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1)2008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9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获利50万元。(2)2008年4

题目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1)2008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9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获利50万元。(2)2008年4月,A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资金,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规定:A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3)2009年1月,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了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①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②在审议公司2009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要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③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并指出上述(1)、(2)、(3)事项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4.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于2004年发起设立,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底,天地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天地公司从事了以下三件大事: 第一,2011年2月1日,天地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8日,在天地公司召开的年度例会上,黄某宣布了公司与某世界知名企业合作的消息。3月21日,天地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天地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获得50万元。 第二,2011年4月,天地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向8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天地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若天地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 第三,2012年1月,天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天地公司股份总数的40 n//0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2)在审议公司2012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3)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3月21日,天地公司将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黄某将其持有的天地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4)抵押合同将生产设备归8银行所有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5)天地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6)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7)持有21%股份的股东赞成即通过该决议的方式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8)公司通过2012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黄某建议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法,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在本题中,W合作项目是A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属于内幕信息,黄某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建议他人买人股份的行为违法。
(2)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黄某作为A公司的董事长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
(3)抵押合同中有关“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4)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违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拟配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在本题中,拟配售5000万元超过了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1亿元的30%。
(5)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的决议违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属于增资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2%(31%÷50%)。
(6)股东大会通过购买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违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购买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资产总额30%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该重要生产设备投资额7000万元,已经超过资产总额2亿元的30%,而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15%÷50%)。
更多“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1)2008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9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获利50万元。(2)2008年4”相关问题
  • 第1题:

    金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讨论了配股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4000万股(每股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52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0元。公司2000年、2001年、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8%、9.5%、1C.9%。预期2003年的利润可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投资新项目,本次拟以每股2.8元的价格向股东配售。

    2003年4月l8日,公司发布配股公告,5月,配股发行工作完成。6月,中国证监会根据举报,在组织对该公司的检查中发现:

    (1)在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甲企业认为公司股票将会上涨,便大量买进该股票,使其持有的股票达到8%。当该股票价格攀升之时,高价抛出该股票,获利30万元。

    (2)为该公司出具2002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罗某在4月25日购买了该股票,并于5月初抛出,获利2万元。

    (3)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也于申请配股期间买入该股票后又抛出,获利7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注册会计师罗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甲企业买卖股票的行为不合法。因其持有金悦公司5%以上的股票,属于内幕人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得买人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
    (2)注册会计师罗某买卖股票的行为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因罗某买卖股票的时间是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开后的5日以后,所以其行为合法。
    (3)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买卖股票的行为不合法。因戴某也是《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人员,所以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 第2题:

    共用题干
    (一)
    资料2003年6月,自然人甲、乙与其他投资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了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9年7月,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9年9月,A公司股票在某证券交易所上市。2011年3月,A公司对外公告的2010年度报告显示:A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通过公益组织向某灾区捐款300万元。2011年4月,乙在参加A公司董事会过程中,获悉A公司计划收购B公司部分股份。会议结束后,乙预测A公司股票会因此而上涨,于是在A公司相关收购信息尚未公告的情况下,从证券市场上大量购进A公司股票。2011年6月,证券交易所发现A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针对A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并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证券交易所可以:
    A:暂停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B:终止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C:向中国证监会请求暂停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D:向中国证监会请求终止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万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万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万股。
    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
    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万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无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题中,王某属于甲公司总经理,为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上述短线交易限制,所以无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本题中,甲公司2013年11月上市,张某在2014年10月转让时,尚未超过1年,故其转让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 第4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以来,公司发生了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20年1月11日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0年5月11日将其所持甲公司股票5万股全部卖出。
    (2)公司监事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于2020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买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2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
    (3)2020年4月20日,甲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20年4月3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
    (4)2020年5月,甲公司的控股股东赵某通过关联交易给甲公司造成了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作为原告对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该损失,赵某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进行抗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赵某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周某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4)赵某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5题: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
    媒体还披露:2015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A、B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问题]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因为A系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的配偶,且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基本吻合,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2)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因为B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且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

  • 第6题:

    问答题
    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份的回购请求权只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在本题中,李某投了赞成票,并非异议股东,而且该决议并非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为1亿股。截至2012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 (1)2013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8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获利50万元。 (2)2013年4月,A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资金,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其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直接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 (3)2013年5月,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了会议记录。 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①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股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②在审议公司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要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③在审议公司解聘甲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要求:指出上述(1)、(2)、(3)事项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黄某建议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法,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2)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抵押合同中有关“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直接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4)拟配售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拟配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5)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的决议违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属于增资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在本案中,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2%(31%÷50%)。(6)股东大会通过购买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违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1年内出售、购买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资产总额30%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在本案中,该重要生产设备投资额7000万元,已经超过资产总额2亿元的30%,而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15%÷50%)。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8年8月,董事钱某将所持甲公司股份1000股全部卖出。(2)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8年6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8年10月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3)监事李某于2018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购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18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4)2018年4月12日,甲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18年4月20日购买甲公司股票1万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李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有(  )。
    A

