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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设立是一种多方行为(一人公司除外),而公司成立是一种事实状态

    B.设立是过程,成立是结果

    C.设立阶段公司不享有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享有法人资格

    D.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暂时由设立人或发起人承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继受,如果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则由发起人或设立人承担。公司成立后的法律行为由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不属于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的是( )。

    A.公司的名称不同

    B.发生阶段不同

    C.行为性质不同

    D.法律效力不同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发生的阶段不同、行为的性质不同、法律效力不同、行为人不同、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

  • 第3题: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最后出资的时限为( )。

    A.设立投资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的1年内缴足

    B.设立投资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足

    C.设立一般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

    D.设立一般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足


    正确答案:C
    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即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须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 第4题: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的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答案:错
    解析: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 第5题:

    试比较外国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区别。


    正确答案: 外国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区别:
    (1)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它是中国法人。
    (2)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并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 第6题: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发生阶段不同,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因此,公司设立时过程,公司成立时结果,但不是设立的必然结果。
    2.法律效力不同,公司的而设立只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在公司设立阶段,即便是公司所有设立行为都已完成,只要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就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公司的成立则意味着新的民事主体的产生。
    3.行为主体不同,设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和有权批准成立的政府机关。
    4.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公司设立过程中,一般依照发起人之间订立的设立协议来解决发起人之间的争议;但关于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一般依据有关行政法规来解决,其性质是一种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7题:

    以下关于公司设立与成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公司设立并不当然导致公司成立
    • B、公司成立行为发生于公司设立之前
    • C、公司成立后具有法人资格
    • D、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一般依据发起人协议来解决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简述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区别。


    正确答案:区别: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目的不同,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同。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原因不同。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执行机构不同,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不同。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正确答案: 公司设立与成立有以下主要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的基本性质属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是设立行为结果,是一种法律状态。
    (2)行为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在未成立以前,不能成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交易。公司成立,即产生一个新的民事主体。
    (3)行为主体不同。设立行为是发起人所为;公司成立是行政行为和发起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成立行为的主体是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发生阶段不同,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因此,公司设立时过程,公司成立时结果,但不是设立的必然结果。
    2.法律效力不同,公司的而设立只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在公司设立阶段,即便是公司所有设立行为都已完成,只要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就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公司的成立则意味着新的民事主体的产生。
    3.行为主体不同,设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和有权批准成立的政府机关。
    4.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公司设立过程中,一般依照发起人之间订立的设立协议来解决发起人之间的争议;但关于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一般依据有关行政法规来解决,其性质是一种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在公司设立中有下列行为,其中(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

    王某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了合同,该合同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B

    王某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了合同,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未予以确认,该合同责任应由王某承担

    C

    王某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该合同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D

    王某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王某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不承担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以下关于公司设立与成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公司设立并不当然导致公司成立

    B

    公司成立行为发生于公司设立之前

    C

    公司成立后具有法人资格

    D

    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一般依据发起人协议来解决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

    B.公司成立只能发生在设立行为之前,并应该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C.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使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D.设立公司的内容会因设立公司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正确答案:B
    解析:设立行为在前,公司成立在后。其他三项都是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 第14题: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最后出资的时限为( )

    A.设立投资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1年内缴足

    B.设立投资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足

    C.设立一般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D.设立一般公司的,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足


    正确答案:C
    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即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须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 第15题:

    (2015年)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订立合同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B.不论发起人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以什么名义,均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C.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D.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均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答案:C
    解析: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公司成立后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否则应由订立合同的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选项A、选项B错误。(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选项C正确)。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签订该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是“明知”的,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选项D错误)。如果合同相对人不知道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订立合同,即善意,则仍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 第16题:

    下列前后相续关系排列正确的是()。

    • A、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公司设立
    • B、公司设立登记,公司设立,公司成立
    • C、公司设立,公司成立,公司设立登记
    • D、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方面的最大区别是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 第19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第20题: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的保险公司和()。

    • A、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 B、成立;保险资产公司
    • C、设立;保险资产公司
    • D、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主体不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等,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心;公司管理的主体一般仅包括董事会、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管理的中心。
    (2)对象不同。公司治理主要针对公司的经营者,体现出资人(委托人)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代理人)的管理;公司管理的具体对象则是公司员工,体现经营班子对一般员工的管理。
    (3)实施基础不同。公司治理是以契约关系(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为基础,通过企业内外部显性和隐形契约、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机制来实施的;公司管理则是以行政权威为基础,通过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来运作的。
    (4)手段不同。公司治理的手段是协调、防范和制约;公司管理的手段则主要是组织、规划、控制和领导。
    (5)具体目标不同。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处理公司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的相互制衡关系,强调公平;公司管理的目标则是提高公司的效率和赢利水平,侧重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追求效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甲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与戊签订了购货合同;丙认为因公司尚未成立,为方便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租金清偿责任

    B

    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租金责任

    C

    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货款责任

    D

    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货款以及租金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成立前后均为责任人
    C项,《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D项,除了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之外,法律并无发起人与成立的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