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是()
第1题:
A.未经本人同意,小雨将好友小丽的照片在网上传送给网友们观赏
B.未经本人同意,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了某人的照片
C.小海与小亮发生了口角,小海于是就把小亮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D.某照相馆为了招揽生意,私自张贴某人的照片做广告
第2题:
王某喜欢女同事李某,但李某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某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某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
某的“真挚感情”。李某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本案王某侵犯李某的权利有( )。
A.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B.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C.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D.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第3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有犯罪前科,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第4题:
下列行为没有侵犯肖像权的是( )。,
A.甲照相馆为了给本馆做宣传,擅自将王某的照片放大后挂在门口
B.乙公司将偷拍的张某的照片放在广告牌上
C.丙美容院时擅自使用病人李某手术前的照片在电视上做广告
D.丁是一个摄影爱好者,在拍摄街头繁华景象时将钱某拍摄进去,并将其珍藏在家中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农民王某承包其所在村的荒地400亩,根据其与村委会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其每年交付4万公斤大豆。订约后第二年王某将承包土地的一半转包给同村村民李某,并征得了村委会的同意。则在土地承包期内,村委会每年()
第8题:
王某和李某将共同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给宋某,赵某侵犯了该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第9题:
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 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出版社、香皂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第10题:
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 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照相馆侵犯了王钢什么权利?为什么?
第11题:
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徐某的照片
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徐某的照片
在庭审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照片
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李某的照片
第12题: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李某的行为只可能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
李某的行为只可能侵犯了丁某的著作权
李某的行为既侵犯了丁某的著作权也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
第13题:
A、公安部通缉令使用逃犯张某的照片
B、新闻报道经许可使用王某的照片
C、某照相馆为营利将王某的艺术照擅自挂在橱窗展示
D、小明画了一张自由女神的素描挂在家中
第14题: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有( )。
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张某的照片
B.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徐某的照片
C. 在庭审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申某的照片
D. 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林某的照片
第15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与同村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
第20题: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包括()
第21题:
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 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王钢的照片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第22题:
未经宋某同意,王某和李某不得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未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宋某不得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王某、李某和宋某可以共同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只有在李某和王某不请求的情况下,宋某才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侵权纠纷
第23题:
在王某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李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
在李某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王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
可以要求李某、王某分别交付2万公斤大豆
可以要求王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