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程师孟某发现自家门前路灯年久失修,随时有脱落的危险,遂要求市政管理部门立即处理。市政管理部门以人手不够为由未作处理。几天后的一天晚上起风,路灯脱落将孟某房顶砸坏,孟某欲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作何种复议决定?()A、行政赔偿决定B、确认违法决定C、驳回决定D、维持决定

题目

老工程师孟某发现自家门前路灯年久失修,随时有脱落的危险,遂要求市政管理部门立即处理。市政管理部门以人手不够为由未作处理。几天后的一天晚上起风,路灯脱落将孟某房顶砸坏,孟某欲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作何种复议决定?()

  • A、行政赔偿决定
  • B、确认违法决定
  • C、驳回决定
  • D、维持决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更多“老工程师孟某发现自家门前路灯年久失修,随时有脱落的危险,遂要求市”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遗项是正确的?

    A.王某要求刘菜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互菜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正确答案:D
    【考点】诉讼标的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标的的理论,并涉及民法中相邻关系的问题。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而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问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以行使权利必要的便利。本案中,刘某放置垃圾的行为应给予其邻居王某出行必要的便利,双方之问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相邻关系,再结合诉讼标的理论,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选项D正确。诉讼请求是指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裁判的请求。显然,选项A所述的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选项B所述的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以及选项C所述的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均是王某基予其与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裁判的请求,也就是说,选项ABC所述均是王某向法院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而非本案的诉讼标的。因此,选项ABC均为错误。

  • 第2题: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而且也不用经济补偿的吗?

    老赵因工作较忙无暇打理家务,遂与张某口头约定,由张某每周来老赵家两次,每次整理家务3小时,每次工资100元,试用一次,试用期工资80元,工资每月支付一次。3个月后老赵感觉张某整理家务比较马虎,遂通知张某解除约定,张某要求老赵多支付一次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老赵可以与张某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B.老赵可以与张某约定试用期                                                                                        C.工资支付标准及结算周期符合规定      

    D.张某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是的,上次的回复有点问题。在此和您说声抱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该题的答案为BCD, 只有A的表述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 第3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E.戍某帮助朋友招待客人


    正确答案:BCD
    [答案] BC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

  • 第4题: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5题:

    甲某因为吃饭时与单位食堂服务员发生争执,产生报复之念,遂取出自家灭鼠的毒鼠强,趁食堂工作间无人之机,将毒鼠强倒入面粉缸中,导致200公斤面粉被污染。因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认定甲某的行为?()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A
    解析:
    【考点】投放危险物质罪。详解: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以发生具体危险为既遂要件,不以事实上发生了罪犯期望的结果为既遂要件,甲某的行为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险,构成《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选项。

  • 第6题:

    甲与乙为邻居,甲长期将自家杂物堆放于乙家的厕所门前,乙享有()。

    • A、返还原物请求权
    • B、排除妨碍请求权
    • C、消除危险请求权
    • D、赔偿损失请求权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张某向市规划局申请批准将自家原来的平房翻盖为两层小楼,其邻居王某认为该行为会影响自己房屋的采光,遂向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冷某在自家经营的店面门前占道经营,影响了消防车辆执行灭火任务后返回单位停车场的道路。其行为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判断题
    某网点开户企业法人是员工老孟的朋友,某日老孟为其企业垫款3000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下列投保行为无效的是()。
    A

    李先生为自己购买的体育彩票购买保险

    B

    赵女士为自己仍未出生的胎儿购买保险

    C

    钱先生为自家门前马路上的路灯购买保险

    D

    孙女士为公司老板购买人身保险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  )[2018年真题]
    A

    孟某与王某的房屋相邻,王某装修房屋将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门前妨碍孟某的通行,孟某有请求王某排除妨碍的权利

    B

    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曹某居住,租期届满后,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请求曹某搬离房屋的权利

    C

    孟某的宝马轿车(登记在孟某名下)被徐某强行夺走,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请求徐某返还宝马轿车的权利

