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3分。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3分。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从事经营的,扣()。
第3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服务不规范的,扣3分。
第4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10分。
第5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扣5分。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营运中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扣()。
第7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10分。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
第9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第10题: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一次记3分。
第1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出租汽车内吸烟或行驶中打电话的,扣()。
第12题: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1分()
第13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扰乱正常营运秩序招揽乘客,阻挠其他客运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的,扣5分。
第14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
第15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经营服务的,扣10分。
第1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区域不按规定秩序承运乘客的,扣10分。
第17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扣20分。
第18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拒绝乘客使用市民卡消费的,扣5分。
第19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20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不按规定主动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或者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规范,扣5分。
第21题:
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第22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第23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应该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