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之外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相关问题
  • 第1题: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目的。


    正确答案: 《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登记。中央部署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目的是:依法健全土地用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同时,也是为了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奠定基础。

  • 第2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 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可以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 第3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切实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2)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3)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办法,试点选择由各地自行确定。可以在已流转或正准备流转的土地先行着手,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试点,对承包关系比较清晰,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可率先加快推进。
    (4)分类指导、民主协商。根据平原、丘陵、山区及民风民情等特点,分类实施,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在积极引导、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组内村民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5)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县乡为中心,监督指导以省市为中心”,上下协调,横向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 第4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含义。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臵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 第5题:

    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暂不予登记。

  • 第6题: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实际经营面积超过承包合同约定面积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以承包合同约定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 第7题:

    问答题
    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或未签订合同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补签、完善二轮承包合同,然后再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之外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主要是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未依法与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的土地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如果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二轮延包时及之后,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二轮延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二轮延包时,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农村土地确权内容包括()。
    A

    调查核实

    B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C

    发证

    D

    抵押土地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关系

    正确答案: 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土地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承包和后续完善形成的,得到了农民群众认可,得到了法律确认,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不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而是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臵、四至等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需要农民承担费用?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禁止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 第14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内容不包括()

    • A、摸清土地面积
    • B、明确地块四至
    • C、重新分地
    • D、建立登记簿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


    正确答案: 1、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期间,依法依规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同;
    2、土地台账。是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土地的原始依据,是农户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础;
    3、经营权证书。是二轮延包以后,各县(市、区)政府向农民发放的承包土地权利证明;
    4、农村税费改革登记表。即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面积登记表;
    5、地方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规定;
    6、法规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村规民约。

  • 第16题: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 第17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什么为基础?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是:
    (一)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期间,依法依规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同;
    (二)土地台账。是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土地的原始依据,是农户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础;(三)经营权证书。是二轮延包以后,各县(市、区)政府向农民发放的承包土地权利证明;
    (四)农村税费改革登记表。即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面积登记表;
    (五)地方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规定;
    (六)法规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村规民约。

  • 第18题: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如果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二轮延包时及之后,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 第19题:

    问答题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实际经营面积超过承包合同约定面积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以承包合同约定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在承包地周围私自开垦的土地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在实测土地时,能够明显认定确属承包方违法私自开垦的土地,不准确认给原承包户。一时难以认定是私自开垦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是否确认给原承包户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内容不包括()
    A

    摸清土地面积

    B

    明确地块四至

    C

    重新分地

    D

    建立登记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能提供用地手续的,房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流转合同约定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流转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流转合同,超出部分无效,建议当事人对流转合同进行修改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