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规范》10.5.6条原文如下:由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框支墙梁内力应按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但托粱弯矩系数αM、剪力系数βv应予增大;增大系数当抗震等级为一级时,取为1.10,当抗震等级为二级时,取为1.05,当抗震等级为三级时,取为1.0。该条的条文说明指出:"重力荷载代表值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即取全部重力荷载不另行折减"。这个"不另行折减"如何理解?是不是说取重力荷载代表值=1.0恒+1.0活,而不是1.0恒+0.5活?《抗规》5.1.3条中倒是有1.0恒+1.0活的情况,但是只适用于"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
第1题:
第2题:
=250mmx8OOmm,连梁净跨
。假定按二级抗震等级采取抗震计算措施,连梁有地震作用组合时的支座弯矩设计值(逆时针为正方向)如下:组合工况一:左端
-220kN . m;组合工况二:左端
。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梁端剪力设计值为
=120kN。试问,该连梁的剪力设计值(kN)与下列何项数值最为接近?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底部剪力法中,考虑高振型对水平地震作用沿高度分布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是()。
第6题:
《砌体规范》表10.2.3中用到σ0,为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请问,这里的"重力荷载代表值"要不要考虑分项系数1.2?
第7题:
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其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
第8题:
排架结构按底部剪力法计算,单质点体系取全部重力荷载代表值。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73.5
88
93
111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GB50011规范5.1.3条规定,结构抗震设计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此时,风荷载参与组合吗?
第18题:
某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箱形基础顶为嵌固端,房屋高度为36.4m。首层层高为4.0m,2~10层层高均为3.6m。该房屋为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已知:特征周期Tg=0.35s,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折减后的结构基本自振周期T1=1.0s,地震影响系数α1=0.0459;各层(包括屋面层)重力荷载代表值总和∑Gi=110310kN,各层(层顶质点)重力荷载代表值Gi与该层质点计算高度Hi乘积之和∑GiHi=2161314kN.m,第9层(层顶质点)的G9H9=267940kN.m。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第9层(层顶质点)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F9(kN)时,试问,其值应与下列何项数值最为接近?()提示: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作答。
第19题: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对雪荷载的取值规定为()。
第20题:
GB50011规范6.4.5条“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中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该怎样理解?
第21题:
0.4;
0.5;
0.6;
0.7。
第22题:
在顶部附加水平作用力ΔFn
对计算结果乘以大于1的增大系数
提高抗震等级
提高重力荷载代表值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