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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新凯恩斯经济学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分歧。


    答案:
    解析: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目前西方宏观经济学中两个较有影响的理论流派。两者的主要分歧在于: (1)在基本假设方面,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最明显的分歧是,前者坚持市场出清假设,而后者则坚持非市场出清假设。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家认为,工资和价格具有充分的伸缩性,可以迅速调整,通过工资和价格的不断调整,使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市场连续地处于均衡之中,即连续出清。因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把表示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的均衡看作经常可以得到的情形。与此相反,新凯恩斯主义则认为,当经济出现需求扰动时,工资和价格不能迅速调整到使市场出清,缓慢的工资和价格调整使经济回到实际产量等于正常产量的状态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例如需要几年的时间,而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处于供求不等的非均衡状态。 (2)在解释经济波动方面,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分歧是,前者试图用实际因素从供给扰动方面解释宏观经济波动,后者则用货币因素从需求方面解释宏观经济波动。在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看来,引起经济波动的实际因素很多,其中技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人口和劳动力固定的情况下,一个经济社会中所生产的实际收入便取决于技术和资本存量。换句话说,这时总量生产函数取决于表示技术状况的变量z和资本存量k,即y=zf(k)。如果假定资本折旧率为ζ,则在所考察时期的期末,经济中的可供利用资源为当期的产量加上没有折旧的资本存量,即总资源函数为:zf(k)+(1-ζ)k。假定总资源只有两个用途:消费和积累,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使z值增加,则生产函数和总资源函数向上移动,则原有的资本存量、产量和总资源都会相应地增加,从而使下期的消费和资本积累也相应地增加。如果经济社会选择新的资本存量,则资本存量的增加又会使实际收入进一步增加。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技术变化,则经济随着总资源的增加,会扩张直至达到新的状态上。这便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对经济波动的解释。 新凯恩斯主义对宏观经济波动的解释较为复杂。其基本思路如下:首先,新凯恩斯主义为了与非市场出清的假设相一致,建立了解释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各种理论,其中包括长期劳动合同论等;其次,新凯恩斯主义导出了短期总供给曲线;最后,利用短期总供给曲线,新凯恩斯主义通过考察经济遭受总需求冲击后恢复到正常状态的过程,说明经济经历了一次波动(衰退或高涨状态)。 (3)在政策主张上,新凯恩斯主义认为,由于价格和工资的粘性,经济在遭受到总需求冲击之后,从一个非充分就业的均衡回复到充分就业均衡状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而刺激总需求是必要的。所以,为了避免较长时期的非充分就业持续出现,凯恩斯主义的需求政策仍然是有效力的。新古典主义宏观经济学中一个不变的主题是反对政府干预。早期的理性预期学派就曾断言,由于人们的合理预期,规则的政策对产量变动是无效的。因而,为了避免因政策的突然变动引起的经济波动,政府应按稳定的政策规则行事。

  • 第2题:

    简述公共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正确答案: (1)前公共经济学阶段:公共经济学是从财政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将国家经费分为六个项目,还对国家经费增加的原因、民众对赋税的反应、课征税收的方法,以及国家筹措资金的手段等进行了分析。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论及国家的财政问题,主张经济自由,认为政府不应干预私人经济活动,但是他同时也强调政府存在的必要性。
    (2)公共经济学阶段
    1959年,马斯格雷夫出版了《财政学理论》一书,首次引入了“公共经济”这一概念;在马斯格雷夫的带动下,斯蒂格利茨等人纷纷将自己的著作称为“公共经济学”。
    20世纪70年代:公共经济学开始重视政府规制问题;
    20世纪80年代:政府规制理论发展,公共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有长足进步,比如将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引入对规制问题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经济学家更加关心公共政策对公共经济带来的后果。
    (3)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关系:
    公共经济学是在财政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共经济学是对传统财政学的扩充与发展。 传统财政学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即税收与公债、财政支出等。

  • 第3题:

    辨析:经济学意义的商与商法学意义的商是一致的。


    正确答案: 错误。
    经济学上把“商”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流通环节和流通部门加以研究,它指的是物质财富的流通和分配,而不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
    商法意义上的“商”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它强调行为的营利目的,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并以此作为区分“商”与“非商”的界限。
    可见,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只是狭义的“商”,法学意义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上的“商”。

  • 第4题:

