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A公司将汽车运至乙地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涉嫌走私为由,对甲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问题: 请结合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理论,分析本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题目

案情: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A公司将汽车运至乙地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涉嫌走私为由,对甲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问题: 请结合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理论,分析本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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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14.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2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的货物,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交由长途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外地仓库,货物仍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途中遭遇泥石流,货物全部损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B:丙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C:货运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D: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分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  )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

    A.3辆汽车的性质
    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本案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是被诉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而不是两个公司销售购买汽车行为的合法性,当然也不是三辆汽车的性质。

  • 第5题:

    位于甲地的A公司承建位于乙地的B公司的位于丙地的工程,后二者发生纠纷,A公司将B公司诉至法院控告B公司违约。根据《民事诉讼法》,此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如无特别约定,乙地和丙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37 / 2019版教材P336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3 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民事诉险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第6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位于丙地的办公楼一座,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未约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 B、A公司履行地点为乙地
    • C、B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 D、B公司履行地点为丙地
    • E、A公司和B公司履行地点既可为甲地,也可为乙地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甲地A公司将3部机械设备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设备运回期间受到乙地质量技监局查处。质量技监局以A公司无进口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部设备。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

    • A、3部设备的性质
    • 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 C、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 D、质量技监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公司为承建工程向乙公司租赁三台挖土机(编号分别为挖1、挖2、挖3)和一台运土的载重汽车。在租赁期间,挖1非因使用原因而产生故障,需要维修。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将挖1送至丙公司处维修,因未支付修理费,被丙公司扣留。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甲公司擅自将挖2转租给丁公司,由于丁公司的原因,挖2损坏,后乙公司将挖3出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租期届满后交付。由于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挖3毁损灭失。租赁期间,乙公司将载重汽车出卖给己公司。甲公司提出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乙公司未予答复,但通知甲公司于租期届满时将载重汽车交付给己公司。租期届满,因租货物返还引起纠纷。关于乙公司出卖载重汽车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B、乙公司与己公司的买卖合同自租期届满时生效
    • C、乙公司出卖载重汽车,应当征得甲公司的同意
    • D、乙公司与己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生效

    正确答案:D

  • 第9题:

    下列哪项属于无效运输( )。

    • A、将优质煤从甲地运往乙地电厂
    • B、将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后,又返运回甲地
    • C、汽车从甲地空车返回
    • D、铁路上增加的短途运输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地神鸟公司将3辆车卖给乙地达宇公司,达宇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神鸟公司无法进口汽车证明,达宇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销售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神鸟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是()。
    A

    3辆汽车的性质

    B

    神鸟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

    达宇公司购买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D

    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甲公司是否有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B

    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C

    甲公司无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不经乙银行同意,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承建工程向乙公司租赁三台挖土机(编号分别为挖1、挖2、挖3)和一台运土的载重汽车。在租赁期间,挖1非因使用原因而产生故障,需要维修。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将挖1送至丙公司处维修,因未支付修理费,被丙公司扣留。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甲公司擅自将挖2转租给丁公司,由于丁公司的原因,挖2损坏,后乙公司将挖3出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租期届满后交付。由于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挖3毁损灭失。租赁期间,乙公司将载重汽车出卖给己公司。甲公司提出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乙公司未予答复,但通知甲公司于租期届满时将载重汽车交付给己公司。租期届满,因租货物返还引起纠纷。挖3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
    A

    甲公司承担

    B

    乙公司承担

    C

    戊公司承担

    D

    甲公司、乙公司、戊公司合理分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销售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B公司购买、运输行为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对象。(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对象。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买卖合同
    B:5辆汽车
    C: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的行为
    D:汽车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单纯的物或者单纯的行为都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债权行为,债权行为的客体是给付行为,即甲转让汽车给乙的行为。

  • 第15题: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些法院?()

    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
    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
    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
    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 第16题:

    (2015年)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
    B.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代理的丙公司
    C.甲与丁公司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公司,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戊公司

    答案:A,B,C
    解析:
    (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C);(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 第1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钢材卖给乙公司,甲公司必须将钢材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但该批钢材在铁路运输部门运输途中因泥石流毁损,则该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铁路运输部门承担
    C.甲公司承担
    D.乙公司承担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此外,货交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本题中,虽然钢材已经送交给承运人,但风险并未转移,因为两公司的约定(必须送货上门)实际上排除了以交付作为风险承担的条件,属于两公司的额外约定,即甲应当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另外,不可抗力系免责事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

  • 第18题: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销售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

    • A、3辆汽车的性质
    • B、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 C、C.公司购买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销售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是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 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 C、由甲、乙公司分担
    • D、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  )起诉。
    A

    甲地法院

    B

    乙地法院

    C

    丙地法院

    D

    丁地法院

    E

    戊地法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位于丙地的办公楼一座,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未约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B

    A公司履行地点为乙地

    C

    B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D

    B公司履行地点为丙地

    E

    A公司和B公司履行地点既可为甲地,也可为乙地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A公司将汽车运至乙地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涉嫌走私为由,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的行政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结合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理论,分析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本案的证明对象是与工商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包括:
    (1)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工商局是否具有对该案件处理的法定职权。
    (2)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甲地A公司是否实施了走私3辆进口车的行为。
    (3)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即工商局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即工商局以“涉嫌走私”为由,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正当。
    (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情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即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案情: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A公司将汽车运至乙地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涉嫌走私为由,对甲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问题: 请结合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理论,分析本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本案的证明对象是与工商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包括:
    (1)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工商局是否具有对该案件处理的法定职权。(4分)
    (2)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甲地A公司是否实施了走私3辆进口车的行为。(4分)
    (3)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即工商局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4)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即工商局以“涉嫌走私”为由,对甲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正当。(4分)
    (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情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即工商局对甲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4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