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在我国必须注册的商品是()A、卷烟B、兽用药品

题目

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在我国必须注册的商品是()

  • A、卷烟
  • B、兽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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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在我国必须注册的商品是()A、卷烟B、兽用药品”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食品厂将已经使用二年的“茂宇”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乙服装厂,乙服装厂未使用过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是( )

    A.乙厂
    B.甲厂
    C.甲厂和乙厂
    D.两厂都不予考虑

    答案:B
    解析:

  • 第2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甲厂向工商部门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不予受理。因为甲厂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

  • 第3题:

    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1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A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B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正确答案: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本案中北京A服装厂负有监督武汉B服装厂使用其“名媛”牌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责任,而武汉B服装厂应保证使用“名媛”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且武汉B服装厂还必须在“名媛”牌商品上标明其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 第4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乙厂在甲厂的商标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因为未注册商标同样不能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 第5题:

    1994年,在北京发生了一起商标纠纷。百盛商业中心在其出售新加坡“鳄鱼”牌服装的专柜上,将其购入的北京服装厂制作的“枫叶”牌服装,撕去“枫叶”注册商标,换上“鳄鱼”商标,以高出原“枫叶”数倍的价格出售。该案发生后,北京服装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高百盛商业中心及新加坡“鳄鱼”损害了其商标专用权。而被告则认为中国商标法仅仅禁止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并不禁止使用自己的商标去假冒他人的产品。问:此案该如何处理?()

    • A、按商标侵权处理
    • B、按商标争议处理
    • C、不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6题:

    1992年5月10日福建某市化通服装厂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苹果”商标,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刊登在5月份的《商标公告》上。同年7月20日,美国A公司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苹果”“APPLE”的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为25类服装。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化通服装厂申请的商标相同,且都又用于服装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驳回A公司的注册申请。A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其理由是:“苹果”“APPLE”是我公司服装上使用的商标,我公司于1992年3月10日就向美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提出“APPLE”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公司决定同时也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我公司向中国申请的日期虽然晚于化通服装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但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在申请日上享有优先权,我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应按3月10日算,所以应获准注册的商标应是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问:假设A公司享有优先权并被核准注册“苹果”商标,其保护期从何时起计算?()

    • A、1992年7月20日
    • B、1992年3月10日
    • C、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8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问:甲厂如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向谁提起?()

    • A、向商标局申请再审查
    • B、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C、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 第8题:

    2004年蓝天公司、宝宝服装厂和红花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了公司章程,并共同出资30万元人民币。其中蓝天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元人民币。宝宝服装厂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为11万元人民币,红花服装厂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各指定一名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未予登记。 股东是否可以以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可以。《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 第9题:

    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 服装厂采用何种方式便可继续使用该商标()

    • A、支付使用费
    • B、支付转让费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问答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洛阳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B

    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

    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

    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故本题选B。 

  • 第12题:

    问答题
    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1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A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B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正确答案: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本案中北京A服装厂负有监督武汉B服装厂使用其“名媛”牌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责任,而武汉B服装厂应保证使用“名媛”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且武汉B服装厂还必须在“名媛”牌商品上标明其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洛阳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 第14题:

    甲食品厂将已经使用二年的“茂宇”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乙服装厂,乙服装厂未使用过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是()

    • A、乙厂
    • B、甲厂
    • C、甲厂和乙厂
    • D、两厂都不予考虑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A市服装厂若放弃“乐乐”商标,另行注册一“小乐乐”商标仍用于服装是否合法()

    • A、合法
    • B、不合法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该公司同时又将“哈哈乐”、“乐乐哈”作为该饮料的商标予以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哈哈乐”、“乐乐哈”为()。

    • A、证明商标
    • B、联合商标
    • C、防御商标
    • D、集体商标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1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年?为什么?


    正确答案: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年。因为《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北京A服装厂和武汉B服装厂签订合同时,商标权只剩下6年时间的保护期。所以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超过商标权的有效期限6年。

  • 第18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8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问: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

    • A、正确
    • B、不正确
    • C、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 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本案中谁是侵权人()

    • A、A市服装厂
    • B、某乡镇企业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A市服装厂若放弃“乐乐”商标,另行注册一“小乐乐”商标仍用于服装是否合法()
    A

    合法

    B

    不合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甲厂向工商部门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不予受理。因为甲厂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7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乙厂在甲厂的商标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因为未注册商标同样不能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