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地产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我企业受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总价格为1000万元(房价、地价未区分,但转让时我方进行市场评估,其中房价200万元,地价800万元),后转让总价格为1500万元,同样房地价未区分,转让时我企业未做评估,但受让方按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房价300万元,地价1200万元)。问题:1、我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按照受让方评估的房产市价扣除?2、计算扣除项目时,是否可以按800万元的地价评估款作为地价款扣除项目?

题目

转让房地产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我企业受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总价格为1000万元(房价、地价未区分,但转让时我方进行市场评估,其中房价200万元,地价800万元),后转让总价格为1500万元,同样房地价未区分,转让时我企业未做评估,但受让方按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房价300万元,地价1200万元)。问题:1、我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按照受让方评估的房产市价扣除?2、计算扣除项目时,是否可以按800万元的地价评估款作为地价款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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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
因此,你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不能以受让方评估价扣除,应以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计算。按照评估价计算土地增值税,地价只能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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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事业单位转让一幢1987年建造的办公楼,当时造价为7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1400万元。转让前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共400万元,转让时取得收入为3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的税费为166.5万元。

    请计算该纳税人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1)转让收入为3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①房地产评估价格1400万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400万元③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409+400+166.5=1966.5(万元) (3)增值额=3000÷1966.5=1033.5(万元) (4)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033.5-1966.5=53% (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966.5×50%×30%+[1033.5-1966.5×50%]×40%=294.98+20.1=315.08(万元) 或用速算扣除法(适用第二档税率,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033.5×40%-1966.5×5%=4]3.4-98.33=315.08(万元)。

  • 第2题:

    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转让一栋2000年自建的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90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并取得完税凭证。(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该办公楼造价为800万元,其中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300万元,契税9万元以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1万元。
    (3)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万元。

    A.2866.93
    B.2874.93
    C.2864.93
    D.2875.93

    答案:D
    解析:
    ①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00+9+1=310(万元);②评估价格=5000×50%=2500(万元);③支付房地产评估10万元,可以扣除;④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55.93(万元)。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10+2500+10+55.93=2875.93(万元)

  • 第3题:

    某企业转让房地产8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300万元,则此次转让房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A:250万元
    B:205万元
    C:240万元
    D:150万元

    答案:B
    解析:
    2019版教材P270
    算出增值额(800-300=500),计算增值额与抵扣额的比值(500/300=167%)167%在150%-200%,税率取50%,速算系数取15%,应纳增值税额为:500*50%-300*15%=205,选B

  • 第4题:

    某商贸公司转让一幢已经使用过的办公楼,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万元,该办公楼为商贸公司自行建造。已知,取得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200万元,契税6万元。转让时,办公楼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重置成本价为8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六成,转让时缴纳相关税费19.7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公司转让该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186.57
    B.88.29
    C.92.87
    D.153.29

    答案:B
    解析: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房及建筑物,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如下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购入时的契税(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只在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情形下适用),不包括增值税。
    销售办公楼扣除项目金额=200+6+800×60%+19.7=705.7(万元)
    增值额=1000-705.7=294.3(万元)
    增值率=294.3÷705.7×100%=41.70%,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94.3×30%=88.29(万元)

  • 第5题:

    (2017年)(卖旧房/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转让一栋2000年自建的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90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并取得完税凭证。
      该办公楼造价为800万元,其中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300万元,契税9万元以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1万元。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办公楼重新构建价格为5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五成,支付房地产评估费用10万元,该公司的评估价格已经税务机关认定。
      甲公司对于转让“营改增”之前自建的办公楼选择“简易征收”方式;转让该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4.5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万元。

    A.2866.93
    B.2874.93
    C.2864.93
    D.2875.93

    答案:D
    解析: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
      ①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支付的地价款+契税+按国家统一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300+9+1=310(万元)
      ②评估价格=5000×50%=2500(万元)
      另: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所以房∑2500+评估费10=2510(万元)
      ④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55.93(万元)
      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10+2510+55.93=2875.93(万元)

  • 第6题: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幢写字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契税和手续费共计4000万元,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52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1000万元;利息支出16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且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该写字楼竣工验收后,将总建筑面积的1/2对外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486万元;剩余的建筑面积对外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800万元。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为( )万元。

    A.4646
    B.5270
    C.5446
    D.6270

    答案:D
    解析:
    (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1/2=2000(万元);(2)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5200×1/2=2600(万元);(3)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60×1/2+(2000+2600)×4%=264(万元);(4)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486万元;(5)加计扣除=(2000+2600)×20%=920(万元);(6)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2600+264+486+920=6270(万元)。

  • 第7题:

    甲化工厂根据自身企业发展规划,于2018年12月由A市迁往B市并办妥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2019年2月,甲化工厂将原位于A市的厂房以不含税金额5000万元的价格出售,并支付转让环节的税金35万元。该厂房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累计折旧900万元,厂房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由于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等原始凭证因档案管理混乱,现无法提供。甲化工厂委托某税务机关认可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土地价值为4000万元,房产的评估价格为1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的计算方法。
      (2)计算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并说明理由。
      (3)计算甲化工厂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甲化工厂转让厂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5)回答甲化工厂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间和地点。


    答案:
    解析: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2)可以扣除的地价款为0元。
      理由: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3)允许扣除项目金额=1000+35=1035(万元)
      (4)增值额=5000-1035=3965(万元)
      增值率=3965÷1035×100%=383.09%,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965×60%-1035×35%=2016.75(万元)
      (5)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 第8题:

    转让旧房的,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可以作为扣除项目的是()

    • A、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 C、房屋的重置成本价
    • D、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下列各项中,不需要由税务机关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 A、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 B、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 C、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
    • D、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下列各项中可以由税务机关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 B、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 C、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
    • D、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 E、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

    正确答案:A,B,D,E

  • 第11题:

    问答题
    转让房地产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我企业受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总价格为1000万元(房价、地价未区分,但转让时我方进行市场评估,其中房价200万元,地价800万元),后转让总价格为1500万元,同样房地价未区分,转让时我企业未做评估,但受让方按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房价300万元,地价1200万元)。问题:1、我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按照受让方评估的房产市价扣除?2、计算扣除项目时,是否可以按800万元的地价评估款作为地价款扣除项目?

