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盗窃案的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王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院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D、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协助

题目

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盗窃案的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王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院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

  • 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
  •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 D、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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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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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抢劫王某财物一案,关于王某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有权申请回避

    B.王某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而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进行

    C.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当抗诉

    D.王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D
    66.答案:A、D 考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讲解:王某在本案中是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故A正确。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也是当事人,可以参加刑事部分的调查与辩论,故B错误。被害人没有上诉权,而只有对一审判决的请求抗诉权,故C错误。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替其行使控诉职能,故D正确。

  • 第2题: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诈骗案时,对王某作出了一审有罪判决。在本案中有权直接提起上诉的有 ( )。

    A.王某

    B.王某的近亲属

    C.王某的法定代理人

    D.王某的辩护人


    答案:AC

  • 第3题:

    某县法院公开审判王某奸淫幼女案,县检察院以人员不足为由,未派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被告没上诉,判决生效后,王某的亲属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本案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是:
    A.王某的亲属向原法院提出申请
    B.检察院未派人员出庭支持诉讼
    C.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
    D.公开审判


    答案: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故B项错误,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A项正确。第183条规定:审判第一 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本案中,涉嫌隐私,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故D项错误。第217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的理由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若没有错误,则不提起抗诉。故C项正确。

  • 第4题:

    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盗窃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张某有期徒刑6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判决过重,提起上诉,张某、王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 认为对李某的判决畸轻而提出抗诉,有关此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二审法院只针对李某判决是否适当进行审理,而无须对王某、张某的量刑予以审查
    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李某的刑罚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见,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一并处理。”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査原则,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于抗诉的情形等,D错误。本题选不正确的,故应选 ACD。

  • 第5题: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 A、三日
    • B、七日
    • C、十日
    • D、十五日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盗窃案的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王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院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

    • 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
    •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 D、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在某县法院审理郑某盗窃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的补充侦查应当是()

    • A、应交由公安机受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予以协助
    •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不应协助
    • D、检察院应自行侦查,公安机关不应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8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王某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 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9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 A、不予准许
    • B、中止案件审理
    • C、判决李某无罪
    • D、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举报区长后,区长滥用职权对王某实行报复陷害,导致王某精神失常。检察院对区长报复陷害案立案侦查。王某丈夫同时要求区长赔偿医疗费用。在侦查过程中,区长突发心脏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A

    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

    决定不起诉

    C

    撤销案件

    D

    决定不起诉直接对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A

    三日

    B

    七日

    C

    十日

    D

    十五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涉嫌贪污罪,潜逃至加拿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

    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B

    检察院对王某的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C

    符合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

    D

    王某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王某未按要求到案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BC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91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A项,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案件,不包括贪污贿赂案件
    D项,《刑事诉讼法》第29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因此,不是王某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而是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王某后,其未按要求到案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在刑事诉讼法中,送达与收到的概念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2条,即使被告人拒绝受领,法院也可以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审。

  • 第13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便当众揭露王某的隐私,王某便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A、对李某免予起诉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李某

    D、宣告李某无罪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盗窃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张某有期徒刑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判决过重,提起上诉,张某、王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 认为对李某的判决畸轻而提出抗诉,有关此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二审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 二审法院只针对李某判决是否适当进行审理,而无须对王某、张某的量刑予以审查
    D. 二审法院不得加重李某的刑罚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二审程序
    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 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 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见,A错误。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 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 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査,不受上诉或 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 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 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适用于 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于抗诉的情形等,D错误。本题选不正确的,故应选ACD。

  • 第15题:

    李某和王某系邻居,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侮辱。王某到人民法院控告李某,但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A:对李某宣告无罪
    B:终止审理
    C:撤销案件
    D:驳回起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对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据此,对处于审判阶段的案件,如果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结案,对案件终止审理。

  • 第16题:

    在某县法院审理郑某盗窃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则()。

    • A、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予以协助
    • B、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应协助
    • D、人民检察院应自行侦查,公安机关不再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在某县法院审理郑某盗窃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本案的补充侦查应以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 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予以协助
    •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不应协助
    • D、检察院应自行侦查,公安机关不再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便当众侮辱王某,情节严重,于是王某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 A、撤销案件
    • B、终止审理
    • C、不同意撤诉
    • D、宣告李某无罪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在某县法院审理郑某盗窃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则()。

    • A、人民检察院应自行侦查,公安机关不再协助
    • B、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应协助
    • D、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予以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 B、检察院
    • C、法院
    •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郑某盗窃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盗窃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则()。

    • A、应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
    • B、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 C、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 D、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协助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A

    不予准许

    B

    中止案件审理

    C

    判决李某无罪

    D

    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具体向哪个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家举报。另外,法条中的"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现场实施盗窃行为,如不马上采取措施犯罪分子会逃逸,故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

    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

    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

    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

    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对该问题考生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午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