    简述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实证经济学(positive economics)只是要理解经济行为和经济系统的运作,而不对这种运作结果的好坏进行判断。它力图描述已经存在的经济现象,并解释它们是如何运作的。与此相对应,规范经济学(normative economics)关注的是经济行为的结果,并且讨论这种结果的好坏以及它能否变得更好。规范经济学包括对各种行为方式的判断和开出行为的处方。
    实证经济学具有客观性,即实证命题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其检验标准是客观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符合者为真理,否则就是谬误。所以,西方经济学家把实证经济学定义为目的在于了解经济是如何运行的分析。规范经济学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作为出发点,提出行为的标准,并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它力求回答:应该是什么(what ought to be)的问题。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信仰和伦理道德标准不同,对同一个经济事物,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因此,规范经济学不具有客观性,即规范命题没有正误之分,不同的经济学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西方经济学家把规范经济学定义为对于政策行动的福利后果的分析。
    实证经济学研究经济运行规律,不涉及评价问题;规范经济学则对经济运行进行评价。但是,很多规范的问题也包括了实证的问题。例如,要知道政府是否应该采取某种措施,首先必须知道政府是不是有采取这种措施的能力,其次要弄清楚采取这种措施后可能产生的结果。有些人指出,实证的、完全没有价值倾向的经济分析是不存在的。

  • 第5题:

    经济学与法学是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但都是以()为研究内容。


    正确答案:人类的经济生活

  • 第6题:

    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或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 第7题:

    简述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是研究社会中单个经济单位(居民户、厂商、单个产品市场)的经济行为,研究相应的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如何决定,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社会资源配置问题的经济学说。宏观经济学以整个国民经济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经济中各有关总量的决定及其变化,来说明资源如何才能得到充分利用。两者之间既存在着密切联系,又有着显著地区别。
    (1)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区别
    第一,研究对象不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单个经济单位,如家庭、厂商等。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整个经济,研究整个经济的运行方式与规律,从总量上分析经济问题。
    第二,解决的问题不同。微观经济学要解决的是资源配置问题,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以实现个体效益的最大化。宏观经济学则把资源配置作为既定的前提,研究社会范围内的资源利用问题,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第三,研究方法不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个量分析,即研究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如何决定。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则是总量分析,即对能够反映整个经济运行情况的经济变量的决定、变动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这些总量包括两类:一类是个量的总和,另一类是平均量。因此,宏观经济学又称为―总量经济学‖。
    第四,基本假设不同。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市场出清、完全理性、充分信息,认为―看不见的手‖能自由调节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宏观经济学则假定市场机制是不完善的,政府有能力调节经济,通过―看得见的手‖纠正市场机制的缺陷。
    第五,中心理论和基本内容当然也不同。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还包括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理论、分配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等。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则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还包括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理论、国际经济理论等。
    (2)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联系
    第一,目标相同。经济学的目的是要实现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为达到这一目的,就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利用。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共同组成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第二,都是研究供给与需求。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都是通过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价格和产量,只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体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与结果,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结果。
    第三,微观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宏观经济学分析总是以一定的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例如,就业理论和通货膨胀理论作为宏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要涉及劳动的供给与需求和工资决定理论,以及商品价格决定理论。
    第四,二者使用的分析方法大都相同。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除了上面提到的个量分析和总量分析的区别之外,实际上使用的分析方法大致都是相同的。如二者都使用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方法,都使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都使用模型分析方法。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 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差别。

    正确答案: 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两大分支,两者的区别在于对经济体进行研究的视角不同。微观经济学研究构成整个经济的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及其后果,即家庭和企业如何在给定约束条件下进行选择以最优化其行为。宏观经济学侧重于研究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总量的变化。这些总量不涉及单个企业或家庭决策的细微差异,而是总体的和平均的情况。因此,宏观经济学区别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特征就是对加总方法的运用和经济总量的强调。由于整体经济是许多市场上互相交易的众多消费者和企业的集合,因而,宏观经济分析常常是以一定的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辨析:经济学意义的商与商法学意义的商是一致的。

    正确答案: 错误。
    经济学上把“商”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流通环节和流通部门加以研究,它指的是物质财富的流通和分配,而不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
    商法意义上的“商”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它强调行为的营利目的,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并以此作为区分“商”与“非商”的界限。
    可见,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只是狭义的“商”,法学意义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上的“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述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正确答案: 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法学与经济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主要因为:
    第一,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只有正确而深刻地认识特定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才能认清法的本质,说明特定社会、特定历史时期法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并为合理地设计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提供科学根据。
    第二,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它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取决于法律制度是否符合经济规律。要为按照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规律管理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法学就需要吸收经济学的研究成果。
    第三,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民主和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血缘、门第、权力、地域、民族、宗教之间的差别,推动了与这种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平等的政治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和法治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民主和法治的发展程度依然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这就使法与经济的关系成为法学、特别是法理学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经济学的理论,尤其是经济学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理论,对法学是极为有用和有益的。
    第四,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可以加深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特别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更是有助于说明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由于上述原因,法学与经济学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经济分析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和经济运动”,都是法学和经济学互相渗透、互相结合的产物和标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经济学与法学是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但都是以()为研究内容。