    正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
    因此,你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不能以受让方评估价扣除,应以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计算。按照评估价计算土地增值税,地价只能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作为计算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A

    房屋账面原值

    B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C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正确答案: C,B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 第13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外币的,应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B.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作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C.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进行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扣除费用

    D.转让旧房、旧建筑物的,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按照该房产所坐落土地取得时的基准低价或标定低价来确定土地的扣除项目金额

    E.纳税人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正确答案:AE
    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已经包括在旧房及旧建筑物的成交价格中,因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进行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不能加计扣除费用;转让旧房、旧建筑物的,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第14题:

    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转让一栋2000年自建的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90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并取得完税凭证。(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该办公楼造价为800万元,其中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300万元,契税9万元以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1万元。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 )万元。

    A.51.43
    B.54.11
    C.51.36
    D.55.93

    答案:D
    解析:
    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428.57×(7%+3%+2%)+4.5=55.93(万元)

  • 第15题: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4000万元,2014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800万元,支付契税24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该办公楼成新度折扣率为60%。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评估价格为( )万元。

    A.1000
    B.1200
    C.1600
    D.2000

    答案:B
    解析: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000×60%=1200(万元)

  • 第16题:

    (2017年)(卖旧房/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转让一栋2000年自建的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90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并取得完税凭证。
      该办公楼造价为800万元,其中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300万元,契税9万元以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1万元。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办公楼重新构建价格为5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五成,支付房地产评估费用10万元,该公司的评估价格已经税务机关认定。
      甲公司对于转让“营改增”之前自建的办公楼选择“简易征收”方式;转让该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4.5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 )万元。
     

    A.51.43
    B.54.11
    C.51.36
    D.55.93

    答案:D
    解析: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非房企)。
      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428.57×(7%+3%+2%)+4.5=55.93(万元)

  • 第17题:

    某药厂2018年7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
      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
      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允许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3.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16000×60%=9600(万元)。
      2.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600+6000+1356=16956(万元)。
      3.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44÷16956×100%=41.54%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

  • 第18题:

    某商贸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于2019年6月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座商场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000万元。2013年建造该商场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4000万元(不能提供有效凭据),开发成本5000万元。转让时经评估确定该商场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商场的评估价格。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能扣除土地使用权金额4000万元,并说明理由。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转让商场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该商场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0000×70%=14000(万元)。
    (2)不能扣除。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4000+1200=15200(万元)。
    (4)增值额=30000-15200=14800(万元)。
    增值率=14800÷15200×100%=97.37%,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转让商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4800×40%-15200×5%=5160(万元)。

  • 第19题:

    (2018年)某药厂2018年7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允许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回答药厂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问题(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问题(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问题(4):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问题(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因此,该药厂应在7月8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问题(2):评估价格=16000×60%=9600(万元)
    问题(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600+6000+1356=16956(万元)
    问题(4):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44÷16956×100%=41.54%
      应纳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

  • 第20题:

    转让旧房时,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应包括()。

    • A、房屋及建筑的评估价格
    • B、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 C、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D、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某食品生产公司在市区有多处房产闲置,2014年10月对以下房产进行处置: (1)将一栋宿舍楼以3000万元转让给另一企业,该宿舍楼是2004年自行建造,当月支付地价款600万元,入账价值18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81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3000万元,成新率为六成。(2)将一处旧仓库以5000万元转让给某物流公司,该仓库为2007年5月购置,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发票所载金额为2800万元,购房时缴纳契税112万元,并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3)因城市实施规划的需要,自行将位于规划区的一处旧厂房转让给政府,取得收入1900万元,该厂房为2008年购入,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2300万元,成新率为八成。(以上业务均签订了不动产销售合同)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转让宿舍楼应纳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金额。 (2)计算该公司转让宿舍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3)计算该公司转让旧仓库应纳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税金。 (4)计算该公司转让旧仓库应纳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金额。 (5)计算该公司转让旧仓库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6)计算该公司转让旧厂房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扣除项目=600+3000×60%+3000×5%×(1+7%+3%)+3000×0.05%=2566.5(万元)
    (2)增值额=3000-2566.5=433.5(万元)增值率=433.5÷2566.5×100%=16.89%,应纳土地增值税=433.5×30%=130.05(元)。
    (3)允许扣除的税金=(5000-2800)×5%×(1+7%+3%)+5000×0.05%+112=235.5(万元)
    (4)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2800×(1+7×5%)+235.5=4015.5(万元)
    (5)增值额=5000-4015.5=984.5(万元)增值率=984.5÷4015.5×100%=24.52%,适用30%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984.5×30%=295.35(万元)
    (6)因城市实施规划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项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有(  )。
    A

    旧房转让中,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旧房评估价格

    B

    纳税人因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而发生的评估费用

    C

    已支付地价款,但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

    D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按地价款计算的20%的加计扣除

    E

    旧房转让中,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后的价格


    正确答案: B,E
    解析:
    BC两项,税法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必须是真实发生并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允许扣除;D项,纳税人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允许扣除费用包括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可扣除的税费。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可以由税务机关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A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B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C

    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

    D

    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从计税收人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