    D

    孟某与妻子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子小孟(6岁)与刘某共同生活,孟某按月给付抚养费,小孟有请求孟某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A项,孟某请求邻居王某清理建筑垃圾排除妨碍的权利属于请求排除妨碍请求权,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项,孟某作为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租期届满后依法请求承租人曹某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不动产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项,孟某作为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徐某返还宝马轿车的权利属于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项,被监护人小孟请求监护人孟某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属于《民法总则》第196条第3项的内容,因而,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第13题:

    某网点开户企业法人是员工老孟的朋友,某日老孟为其企业垫款3000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4题:

    盂某系个体医生,具有行医资格和执业许可证。2006年5月,孟某出于医治病患的目的,根据民间验方、偏方配制一种胶囊用以治疗腰疼。患者王某服药后称有效,孟某遂加大剂量让其服用,后出现中毒症状,未能及时抢救而死亡。对于孟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孟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B.孟某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C.孟某出于医治病患的目的,不构成犯罪

    D.盂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某市商铺经理王某发现自家门前的路灯年久失修,随时有脱落的危险,遂要求市政府管理部门立即处理此事。市政府管理部门以人手不够为由未作处理。没过多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路灯脱落将商铺砸坏,并有人员轻微受伤。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违法决定

    C.履行决定

    D.维持决定

    E.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决定


    正确答案:ABC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中履行决定和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 第16题:

    以下情形中,有权适用排除妨碍的有哪些?

    A:张三的房屋年久失修,有倒塌的危险,威胁到邻居李四的房屋
    B:杜某的承包地位于赵某的地块中间,杜某每日从赵某的土地上通行
    C:鲁某家装修房屋,擅自将装修材料堆放在邻居周某家门前的空地上
    D:某市环保局查封了排污超标的某造纸厂的厂房

    答案:A,C
    解析:
    排除妨碍是物权保护方法之一,在物权人虽然占有其物,但由于他人的非法行为而无法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情形下适用。《物权法》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A项中,李四的房屋虽然尚未受到实际妨碍,但确有发生妨碍的危险,故有权请求张三加固、支撑房屋,以排除妨碍;C项中,周某的所有权已经受到了实际妨碍,有权请求鲁某搬走装修材料。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的妨碍仅限于违法行为,如果妨碍行为是合法的,则为正当行使权利,物权人不得请求排除。B项中,杜某从赵某土地上通行系基于相邻关系而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赵某应当容忍;D项中,环保局查封造纸厂的厂房系合法执行职务,造纸厂也不得请求排除。

  • 第17题:


    年初,老孟夫妇所在的水泥厂破产,双双下岗。妻子的身体有残疾,很难再找到工作,女儿正在外地读研,费用很高,家庭生活越来越困难。老孟也曾尝试去找过工作,但他的要求较高,希望能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收入还要高,而老孟又没什么专业技能,所以总是碰壁。找不到工作的老孟,情绪越来越坏,经常和妻子吵架,在外地读书的女儿知道家里的情况后,很担心,但又无能为力。老孟觉得自己的家庭情况符合城市低保的要求,于是到社区去申请低保,工作人员需要了解老孟家庭的具体情况,老孟对此非常不理解,觉得工作人员在有意为难他,对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恶劣。社会工作者杨广了解到老孟的家庭情况后,认为老孟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帮助其申请了城市低保。同时,杨广多次与老孟进行沟通,帮助他一起分析自身条件和面临的就业压力及家庭生活情况,让他降低就业要求。经过杨广的努力,老孟对自己有了正确的认识,并且在杨广的帮助下在一家酒店做保洁工作,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老孟的家庭经济状况慢慢好转。同时,杨广还帮老孟的妻子联系了社区的康复机构,定期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上门为其指导康复。一年后,老孟退出了低保,还特意到居委会表示感谢。


    [问题]


    1.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帮助老孟解决了哪些问题?


    2.社会工作者采用的个案工作具有哪些特点?


