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之规定,在以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买卖,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机动幅度,其交货数量可有的增减幅度为()。
第2题: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约”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的增减幅度不超过()
第3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金额、数量和单价前有“约”的词语,应释为()的增减幅度
第4题:
国际贸易合同中货物数量或价款前使用“大约、接近”等约量词,按照《UCP500》的规定,货物数量或价款可以上下浮动不超过5%
第5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加幅度。
第6题: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交货数量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7题:
根据UCP600,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或大约”字样时,应理解为()。
第8题:
10%
5%
2.5%
1%
第9题: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3%
5%
10%
15%
第12题: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3%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不得增减
第13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第14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不表示允许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是()
第15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数量的“约”或“大约”应理解为()。
第16题: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于“约量”的解释为变动幅度不超过()
第17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大约”字样,按照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18题:
开立信用证时如使用“约()”、“大约()”等类似词语描述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或单价,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可以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19题:
10%
5%
2.5%
1.5%
第20题:
5%
10%
1%
15%
第21题:
3%
5%
10%
15%
第22题:
5%
10%
15%
20%
第23题:
9%
10%
1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