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款。
第1题: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2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3题: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其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第4题:
出租汽车无营运证件从事营运活动,或者被暂扣营运证件后仍然继续营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当场暂扣车辆。
第5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第6题: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营运车辆标准和机动车尾气排放要求,并经检测合格。
第7题:
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不符合原取得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第8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第9题:
乘客有损车辆设备或营运证件、标志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第10题:
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11题:
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由原审批机关有偿收回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
第12题: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处()元罚款。
第13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如何处理?
第14题: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应当具备()。
第15题: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核发。
第16题:
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17题: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者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吊销其肇事车辆的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
第18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第19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第20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聘请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构吊销车辆营运证。
第21题:
()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的,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向社会公布非法经营者及其车辆号牌。
第22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资格许可、车辆经营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等制度。()
第23题: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