    王某有权转让甲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

    B

    甲公司股票如果上市交易,王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可自由转让

    C

    王某如果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甲公司股票

    D

    如果甲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王某任职期间则不能转让本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中,王某现在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但是王某任职期间可以转让甲公司股票,所以王某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总数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不能说王某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自由转让。
    B项,《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D两项,《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一次在协助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得知公司计划高额分配股利。李某便将此情况告知其大学同学赵某,建议赵某大量购进该公司股票,所获利润李某分30%,赵某同意,随即大量买进该公司股票,公司公布其利润分配方案时,股票价格大涨,赵某遂将所购买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0余万元人民币,并分给李某30万元。问题:(1)如何认定李某和赵某的行为?请说明理由。(2)李某和赵某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本题中,李某的持股比例未达到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  (2)2018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4月2日告知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丙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

    正确答案:
    (1)①甲公司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就该项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018年3月1日),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②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在本题中,陈某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该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其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2)①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任一个股东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交临时报告。②丙银行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转让甲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
    B:甲公司股票如果上市交易,王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可自由转让
    C:王某如果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甲公司股票
    D:如果甲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王某任职期间则不能转让本公司股票

    答案:C,D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某现在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但是王某任职期间可以转让甲公司股票,所以王某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总数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不能说王某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自由转让,所以A选项不正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而不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可以自由转让,所以B选项不正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14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以来,公司发生了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20年1月11日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0年5月11日将其所持甲公司股票5万股全部卖出。
    (2)公司监事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于2020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买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2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
    (3)2020年4月20日,甲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20年4月3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
    (4)2020年5月,甲公司的控股股东赵某通过关联交易给甲公司造成了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作为原告对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该损失,赵某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进行抗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赵某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3)周某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4)赵某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1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 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无权将3万元收益收归个人所有。(0.5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王某是总经理,属于高管,因此不能实施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其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2.5分)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不合法。(0.5分)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这一规定适用于发起人,因此发起人张某在2014年10月转让股份,在上市后1年内,不符合规定。(2.5分)

  • 第16题:

    (2010年)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为证券法律制度所禁止的有(  )。

    A.持有甲公司3%股权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B.乙公司经研究认为甲公司去年盈利状况超出市场预期,在甲公司公布年报前购入甲公司4%的股权
    C.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知悉了甲公司去年盈利超出市场预期的消息,在年报公布前买入了本公司股票10万股
    D.甲公司的收发室工作人员刘某看到了中国证监会寄来的公司因涉嫌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的通知,在该消息公告前卖出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才构成内幕信息(重大事件)。股东李某仅持股3%,尚不构成内幕信息;(2)选项B:乙公司系经研究得出的结论,并非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 第17题:

    张某在参加公司会议时获悉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下属于内幕交易行为的有()

    • A、张某自己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
    • B、张某建议陈某买入公司股票
    • C、张某用儿子的账号买入公司股票
    • D、张某告诉王某公司拟进行重大事项,王某第二天买入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甲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ll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双甲股份有限公司是某省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00万股。以下是在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几起买卖双甲股票的事件:(1)甲于6月8日10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3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同日14时再购进5000股。(2)乙于6月8日14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4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6月10日11时购进5000股。同年8月份,电脑爱好者陈某偶尔进入到双甲公司董事长刘某的个人网址,得知该公司近期将增资。(3)陈某得知增资计划后,立即买入该公司股票l万股。(4)陈某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后,将该消息在网络上发表传播。  上述述所列四项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为创业板某上市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王某的配偶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前应当将买入计划书面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秘书

    B

    王某不得从事以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C

    王某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的该公司股份

    D

    王某将持有的该公司可转债全部转换为该公司股票,当年可将转换所得的股票全部出售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B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C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①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D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7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 第21题:

    问答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1)2008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9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20万股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获利50万元。(2)2008年4月,A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资金,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规定:A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3)2009年1月,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了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①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②在审议公司2009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要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③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并指出上述(1)、(2)、(3)事项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华星公司无须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即可。根据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在本题中,华星公司已经持股51%,继续增持5亿股并不影响大华公司的上市地位,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即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方案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借壳上市,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其中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构成借壳上市,但网商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中存在负数,不符合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