    正确答案: 人类的经济生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新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分歧,并加以评价


    答案:
    解析: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目前西方宏观经济学中两个较有影响的理论流派。两者的主要分歧在于: (1)在基本假设方面,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最明显的分歧是,前者坚持市场出清假设,而后者则坚持非市场出清假设。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家认为,工资和价格具有充分的伸缩性,可以迅速调整,通过工资价格的不断调整,使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市场连续地处于均衡之中,即被连续出清。因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把表示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的均衡看作为经常可以得到的情形。与此相反,新凯恩斯主义则认为,当经济出现需求扰动时,工资和价格不能迅速调整到使市场出清,缓慢的工资和价格调整使经济回到实际产量等于正常产量的状态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例如,需要几年的时间,而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处于供求不等的非均衡状态。 (2)在解释经济波动方面,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分歧是,前者试图用实际因素从供给扰动方面解释宏观经济波动,后者则用货币因素从需求方面解释宏观经济波动。在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看来,引起经济波动的实际因素很多,其中技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人口和劳动力固定的情况下,一个经济社会中所生产的实际收入便取决于技术和资本存量。换句话说,这时总量生产函数取决于表示技术状况的变量z和资本存量k,即y=zf(k)。如果假定资本折旧率为6,则在所考察时期的期末,经济中的可供利用资源为当期的产量加上没有折旧的资本存量,即总资源函数为zf(k)+(1 -δ)k。假定总资源只有两个用途:消费和积累,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使:值增加,则生产函数和总资源函数向上移动,则原有的资本存量、产量和总资源都会相应地增加,从而使下期的消费和资本积累也相应地增加。如果经济社会选择新的资本存量,则资本存量的增加又会使实际收入进一步增加。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技术变化,则经济随着总资源的增加,会扩张直到达到新的状态上。这便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对经济波动的解释。 新凯恩斯主义对宏观经济波动的解释较为复杂。为节省篇幅,这里只说明其基本思路。首先,新凯恩斯主义为了与非市场出清的假设相一致,建立了解释工资和价格黏性的各种理论,其中包括长期劳动合同论。其次,新凯恩斯主义导出了短期总供给曲线。最后,利用短期总供给曲线,新凯恩斯主义通过考察经济遭受总需求冲击后恢复到正常状态的过程,说明经济经历了一次波动(衰退或高涨状态)。 (3)在政策主张上,新凯恩斯主义认为,由于价格和工资的黏性,经济在遭受到总需求冲击之后,从一个非充分就业的均衡恢复到充分就业均衡状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而刺激总需求是必要的。所以,为了避免较长时期的非充分就业持续出现,凯恩斯主义的需求政策仍然是有效力的。新古典主义宏观经济学中一个不变的主题是反对政府干预。早期的理性预期学派就曾断言,由于人们的合理预期,规则的政策对产量变动是无效的。因而,为了避免因政策的突然变动引起的经济波动,政府应按稳定的政策规则行事。

  • 第14题:

    简述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在研究对象方面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中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微观经济学是以国民经济总过程的活动为研究对象。

  • 第15题:

    法学与经济学的关联学科叫做法经济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 第17题:

    著名经济学观点“纳什均衡”的提出者约翰·纳什的专业是()

    • A、数学
    • B、经济学
    • C、政治学
    • D、法学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简述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差别。


    正确答案: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两大分支,两者的区别在于对经济体进行研究的视角不同。微观经济学研究构成整个经济的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及其后果,即家庭和企业如何在给定约束条件下进行选择以最优化其行为。宏观经济学侧重于研究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总量的变化。这些总量不涉及单个企业或家庭决策的细微差异,而是总体的和平均的情况。因此,宏观经济学区别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特征就是对加总方法的运用和经济总量的强调。由于整体经济是许多市场上互相交易的众多消费者和企业的集合,因而,宏观经济分析常常是以一定的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学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生活即有关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门科学。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人口经济学属于()
    A

    应用经济学

    B

    理论经济学

    C

    经济思想史

    D

    经济数量分析和计量方法学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或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法学与经济学的关联学科叫做法经济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管理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联系:管理经济学借助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两者都研究企业的行为,都要根据对企业目标的假设,再结合企业内外的环境来研究。
    区别:
    1)微观经济学是理论学科,研究抽象的企业,管理经济学是应用学科,研究现实的企业。
    2)微观经济学假设企业的目标是唯一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管理经济学认为现实企业的目标氛围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3)微观经济学假设企业所处的环境的所有信息都是已知,管理经济学则认为企业环境信息是不确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