3题:
客运出租汽车所出具的打印发票有不完整或字迹不清楚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对该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扣()。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5题: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汽车座垫套或座垫套不整洁的,扣2分。
第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7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车主签订聘用服务合同未在所属的公司备案的,一次扣5分。
第8题:
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报备信息不包括()。
第9题: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第10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因线路、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并被核实的,扣3分。
第11题: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容车貌未达标的出租汽车营运的,扣2分。
第12题: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扣3分。
第1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公示的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5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6题: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第17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8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放置《客运准驾证》的,扣2分。
第19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20题: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第2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22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纠纷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扣()。
第2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