    3.结合本案例指出收集评估所需要的信息可以运用的技巧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通过协调、沟通等方法解决了老孟家里的经济困难以及他


    的就业障碍,帮助他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使他解决了面临的难题。


    2.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采用的个案工作有以下特点:


    ①社会工作者直接助人。②工作对象是有问题的个人以及家庭。③社会工作者采用的是一对一、面对面的工作方式。④帮助工作对象适应外部环境。⑤工作目标是帮助工作对象解决现实问题,提高自身能力。


    3.收集评估所需要的信息可以运用的技巧有:


    ①工作对象的口头报告与行为观察。社会工作者通过与老孟的交往和沟通,能够了解他对生活和工作的描述和感受、个人克服问题的资源以及解决问题的动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过程等内容。除了语言表达之外,社会工作者也可以从一些非语言的行为,如姿势、眼神、穿着打扮、语音语调等角度来观察老姜的行为。②专业的量表。社会工作者可以使用一些已经成形的比较科学的量表,来测量老孟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状态等。比如自我概念量表、人际关系量表、婚姻满意度量表、个人问题清单等。社会工作者要注意量表的选取和使用是否得当,并要给老孟以准确的解释。③家庭访问和社区走访。与老孟关系密切的人物,比如邻居、朋友、配偶、家庭成员、同事等是获得信息的可靠来源。社会工作者要安排家庭访问和社区走访,亲自去老孟家里访问、查看,这样才可能获得最直观的感受和资料。


  • 第18题:

    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


    正确答案:门前有一棵枣树,每年都很茂盛,不会衰老的样子。

  • 第19题:

    王某将乙绑架至自家地下室内,后乙苦苦哀求,王某心软将乙放了。王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 A、未遂
    • B、中止
    • C、预备
    • D、既遂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农户张某听说种植罂粟能发大财,遂在自家地里种植了300株罂粟,后被地方政府发现后立即自行铲除,对张某应当处以()。

    • A、拘留
    • B、罚款
    • C、C不予处罚
    • D、警告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孟某系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2号楼2单元402室的业主,购买商品房后欲在自家卧室对应的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隔壁401业主老王认为2号楼外墙属于全楼业主共有,如孟某安装空调外机应获得全楼业主2/3以上业主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孟某不同意。各方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8年真题]
    A

    2号楼外墙属于全楼业主共有

    B

    孟某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在外墙安装空调外机的行为构成侵权

    C

    孟某安装空调外机需交纳合理费用

    D

    孟某有权无偿利用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项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本题中,2号楼的外墙属于全楼业主共有。
    BCD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本题中,孟某作为402室业主在购买商品房后在自家卧室对应的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更非侵权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2018年春节前夕,孟某的妻子刘某收拾房间时发现一件孟某穿了5年的旧大衣。刘某欲购买一件新衣服给孟某,遂将孟某的旧大衣扔到楼下的垃圾箱里。第二天,孟某问妻子刘某自己的大衣为何不见了。刘某说已经扔掉啦。孟某说:大衣里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拿出来了么?刘某说没有。经查,该大衣连同手表被同小区捡拾垃圾的徐老太捡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刘某将孟某大衣扔掉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B

    大衣属于遗失物,徐老太应当返还

    C

    手表属于无主物,徐老太可以先占

    D

    徐老太应当返还手表,但大衣可以先占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和合意形成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民事法行为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决议行为。其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典型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动产所有权的抛弃、订立遗嘱和遗赠。本题中,刘某将孟某大衣扔掉的行为系动产所有权的抛弃,属于典型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B项,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从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对于先占而言,应当具备三个要件:①需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②对象是无主物;③标的物为动产。本题中,孟某的大衣被刘某抛弃后即属于无主动产。徐老太可以基于先占而取得大衣的所有权。
    CD两项,根据《物权法》第109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题中,刘某将孟某大衣扔掉时不存在抛弃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的单方意思表示。因此,手表属于遗失物。徐老太拾得遗失物,依法应当返还。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10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8年王某的妻子死亡。 1995年孟某与张桌结婚后另居住在他处,但逢年过节来看望王某。此后王某的侄子王杰、王某的弟弟、王某的妹妹也与王某时有来往。2000年王某突然病故,王某的弟弟和妹妹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孟某和王某的侄子王杰也提出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弟妹认为孟某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并且旱已结婚离开,因此不能继承王某的财产,王杰不是法定继承人。于是孟某和王杰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  问:孟某和王杰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