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货物数量应与信用证一致,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大约”字眼时,应理解为()
第1题:
根据《UCP600》,信用证中货物的数量规定有“约”、“大约”、“近似”或类似意义的词语时,应理解为其有关数量增减幅度不超过()。
第2题:
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有增减,为了保证单证相符,货物数量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一致。
第3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第4题:
信用证在金额或货物数量前,有“大约”之类字样者,可解释为金额或货物数量允许伸缩/增减()
第5题: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且数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在支取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单据上显示的货物准许的增减幅度为:()
第6题:
根据UCP600,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或大约”字样时,应理解为()。
第7题:
信用证在金额或货物数量前,有“大约”之类字样者,可解释为金额或货物数量允许增减()。
第8题:
第9题: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货物的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
信用证不准分批
支取金额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5%
第10题:
发票的出票人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除外),与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同一人
发票的抬头人应是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发票的出票日期不应迟于汇票的出票日期,亦不应迟于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
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包装、价格条款、合同号码等及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单价乘以数量必须与发票总金额相符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金额应与汇票金额一致,且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11题:
3%
5%
10%
15%
第12题: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3%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不得增减
第13题:
如果信用证没对货物数量订有增减条款,只要同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该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第14题: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且数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在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单据上显示的货物数量准许的增减幅度为()。
第15题:
如果信用证上的货物数量记载有“about”、“circa”或其他类似词语,则无论以何种计量单位来计量的货物,均允许其发票上记载的数量比信用证有()的增减。
第16题:
如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汇票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第17题:
开立信用证时如使用“约()”、“大约()”等类似词语描述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或单价,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可以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18题:
信用证的金额、单价、数量前面冠有‚大约、近似‛字样时,则发票金额、单价、数量可以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和伸缩性。
第19题:
进口商在审核商业发票时应注意的要点有()。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